分署关于音响系统变更招标公告

分署关于音响系统变更招标公告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关于音响系统的采购电子反拍变更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EP2012-10867-RA]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就以下项目的电子反拍,发布变更公告

一、电子反拍编号:EP2012-10867-RA

二、电子反拍名称: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关于音响系统的采购

三、采购人: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四、联系人:黄容晖

五、联系电话: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沙面五街2号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1. 投标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600万元,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 投标方应具有<<中国电子工程学会>>或<<中国电子学会音频工程分会>>或<<中国录音师协会>>壹级资质; 3. 投标人必须提供扬声器、数字音频处理系统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否则导致废标; 4. 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按招标要求数量和型号,否则视为不响应导致废标,用户单位有权拒绝。 5. 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七、 多个品目采购时, 不允许供应商对其中一个品目单独报价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总报价最低

九、报名截止时间:2012-03-13 15:12

十、反拍开始时间:2012-03-13 15:30 反拍截止时间:2012-03-13 16:25

十一、反拍轮数:3 轮;每轮持续时间:15 分钟;每轮间隔时间:5分钟

十二、反拍商品:

采购品目 其他电器设备
计量单位 套 单个商品最高限价(元) 450000.00
采购数量 1.00 交货日期 2012-03-31
1 品牌 其它品牌 规格型号 EV RX112/75等等
商品名称 音响系统 选配

十三、其他说明: 工期、报价、售后服务要求 1. 完工期:签定合同后3天内。 2. 付款方式:项目施工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7天内付款95%。 3. 售后服务:所有设备的质保期至少5年以上,质保期内提供全免费服务(人工+配件),并书面提出长期保修、维护、服务以及今后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和承诺;对管理人员做系统操作培训。剩余5%的款项在满一年后支付。 4. 报价要求:(1) 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为全新、经检验合格的产品;(2) 报价为全包价(含税)。报价中必须包括产品运输(至使用单位)、保险、销售、安装、调试、质保期和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以及海关关税等各种税款等项费用。报价清单要有设备总价格(必须按设备清单列出各设备的数量、单价等)、安装调试费、税金等。(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2012-03-0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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