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急救中心监护型救护车招标公告
医疗急救中心监护型救护车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监护型救护车
2、招标编号:shcg12-00063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监护型救护车采购,共14辆车,分两个包件。其中第一包为监护型救护车,共12辆;第二包为省际监护型救护车,共2辆。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交付/服务地址:上海市宜山路638号
5、交付/服务日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4、投标人须具有相应车辆销售资格。
5、投标产品必须达到上海市规定的排放要求,且能在上海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特种车上牌、入户手续。
本项目第2包,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该包仅接受中小企业投标,大企业投标不予接受。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在本项目投标截止前成为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供应商库成员。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12年03月12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03月27日 00:00:00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方式以及下载不成功的,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的通知》办理。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12年04月01日 09:00至投标截止。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04月01日(星期日)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404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采购中心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和电子邮件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
邮编: 200011
联系人:解继涛
电话:***-********
传真:***-********
Email:xjt@shzfcg.gov.cn
采购人: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
地址:上海市宜山路638号
邮编:
联系人:姜琦
电话:********
传真:********
文件制作时间:201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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