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装修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管理中心装修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0]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标段编号****************-BD-002;标段名称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智能化改造工程;招标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项目批准机关名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标段具体信息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报名地点公告发布日期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公告开始时间2020年6月3日公告结束时间2020年6月9日工程类型房屋建筑施工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企业业绩、信誉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其他条件公告信息

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改造工程已经市区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智能化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2号

2.工程规模:改造面积为4953㎡。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
****************-BD-002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智能化改造工程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智能化改造工程智能化改造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改造工程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批文文号连发改行服发【2020】28号。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智能化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2号
2.1.2建设规模:改造面积约4340.3m2。
2.1.3招标控制价:536.86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开标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智能化改造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质量标准:合格。
2.4承包人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在有效期内);
3.1.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贰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注: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文“一、关于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和兼职的问题;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招标文件(公告)中不再把在建工程和有无兼职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1.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格审查要求:
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3.2.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详见3.1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3.1.2、3.1.3要求;
3.2.2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2.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连建发【2019】182号文,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达标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应查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所报资质动态监管是否合格,不合格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苏建规字【2010】7号”文、“苏建建管【2016】23号”,拟投项目负责人须在核验名单内;省内外市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在参与投标和承接工程前不再办理单项核验手续。
(5)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界定: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可参照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格式)。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因检察院查询系统维护升级,暂停服务(苏建招函【2018】17号),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也可参照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格式,承诺函原件扫描上传。
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7)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接受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9年11月-2020年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拆)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注:依据苏建招[2015]6号,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供相关原件核验,参与投标企业务必竞标前完善自身诚信库资料。投标单位的所有资料全部要入诚信库,包括基本信息、投标人相关资质、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B证、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等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清晰完整上传,评委审查一律以投标文件中链接诚信库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如含有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签字授权委托书、省外企业资质核验书、投标人承诺书、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核查达标承诺书、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若投标人为免交投标保证金单位,请上传此函)、等原件应扫描上传于投标所需其他材料处中并作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评标方法:
4.1评标入围
4.1.1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期望值的。
4.1.2评标入围方法及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人数量:
选用苏建招办【2017】7号文、苏建招办【2019】2号文中评标入围方法三“均值入围法”确定进行后续评标的投标人的数量。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如投标人未在现场见证G1和G2值抽取过程,视为认同G1和G2抽取结果。
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和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A=报价平均值=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
N=当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范围;
R=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投标人数量;
按苏建招办【2017】7号文规定,本工程R为15家(若R少于15家,全部入围),A值以下投标人数量为8家,A值以上投标人数量为7家。
注: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形式而改变。
4.2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精神,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
本工程选用方法一和方法二两种计算方法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值或Q1、K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如在数值抽取过程中摇号机没有抽取成功,则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再次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直至抽取成功。如投标人未在现场见证K值或Q1、K1值抽取过程,视为认同K值或Q1、K1值抽取结果。
方法一:评标基准价=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仵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仵≥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
Q2=1-Q1,Q1=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90%;
Q1、K1值在开标现场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或方法二确定评标基准价后,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100分;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0.6分,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得分从高至低,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若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
★说明:(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形式而改变。
(2)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3)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若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15时00分00秒。
6.2逾期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1)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2)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0年6月16日15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3)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7.发布公告2020-6-3
8、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8.1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广联达郑磊138*****568
刘书丹186*****807
国泰新点黄桂松158*****880
朱家旺189*****238
张海南185*****641
9.特别提醒
9.1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时无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但中标后2日内须提供一正贰副书面投标文件,凭此投标文件领取中标通知书。
9.2招投标失信行为信息公开: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9.3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若诚信库无法上传的资料请上传至其投标文件其他材料处或投标附件处。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凌州东路9号C座。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连云区凌州东路9号C座。
各实施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江苏CA孙莉莉***-****************
国泰新点联系电话:见上表。广联达软件电话:见上表。
9.4异议与投诉时执行苏建规字【2016】4号文及连建发【2018】96号文“连云港市建设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其中:
9.4.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发布时间在20日以上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发布时间在10日至19日的,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发布时间在7日至9日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提出(发布时间指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9.4.2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9.4.3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注:投诉经办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应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不少于6个月(2019年11月-2020年4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9.4.4异议时未提出的事项,投诉时不予受理;异议、投诉的提出及后续处理须由投标人投标时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全程参与,转委托无效。
9.4.5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且有授权委托书和社保凭证)全过程参与,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
9.5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公告

1.公告时间:2020年06月03日至2020年06月09日

2.公告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06月03日至2020年06月09日

2.获取地点网上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前许路7号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707
邮编:邮编:
联系人:王军联系人:胡可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lygszzbdl@126.com
招标人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特殊公告[0]

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改造工程已经市区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智能化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2号

2.工程规模:改造面积为4953㎡。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
****************-BD-002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智能化改造工程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智能化改造工程智能化改造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改造工程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批文文号连发改行服发【2020】28号。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智能化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2号
2.1.2建设规模:改造面积约4340.3m2。
2.1.3招标控制价:536.86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开标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智能化改造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质量标准:合格。
2.4承包人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在有效期内);
3.1.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贰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注: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文“一、关于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和兼职的问题;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招标文件(公告)中不再把在建工程和有无兼职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1.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格审查要求:
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3.2.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详见3.1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3.1.2、3.1.3要求;
3.2.2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2.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连建发【2019】182号文,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达标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应查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所报资质动态监管是否合格,不合格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苏建规字【2010】7号”文、“苏建建管【2016】23号”,拟投项目负责人须在核验名单内;省内外市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在参与投标和承接工程前不再办理单项核验手续。
(5)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界定: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可参照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格式)。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因检察院查询系统维护升级,暂停服务(苏建招函【2018】17号),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也可参照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格式,承诺函原件扫描上传。
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7)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接受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9年11月-2020年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拆)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注:依据苏建招[2015]6号,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供相关原件核验,参与投标企业务必竞标前完善自身诚信库资料。投标单位的所有资料全部要入诚信库,包括基本信息、投标人相关资质、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B证、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等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清晰完整上传,评委审查一律以投标文件中链接诚信库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如含有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签字授权委托书、省外企业资质核验书、投标人承诺书、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核查达标承诺书、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若投标人为免交投标保证金单位,请上传此函)、等原件应扫描上传于投标所需其他材料处中并作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评标方法:
4.1评标入围
4.1.1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期望值的。
4.1.2评标入围方法及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人数量:
选用苏建招办【2017】7号文、苏建招办【2019】2号文中评标入围方法三“均值入围法”确定进行后续评标的投标人的数量。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如投标人未在现场见证G1和G2值抽取过程,视为认同G1和G2抽取结果。
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和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A=报价平均值=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
N=当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范围;
R=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投标人数量;
按苏建招办【2017】7号文规定,本工程R为15家(若R少于15家,全部入围),A值以下投标人数量为8家,A值以上投标人数量为7家。
注: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形式而改变。
4.2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精神,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
本工程选用方法一和方法二两种计算方法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值或Q1、K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如在数值抽取过程中摇号机没有抽取成功,则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再次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直至抽取成功。如投标人未在现场见证K值或Q1、K1值抽取过程,视为认同K值或Q1、K1值抽取结果。
方法一:评标基准价=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仵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仵≥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
Q2=1-Q1,Q1=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90%;
Q1、K1值在开标现场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或方法二确定评标基准价后,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100分;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0.6分,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得分从高至低,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若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
★说明:(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形式而改变。
(2)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3)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若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15时00分00秒。
6.2逾期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1)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2)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0年6月16日15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3)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7.发布公告的2020-6-3
8、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8.1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广联达郑磊138*****568
刘书丹186*****807
国泰新点黄桂松158*****880
朱家旺189*****238
张海南185*****641
9.特别提醒
9.1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时无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但中标后2日内须提供一正贰副书面投标文件,凭此投标文件领取中标通知书。
9.2招投标失信行为信息公开: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9.3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若诚信库无法上传的资料请上传至其投标文件其他材料处或投标附件处。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凌州东路9号C座。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连云区凌州东路9号C座。
各实施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江苏CA孙莉莉***-****************
国泰新点联系电话:见上表。广联达软件电话:见上表。
9.4异议与投诉时执行苏建规字【2016】4号文及连建发【2018】96号文“连云港市建设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其中:
9.4.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发布时间在20日以上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发布时间在10日至19日的,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发布时间在7日至9日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提出(发布时间指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9.4.2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9.4.3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注:投诉经办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应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不少于6个月(2019年11月-2020年4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9.4.4异议时未提出的事项,投诉时不予受理;异议、投诉的提出及后续处理须由投标人投标时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全程参与,转委托无效。
9.4.5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且有授权委托书和社保凭证)全过程参与,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
9.5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公告

1.公告时间:2020年06月03日至2020年06月09日

2.公告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06月03日至2020年06月09日

2.获取地点网上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前许路7号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707
邮编:邮编:
联系人:王军联系人:胡可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lygszzbdl@126.com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相关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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