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滨河景观绿化(一期)工程(BT)施工招标公告

新城区滨河景观绿化(一期)工程(BT)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Y-G*******

发布日期:2012年3月12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凤阳新城区滨河景观绿化(一期)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凤阳县人民政府

3、招标人:凤阳县城乡建设局

4、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新城区

2、建设规模:凤阳新城区滨河景观绿化(一期)工程位于凤阳县新城区,含园林绿化和景观小品,投资预算约为4500万元(最终以造价机构编制的控制价为准)。

3、工程款付款方式:自接到合格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0日内,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第一笔回购款,第一笔回购款暂为工程合同总价的40%,造价审计后以审计决算价为准,并在第二笔回购款中进行调整;相隔12个月后支付第二笔回购款,第二笔回购款为(工程最终审计决算价×30%)×(1+10%投资回报收益);相隔24个月后支付第三笔回购款,第三笔回购款为(工程最终审计决算价×30%)×(1+20%投资回报收益)。

4、计划工期:180天(日历日)。

5、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工商部门年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城市风景园林绿化景观一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查询注册在本单位。

2、其它要求:

①、三年内承接过一项以上(含一项)1800万以上的园林景观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证);

②、三年内没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③、须为3A以上资信单位;④、获得市政质量奖或园林奖;

⑤、中标后十日内打入专项帐户50%的工程履约保证金;⑥、提供项目经理和管理人员的企事业用工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要求: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2、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及图纸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标书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按照招标文件及图纸的所有内容要求进行编制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准时参加开标会。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500000.00元),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开户银行2、开户银行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财务室核验(缴纳标书费1000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新城区滨河景观绿化(一期)工程。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293********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87*****3578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4951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中标后十日内打入专项帐户50%的工程履约保证金;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施工单位(无息)。

六、开标地点与日期

开标地点: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第一开标室

开标日期:2012年3月20日15:30

七、评标办法

由相关部门对各投标单位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内容进行原件审查,审查合格的单位按照控制价下浮5%的固定总价进行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先生联系人:胡长军

电话:158*****799电话:0551—**************(兼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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