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城乡供、排水管道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沁城乡供、排水管道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哈密市沁城乡供、排水管道建设工程【施 工、监理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密市沁城乡供、排水管道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经哈市发改基[2012]0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哈密市沁城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投资 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沁城乡集镇区 ;

2.2. 项目投资:907万元

2.3. 工程规模: 供水管道总长11824米,管径为de110。排水管道总长11334米,其中管径为de315,长8834米、管径为de400,长2500米。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施工图全部内容

2.5. 工期要求:2012 年4月---2012年11月

2.6.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截止前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址为:http://zb.xjjs.gov.cn)报名,报名后打印回执交送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留存。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采取方式: 公开报名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3 月 19 日19: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施工:

4.1. 本招标项目要求施工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进哈登记手续。

4.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 二 级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须合格有效);

4.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监理:

4.4. 本招标项目要求监理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监理备案手续,进哈登记手续。

4.5.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 全国市政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

4.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3 月 9 日至 2012 年 3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9:30 时至13:30时,下午 15:30时至 19:30时,到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

5.1.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押金每份1000元。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标准: 综合评分法。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密市沁城乡人民政府

地址: 哈密市沁城乡 邮编: 839000

联系人:刘心平 联系电话: 137*****208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密地区环保局二楼环保协会 邮编: 839000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

新疆西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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