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巨化工20万吨PVA一期10万吨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华巨化工20万吨PVA一期10万吨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新疆华巨化工20万吨PVA项目一期10万吨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二次公告)

1. 新疆华巨化工20万吨PVA项目一期10万吨工程已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20万吨PVA项目一期10万吨工程
工程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工业园区

4. 招标类型:监理招标

5. 工程性质:20万吨PVA项目一期10万吨工程范围内全过程监理工作

6. 招标金额:11亿人民币元

7.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2-05- 01 至 2014-04-30,总工期:730天

8.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新疆华巨化工20万吨PVA项目一期10万吨项目工程监理招标
(2)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9. 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化工石油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的企业;
(2)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而且已经在本单位注册
(3) 企业业绩、信誉: 良好
(4) 项目经理业绩、信誉: 良好
(5) 其他条件: 报名时需提供报名申请书(原件)、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复印件(资格预审时提供原件对照),并加盖公章。报名人须携带其身份证原件及养老保险原件、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外省市的投标报名单位还须提供进疆备案手续。报名未按公告要求的报名单位不予登记。
10. 报名时间及资格预审领取时间:申请人于2012年3月12日至2012年3月17日每天10时3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间为:2012年3月19日13时30分截止前(北京时间)送至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11. 其他条件:

(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者虽有在监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2)、总监资质等级:

1)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且已在本单位注册并获得《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五年及五年以上,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石油化工项目建设管理的实际工作经验,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似工程业绩。

2)已经担任项目总监的监理人员在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时,不得担任本项目总监;

3)已担任总监的只能担任除总监以外的其他监理岗位;

4)拟投入的监理人员必须符合:房屋建筑专业(至少2人,其中最少有1个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化工石油专业或机电安装专业(至少4人,其中最少有2个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担任本工程监理内容专业相适应。

12. 评标方法: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华巨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民西街215号新疆化工集团

邮 编: 830000

联系人: 翟建坤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xhtw163@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津南路431号博雅居B栋4单元4楼

邮 编: 830011

联系人: 李俊仁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xbzb988@sina.com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2012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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