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冠县东古城镇李草村幼儿园平房、大门、路面硬化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聊城市】冠县东古城镇李草村幼儿园平房、大门、路面硬化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冠县东古城镇李草村幼儿园平房、大门、路面硬化项目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本单位注册),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分包及转包。 | 10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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