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2020年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施工02标段招标公告

高港区2020年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施工02标段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 GG-2020CJTFTS-SG022020年6月03日

1. 招标条件
  泰州市高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泰高发改发[2020]8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法人为泰州市高港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咨询有限公司。现对高港区2020年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高港区永安洲镇、口岸街道,包括泰州大桥至国际集装箱码头段和幸福闸至口岸船舶段2处长江堤防提升加固,总长度3.599Km(其中主江堤3.082Km,龙窝闸港堤0.517Km),其中泰州大桥至国际集装箱码头段堤防长度1.526Km,省标桩号205+875~207+401,工程桩号为KA0+000~KA1+526;幸福闸至口岸船舶段堤防长度为2.073Km(包括龙窝闸港堤0.517K m),省标桩号为201+514~203+070,工程桩号为KB0+000~KB2+073。工程主要任务为:对江堤按照顶高程8.51m,进行加高达标,对外坡护坡损坏处进行修复。工程设计防洪标准100年一遇。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挡浪墙加高工程、迎水面护坡修复工程、背水面堤坡培土工程、管理设施工程、水土保持工程五个部分。

2.2计划工期及支付方式

工期:工程计划2020年7月1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时间为准),合同工期 110日历日。缺陷责任期2年。

支付方式

建筑工程支付方式:按月进度支付,每月按已完工程量价格的60%支付,若当月付款金额达不到50万元,则累计至下月支付,工程完工并经审计确认后付至工程款的70%。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部分如无质量问题,付至结算审计价的97%,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以上付款均不含绿化工程款)

绿化工程支付方式: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绿化工程款的60%,并开始计算2年保养期。如第一年末乔灌木或草坪成活率高于95%,则付至绿化工程款的80%,第二年末成活率高于95%,则需补全绿化品种后,付清工程余款。如第一年末乔灌木或草坪成活率低于95%,则施工单位除按规定补栽绿化外,缺陷责任期相应延长1年,第一年末付至绿化工程款的70%,每二年末付至绿化工程款的80%,第三年末付清工程余款。

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应按照《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细则》(泰政水【2017】296号)及《泰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泰人社发【2018】439号)文件规定要求建立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2.3本次招标标段:

本次招标共分为三个标段:

02标段:泰州大桥至国际集装箱码头段与幸福闸至龙窝闸段水土保持部分;

主要施工内容:1、管理设施工程:拆建堤顶道路 391m,修复堤顶道路 4226.23m2;新建巡查便道 2.720km;新建交通标志7 个、里程碑4 个、百米桩22 个。2、水土保持工程 :新建集水沟 0.707km;栽植乔(灌)木 2339 株,地被绿化面积 43084m2,清杂面积18718m2。其他详见施工设计图。合同估算价约37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需有近3年内(指201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50万元(含)以上类似水土保持工程(主要项目需是绿化工程)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

3.3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以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建工程),若有其他中标项目仍在建的,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本工程投标:1、合同工程量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2、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3、通过合同完工验收。4、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5、因非承办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120天(含)。符合以上条件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有业主出具的项目经理可离场投标确认函,确认函原件必须在系统内备案,该原件须与其他证明材料原件一并递交,未随投标文件(包括纸质投标文件)提交的证明材料不予承认,并可能导致取消中标资格。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6投标人信用等级须取得C级或以上(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泰州水利网http://slj.taizhou.gov.cn/art/2020/4/22/art_57411_*******.html)。

3.7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8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21.226.253.14:90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并与系统业务咨询电话(***-********)联系备案相关事宜。

4.2投标人已经备案并确定曾经备案的信息资料库的内容足以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的,或再无新的资料信息可备案的,使用电子CA证书可直接进入报名程序。未曾办理过电子CA证书的投标人在网上报名前,须下载企业公章和法人签名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221.226.253.14:84/home/Detail.aspx?newid=633&type=1&newclass=5)并按《关于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系统办理电子CA证书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办理CA证书签章。

4.3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建立好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后,使用电子密钥经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www.tzzbtb.com:84/OP/Login.aspx)登陆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03日~2020年6月8日(截止至2020年6 月8日 17:30),网上报名成功并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现场踏勘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现场位置图自行踏勘。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17日14:30;

地点: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6.2 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7、开标

本次招标定于2020年6月17日14:30,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高港区水利局

地 址: 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16号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

联系人:陈先生

邮编:225300

电话:****-****************

电子邮箱:hq********@163.com

9 备注

9.1本项目只接受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的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拟投标报名单位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报名条件的且已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在报名截至时间前登陆交易平台(http://www.tzzbtb.com:86/login.aspx),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9.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拟投标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需与网上报名时投标报表中反映一致,如不一致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携带相关原件材料至招标文件文件出售处审核备案。
9.3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查询是否报名成功请登陆《系统》在左侧点击“项目管理”,再点击投标“资审报名查询”,最后点击“检索”,即可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报名成功,请勿电话确认。

9.4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taizhou.gov.cn/ggzy/)、《泰州水利网》(http://slj.taizhou.gov.cn/)、(//)、《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上发布。

9.5本次招标的高港区2020年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施工共分为3个标段,分别为01标、02标、03标。投标人可同时参加3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评标、定标按01标、02标、03标的顺序进行。如投标人在01标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其他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其投标报价仍参加其他标段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及是否低于成本价的判定。依此类推。

评 分 标 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投标 报 价

95


1

投标总价

95

本工程采用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为废标。

l、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95分;

2、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l%扣1分,介于上述数值之间的计算采用内插法,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企业信用等级

5

企业信用按2019年度“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诚信等级考核评定结果”计分,A级5分、B级4分、 C级3分。如投标人未参与2019年度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等级考核的,优先使用投标人在江苏省水利厅“2018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以下简称省等级)中的信用等级,其次使用投标人获得的水利部(或水利工程协会)2018年度评定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以下简称部等级),“省等级”和“部等级”与泰州市的信用等级换算均执行泰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泰政水【2019】131号)文件精神并进行最终信用等级赋分。投标人在部、省、市均无信用等级的按C级赋分。

标签: 提升 防洪 堤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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