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院展馆布展招标公告
社会福利院展馆布展招标公告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招标机构)受南通市社会福利院的委托,就南通市社会福利院展馆布展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社会福利院展馆布展项目
二、项目预算:63.39万元;
三、项目需求:南通市社会福利院展馆布展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四、项目实施地点:南通社会福利院内
五、服务期限:总工期50天,合同签订后25天内完成设计工作,50天内完成施工。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招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等级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同时提供: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
5,投标供应商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装饰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必须同时提供:投标企业与设计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设计负责人缴纳的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
6、投标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
(1)投标供应商须携带相关磋商响应文件的原件备查。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2)投标供应商须认真对照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条款,须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才能参与投标;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承担,其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在网上曝光。
七、磋商小组将对各参与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八、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之前。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南通市民政局官网http://mzj.nantong.gov.cn/”或“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参与磋商。
九、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磋商评审开始时间:2020年6月15日13时30分。
递交地址:南通社会福利院二楼会议室(江苏省南通市工农路185号)。
十、磋商保证金:参与响应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交纳磋商保证金12000元,需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竞磋供应商在磋商现场递交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后,方可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不递交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视为放弃磋商资格,将被判为无效磋商响应。
十一、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十二:竞争性磋商程序简介
供应商先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性检查,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十三、投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社会福利院
联系人:钱勇华
电 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跃军
联系电话:139*****111
邮箱:jszrntzb@163.com
附件;6.3磋商文件-南通社会福利院展馆设计及施工项目.doc
2020年6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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