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公路西、朝阳河南侧安置房工程安置房5#楼及地下室人防土建、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范公路西、朝阳河南侧安置房工程安置房5#楼及地下室人防土建、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范公路西、朝阳河南侧安置房工程安置房5#楼及地下室人防土建、安装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yc********001
工程名称 范公路西、朝阳河南侧安置房工程安置房5#楼及地下室人防土建、安装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2年3月13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2年3月20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国园置业有限公司(由盐城市园中园置业有限公司与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成)开发建设的范公路西、朝阳河南侧安置房二期工程项目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筹措解决。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土建、一般安装工程的投标。

二、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人须进行网上注册后方可参加该工程投标,咨询电话:****-********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范公路西、朝阳河南侧安置房二期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市范公路。

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42456.5平方米。

4、质量标准: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要求工期:本项目计划2012年3月开工,具体工期要求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需要。

五、本次招标工程分为三个标段,标段划分、招标内容及建设规模如下:

一标段:范公路西、朝阳河南侧安置房5#楼及地下室人防工程土建、一般安装工程的施工。

二标段:范公路西、朝阳河南侧安置房13#楼土建、一般安装工程的施工。

三标段:范公路西、朝阳河南侧安置房16#楼土建、一般安装工程的施工。

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上述三个标段的投标报名,但只能被确定为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人。定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六、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投标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5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2011年7月— 2011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成员为事业性质的相关证明。

5、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及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6、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七、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 “资格后审全数入围 ”办法。投标人的项目经理与报名不一致的、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的,开标前需经招标人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2、投标报名后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5日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经招标人申请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暂缓退还或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八、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九、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各投标申请人须登入盐城市招投标网(http://218.92.169.146/ychy)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本公告网上报名时间自2012年3月13日9:00时至2012年3月20日16:00时(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3月13日9:00时至2012年3月20日18:00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

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盐城市建行榆河分理处,帐号:****************2133,联系电话:****-********),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开标前投标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保证金收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诚信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诚信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并不予接收。

诚信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开出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以转为履约保证金,但仍存于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户中,接受市招标办和专业招标办监督。

中标人诚信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标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十、本项目为拆迁安置房,工程休款方式如下:

1、本工程除诚信保证金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中标人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5#、13#、16#楼的付款方式:

2.1工程款指按签订的合同价扣除《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招标人预留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及其二项税金后的工程价款。工程实施中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2.2十层楼面施工结束经招标人确认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30%,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部分的50%;

2.3主体工程施工结束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40%,同时招标人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

2.4工程验收合格竣工交付后付至合同价款(不含分包项目费)的50%;

2.5竣工资料交城建档案馆备案,付至合同价款(不含分包项目费)的60%;

2.6 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5%。

2.7 质保金5%等保修期结束后返还(不计息)。

3、地下室及人防工程土建、一般安装工程

3.1地下室底板施工结束,付至已完工程量的30%,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部分的50%;

3.2地下室顶板施工结束,付至已完工程量的40%,同时招标人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

3.3工程验收合格竣工交付后付至合同价款(不含分包项目费)的50%;

3.4竣工资料交城建档案馆备案,付至合同价款(不含分包项目费)的60%;

3.5 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5%;

3.6 质保金5%等保修期结束后返还(不计息)。

十一、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二、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三、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国园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林春 133*****999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沙洪流 137*****099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


附件:

评标办法

盐城市范公路西、朝阳河南侧安置房二期工程一、二、三、四标段土建、安装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负责人综合能力测试等四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招标最低控制价的确定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以下时,取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的取值范围为93%--96%),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任何情况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下列原件为准:

(1)投标申请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2) 满足公告要求的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

(3)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

(4)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至少5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2011年7月—2011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评标委员会对上述原件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三、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的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7家(含7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7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7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五、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70分)

1 有效投标报价:

1.1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的要求;

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

1.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

2 报价分计算

2.1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的得70分。

2.2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有效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5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 扣分约定

3.1 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子目进行重点评审。

3.2 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 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特征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5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二)工程质量 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目标的,得基本分5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目标的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工期 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承诺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作废标处理。

(四)施工组织设计(含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20分

1、施工组织设计18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5~18分,以0.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

1.1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1.2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图;

1.3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1.4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保证措施;

1.5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1.6 项目管理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不得出现公司名称和人员姓名);

1.7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1.8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1.9 季节性施工措施。

2、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 2分

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其陈述及答辨测试。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测试进行综合评分,得分范围为1-2分,得分计入总分。项目负责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参与测试的,该项不得分并不作中标候选人排序。

六、其它

1、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
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国园置业有限公司(由盐城市园中园置业有限公司与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成)开发建设的范公路西、朝阳河南侧安置房二期工程项目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筹措解决。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土建、一般安装工程的投标。

二、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人须进行网上注册后方可参加该工程投标,咨询电话:****-********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范公路西、朝阳河南侧安置房二期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市范公路。

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42456.5平方米。

4、质量标准: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要求工期:本项目计划2012年3月开工,具体工期要求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需要。

五、本次招标工程分为三个标段,标段划分、招标内容及建设规模如下:

一标段:范公路西、朝阳河南侧安置房5#楼及地下室人防工程土建、一般安装工程的施工。

二标段:范公路西、朝阳河南侧安置房13#楼土建、一般安装工程的施工。

三标段:范公路西、朝阳河南侧安置房16#楼土建、一般安装工程的施工。

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上述三个标段的投标报名,但只能被确定为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人。定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六、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投标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5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2011年7月— 2011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成员为事业性质的相关证明。

5、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及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6、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七、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 “资格后审全数入围 ”办法。投标人的项目经理与报名不一致的、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的,开标前需经招标人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2、投标报名后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5日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经招标人申请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暂缓退还或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八、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九、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各投标申请人须登入盐城市招投标网(http://218.92.169.146/ychy)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本公告网上报名时间自2012年3月13日9:00时至2012年3月20日16:00时(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3月13日9:00时至2012年3月20日18:00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

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盐城市建行榆河分理处,帐号:****************2133,联系电话:****-********),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开标前投标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保证金收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诚信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诚信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并不予接收。

诚信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开出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以转为履约保证金,但仍存于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户中,接受市招标办和专业招标办监督。

中标人诚信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标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十、本项目为拆迁安置房,工程休款方式如下:

1、本工程除诚信保证金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中标人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5#、13#、16#楼的付款方式:

2.1工程款指按签订的合同价扣除《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招标人预留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及其二项税金后的工程价款。工程实施中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2.2十层楼面施工结束经招标人确认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30%,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部分的50%;

2.3主体工程施工结束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40%,同时招标人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

2.4工程验收合格竣工交付后付至合同价款(不含分包项目费)的50%;

2.5竣工资料交城建档案馆备案,付至合同价款(不含分包项目费)的60%;

2.6 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5%。

2.7 质保金5%等保修期结束后返还(不计息)。

3、地下室及人防工程土建、一般安装工程

3.1地下室底板施工结束,付至已完工程量的30%,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部分的50%;

3.2地下室顶板施工结束,付至已完工程量的40%,同时招标人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

3.3工程验收合格竣工交付后付至合同价款(不含分包项目费)的50%;

3.4竣工资料交城建档案馆备案,付至合同价款(不含分包项目费)的60%;

3.5 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5%;

3.6 质保金5%等保修期结束后返还(不计息)。

十一、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二、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三、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国园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林春 133*****999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沙洪流 137*****099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


附件:

评标办法

盐城市范公路西、朝阳河南侧安置房二期工程一、二、三、四标段土建、安装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负责人综合能力测试等四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招标最低控制价的确定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以下时,取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的取值范围为93%--96%),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任何情况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下列原件为准:

(1)投标申请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2) 满足公告要求的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

(3)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

(4)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至少5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2011年7月—2011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评标委员会对上述原件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三、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的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7家(含7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7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7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五、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70分)

1 有效投标报价:

1.1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的要求;

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

1.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

2 报价分计算

2.1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的得70分。

2.2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有效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5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 扣分约定

3.1 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子目进行重点评审。

3.2 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 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特征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5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二)工程质量 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目标的,得基本分5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目标的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工期 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承诺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作废标处理。

(四)施工组织设计(含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20分

1、施工组织设计18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5~18分,以0.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

1.1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1.2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图;

1.3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1.4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保证措施;

1.5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1.6 项目管理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不得出现公司名称和人员姓名);

1.7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1.8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1.9 季节性施工措施。

2、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 2分

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其陈述及答辨测试。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测试进行综合评分,得分范围为1-2分,得分计入总分。项目负责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参与测试的,该项不得分并不作中标候选人排序。

六、其它

1、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