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 第一部分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邯郸目文化艺术中心工程 已由 邯发改投资【2009】446号、建字第130*****0900117 文件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邯郸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对该项目智能应急疏散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工程概况: 邯郸文化艺术中心由大剧院、报告厅、博物馆、图书馆和城市规划展览馆、地下车库及配套用房组成。总建筑面积 119371 平方米。建筑层数(主层数):地上六层,地下一层;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 2.2 建设地点: 位于 邯郸市人民路与滏东大街交叉口东北角 。 2.3项目总投资 116677 万元,本招标项目投资约 250 万元。 2.4项目建设规模: 大剧院38758平方米,博物馆27425平方米,图书馆24749平方米,城市规划展览馆10141平方米,公共部分13037平方米,预留用房5261平方米。 2.5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6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 1773 套智能应急疏散灯具的供货,共 1 个标段。 2.7供货周期为 30 日历天(并满足进度要求)。 2.8质量要求:合格,并配合主体建筑达到“鲁班奖”评定标准。 3、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投标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申请人应为具备产品生产能力的最终制造商或经最终制造商授权的产品销售代理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同一品牌产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只接受一家投标; 3.3投标申请人为产品的最终制造商注册资金应≥100万元(或等值外币);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注册资金应≥50万元(或等值外币),且代理产品的最终制造商注册资金应≥100万元(或等值外币)。 3.4投标产品最终制造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和社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和类似的供货业绩。 3.5业绩要求(投标品牌业绩): 200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大型公建工程(航站楼、火车站、会展中心、图书馆、影剧院、体育馆、轻轨车站、博物馆等)常规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供货合同总价200万以上的项目供货,不少于3个; 3.6最终制造商应取得ISO9001、ISO14001认证证书,并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产品检测报告。 3.7最终制造商应取得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报告、产品形式认可证GB17945-2010。 3.8具备完成本次招标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检测仪器及技术人员。 3.9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申请人在参加开标时,必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外埠企业在当地开具。咨询电话:****-*******(*******、*******)-50706。
4、报名须知: 4.1投标人为制造商,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的报名资料应包括: A. 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B.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2投标人为代理商,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的报名资料应包括: A. 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B. 生产厂家出具的项目授权书; C. 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D.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12年 3 月 13 日至 3 月 19 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到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邯郸市人民东路342号)四楼平台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 2012年 3 月 20 日14:30前送至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资格预审报名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合格投标申请人数量过多时,将根据预审文件中载明的评审方法,选择不超过7家合格投标申请人。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邯郸文化艺术中心工程总承包部 地址: 邯郸市人民路与滏东路交叉口东北角邯郸文化艺术中心工地 邮编: 056002 联系人:常谷鹏譞 电话:139*****632 传真:****-******* 邮箱:whcgcj@yahoo.com.cn
招标人:邯郸市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