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公交智能化建设(20A1113)采购公告(BA202000141)
江津公交智能化建设(20A1113)采购公告(BA202000141)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公交智能候车亭亭体 | 详见技术要求和图纸 | 座 | 6 |
2 | 公交智能候车亭LED灯箱 | 详见技术要求和图纸 | 套 | 12 |
3 | 公交智能候车亭亮化 | 详见技术要求和图纸 | 套 | 6 |
4 | 公交智能候车亭座凳 | 详见技术要求和图纸 | 套 | 12 |
5 | 公交智能候车亭预埋件 | 详见技术要求和图纸 | 套 | 6 |
6 | 公交智能候车亭站台及基础 | 详见技术要求和图纸 | 座 | 6 |
7 | 视频监控系统 | 详见技术要求 | 套 | 1 |
8 | 监控摄像头 | 详见技术要求 | 座 | 32 |
9 | 硬盘录像机 | 详见技术要求 | 只 | 16 |
10 | 55寸独立式LCD电子站牌箱体 | 详见技术要求 | 只 | 16 |
11 | 55寸LCD液晶显示屏 | 详见技术要求 | 只 | 16 |
12 | 触摸膜 | 详见技术要求 | 只 | 16 |
13 | 电子站牌集中传感与控制系统 | 详见技术要求 | 套 | 16 |
14 | 软件系统 | 详见技术要求 | 套 | 16 |
15 | 全网通路由器 | 详见技术要求 | 只 | 16 |
16 | 防盗锁 | 详见技术要求 | 只 | 56 |
17 | 电子站牌电器部分 | 包括12V开关电源1个,24V开关电源1个、空开1组,漏电保护开关1组、浪涌保护开关1组。 | 套 | 16 |
18 | 电子站牌照明系统 | 夜间广告灯箱照明使用,LED冷光源,50米内能清晰可视 | 套 | 16 |
19 | 电子站牌预埋件 | 详见技术要求和图纸 | 套 | 16 |
20 | 电子站牌综合管理系统 | 详见技术要求 | 套 | 1 |
21 | APP平台 | 详见技术要求 | 套 | 1 |
22 | 服务器 | 1、CPU:4核;2、内存:8G;3、数据硬盘:500G;4、云存储:1T;5、独享带宽:10M | 项 | 1 |
23 | 基础和改造建设 | 智能候车亭、电子站牌基础开挖、预埋件浇筑、路面恢复、垃圾清运费用等。 | 项 | 1 |
24 | 公交APP平台对接功能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所提供的设备需兼容运管视频调度指挥系统,与公交调度系统无缝对接。 | 套 | 1 |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内容必须包含:智能候车亭和智能公交电子站的生产或制造等相关内容。
获取文件期限:2020年6月3日 至 2020年6月10日18:00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请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https:https://www.cqggzy.com/jiangjinweb/上免费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年6月24日14:0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0年6月24日14: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津区交易平台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20年6月24日14:30
开标地点:江津区交易平台开标室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采购经办人:唐智会
采购人电话:********626
采购人地址:鼎山街道鼎山大道616号
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李杰
代理机构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江津区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江津区祥瑞步行街中段津华大厦二楼)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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