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新区环湖路1号桥梁、2号桥梁工程招标公告
城东新区环湖路1号桥梁、2号桥梁工程招标公告
大丰市城东新区环湖路1号桥梁、2号桥梁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DFS********6
工程名称 大丰市城东新区环湖路1号桥梁、2号桥梁工程
招标人名称 大丰市兴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盐城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大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大丰城东新区
工程规模 约2660万元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DFS********601 环湖路1号桥梁、2号桥梁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公开招标 2660 2012-3-13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公告发布日期 2012年3月13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12年4月5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2年10月5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12年3月13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2年3月19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叁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 标 公 告
一、大丰市兴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大丰市城东新区环湖路1号桥梁、2号桥梁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承包人。
二、盐城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次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丰市城东新区环湖路1号桥梁、2号桥梁工程
(2)工程地点:大丰市城东新区环湖路
(3)工程规模:总投资约2660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
(5)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6)质量标准: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投资额
1 大丰市城东新区环湖路
1号桥梁、2号桥梁工程 桥梁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约2660万元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类或公路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投融资能力:
①本招标项目融资款为中标价款的20%,第一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招标人有权另行选择中标单位,同时有权没收该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所缴纳的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名义提交融资款,融资款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融资款无效。
③融资款返还期限:融资款自到帐之日起第13个月返还本金的30%,并支付该部分本金的利息;第25个月返还本金的30%,并支付该部分本金的利息;第37个月返还本金的40%,并支付该部分本金的利息。招标人支付给中标人的融资额利息的利率等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6)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2011年7月份以后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7)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七、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请投标申请人于2012年3月 13 日至2012年3月 19 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大丰市兴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顾丰
联系电话:****-********
地址:大丰市城东新区
(2)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沈小军
联系电话:136*****962
地址:大丰市大华路68号
时间:2012年3月12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大丰市城东新区 联系人
顾丰
传真 电话
****-********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大丰市大华路68号 联系人
沈小军
传真 电话
136*****962
邮编 224002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12年3月13日至 2012年3月19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 至 12时 0分,下午 14时 30分 至 18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2年3月13日至 2012年3月19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至 12时 0分,下午 14时 30分至 18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获取 招标文件。
专业公告 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1
招 标 公 告
一、大丰市兴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大丰市城东新区环湖路1号桥梁、2号桥梁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承包人。
二、盐城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次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丰市城东新区环湖路1号桥梁、2号桥梁工程
(2)工程地点:大丰市城东新区环湖路
(3)工程规模:总投资约2660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
(5)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6)质量标准: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投资额
1 大丰市城东新区环湖路
1号桥梁、2号桥梁工程 桥梁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约2660万元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类或公路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投融资能力:
①本招标项目融资款为中标价款的20%,第一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招标人有权另行选择中标单位,同时有权没收该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所缴纳的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名义提交融资款,融资款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融资款无效。
③融资款返还期限:融资款自到帐之日起第13个月返还本金的30%,并支付该部分本金的利息;第25个月返还本金的30%,并支付该部分本金的利息;第37个月返还本金的40%,并支付该部分本金的利息。招标人支付给中标人的融资额利息的利率等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6)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2011年7月份以后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7)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七、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请投标申请人于2012年3月 13 日至2012年3月 19 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大丰市兴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顾丰
联系电话:****-********
地址:大丰市城东新区
(2)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沈小军
联系电话:136*****962
地址:大丰市大华路68号
时间:2012年3月12日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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