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恢复重建治多县聂卡二级水电站修复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灾后恢复重建治多县聂卡二级水电站修复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治多县聂卡二级水电站修复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治多县聂卡二级水电站修复
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2012-YL-047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治多县聂卡二级水电站修复工程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能源【2011】1422号批准建设。施工项目资金来源于玉树地震恢复重建专项资金,根据青发改投资【2010】1000号下达。总投资为186万元。项目法人为青海玉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青海玉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玉树州治多县
2.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维修工程的建筑工程,包括大坝维修、冲沙闸下游左右岸防护、低压管道防护,发电厂房维修,清污机安装,生活管理区等工程。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3月26日
计划完工日期:2012年11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等规模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省投标人需办理进青备案登记手续。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持单位介绍信并提供可以证明报名人为本单位职工的相关证件(个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到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11层)报名。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3月13日至2012年3月14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11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壹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3月22日下午15:00,地点为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11层。请各投标单位递交招标文件时务必参照招标文件携带相应资质原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玉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西关大街水电大厦15层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11层
邮政编码:810000
联系人:侯利波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新宁广场支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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