颗粒计数器招标公告

颗粒计数器招标公告

颗粒计数器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颗粒计数器
2.数量: 1台
3.招标编号:
4.交货日期: 3个月 (交货地点:西飞国际现场)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要求:
1.按照项目概况和技术要求投标。
2.投标方须承认招标文件的合理与合法性,遵守本次招标的程序和要求,履行招标文件中投标方的各项义务。
3.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立即告知招标方。
4.开标后,不允许投标方对投标价进行调整。
5.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每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入袋内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有效印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无效。
a.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者;
b.投标文件未按“第四部分投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制,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辩认者;
c.投标文件逾期送达者;
d.不满足、不响应第四部分第三项“技术服务要求”者;
e.不满足“第三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中标注*号者。
二、投标资格文件
1.生产厂家简介及经营状况。
2.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
3.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
4. 生产厂家对代理公司委托授权书。
5.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6.用户清单。
三、日程安排
1.发标时间: 2012 年 3 月 13 日。
2.投标截止时间: 2012 年 3 月 20 日上午 10 点。
3.地点:西飞国际基建管理部技术改造管理室。
4.联系人: 习俊峰 电话: ***-******** 传真: ***-********
5.监督电话: ***-********
四、评标
1.工作组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价格、服务审查。
2.评标标准: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在满足各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基础上,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3.中标方按招标方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方签订技术协议及合同。
第三部分 技术规格及要求
1.项目用途:用于航空工作液中固体颗粒污染度的测量。
2.技术要求:
2.1 测量介质:液压油、滑油及燃料油等航空工作液和其它透明液体(有机溶剂);
2.2 油样介质温度:0℃~80℃;
*2.3 油样粘度:测量范围可高达350mm2/s;
*2.4 工作方式:适用于实验室取样分析;
*2.5 传感器:适用于遮光、电阻或电子成像原理工作,测量范围1.0~400微米;
*2.6 计数卡:能与常规计算机兼容,并与计算机配合使用组成颗粒计数器系统,含系统控制软件;
*2.7 工作流量:可调节,且在测试过程中可锁定并保持不变。可按需要调节测试平行样的次数;
2.8 计数时间:≦15秒;
*2.9 空气压缩机:与取样装置配合组成实验室取样系统,可产生不低于0.45MPa的压力和不低于-0.08MPa的真空度;
*2.10 检测结果的表达:应按照GJB420B《航空工作液固体污染度分级》、GJB420A《飞机液压系统用油液固体污染度分级》、NAS1638《液压系统零件清洁度要求》及相应的国际标准(ISO标准)等级进行测量并输出测量结果,且在标准文件换版更新时,能够免费进行软件升级和跟进;
2.11 计算机操作系统:WINDOWS操作系统,与颗粒计数卡配合组成完整的计数和测量控制系统,显示并控制测量过程;
*2.12 具有自动取样和真空脱气处理系统。
3. 要求项目所具备的功能:
3.1 能够自动进行瓶取试验。
3.2 能够按照GJB420B、GJB420A、NAS1638以及相应的ISO标准要求进行测量并分析结果。
3.3 计算机显示系统:显示、输出100个以上颗粒尺寸技术通道,最小尺寸显示为1μm;计算机系统可根据选用的污染度评定标准自动采用和报告所测油样中颗粒尺寸的测试结果。
3.4 计算机显示系统:能够显示颗粒尺寸累计分布和区间分布的示意图。
4. 标准配置以外另外要求的备品、备件等:
4.1 洁净试验台1台,其尺寸为至少可以放入颗粒计数器的取样装置,并且启动洁净试验台时,试验台中的环境能满足GB50073-2001《洁净厂房设计规范》至少为7级的清洁程度;
4.2 打印机,激光打印机1台,与计算机操作系统连接,能够打印出测试结果;
4.3 超声波清洗器2台,超声波清洗器底面功率应为(3000~10000)W/m2;
4.4 洁净台空气过滤器滤芯5个;
4.5 液压油标油2瓶(质量浓度为5mg/l,带有国家认可计量机构证书);
4.6 标准取样瓶50个;
4.7 稳压电源1台,电压220V,功率3000KVA;
4.8 操作台2台,1台用于放置计算机、打印机,另1台用于超声波清洗器的试验操作。
5.项目工作现场的环境条件
5.1工作现场的环境条件:环境温度:10~40℃,相对湿度:≤70%;
5.2工作现场动力设施:电源:220V±10%,频率:50HZ;
5.3要求设备在上述工作环境下能长期稳定工作。
6.验收标准或规范号: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按JJG(航空)066-1995检定)合格,并出具正式的合格检定证书后,方可进行验收。
7.提供资料的内容:
7.1 装箱单1份,出厂合格证1份;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手册和用户手册中英文各3套;
7.2 附件的资料及相关图纸,软件使用手册;制造商名称、地址、网址、联系方式;
7.3 中文资料光盘一套,光盘技术资料要求齐全、清晰、图纸标题栏完整、元器件参数齐全。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要求
一、总体报价及配置
1.开标一览表(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表格格式)
2.价格总体构成:包含的所有配置,并将标配外的备件、功能及运输、培训、安装及服务等分项报价。
3.其他说明及承诺。
二、投标产品描述
1.投标方需对所投产品功能、性能详细描述。
2.投标方需对产品关键部件性能指标予以说明。
3.投标方需对外购件的产地、订货号予以说明。
4.投标方提供所投产品样本。
三.技术服务要求
1.终验收后,保修1年,服务应及时有效。在接到用户故障信息后,要求24小时内做出响应,3个工作日排除故障。
2.在关键部件损坏后,经维修更换后该部件重新计算保修期;出现较大故障,维修停用时间超过二周以上,整机保修期相应顺延。
3.保修期后,卖方应能提供广泛优惠的技术支持,包括最优的价格提供备品、备件。每年进行一次技术服务回访,及时进行新技术、新工艺应用的培训,对于出现的故障、工艺性问题能给予指导性意见及充分的技术支持等。
4.培训要求:卖方应有详细的培训方案、培训计划,在项目验收阶段,对相关操作人员、维护人员进行使用操作及维护的培训。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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