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厂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工程招标公告
卷烟厂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工程招标公告
1. 工程基本情况 1.1工程名称:青岛卷烟厂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工程 1.2建设地点: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青岛市株洲路137号) 1.3维保要求:按照《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通告》文件要求对山东中烟工业公司青岛卷烟厂厂区消防系统进行维护保养。青岛卷烟厂新厂区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包含主要建筑单体五座,新厂区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工程包括西门子消防报警控制系统、日本TOA消防广播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及水幕、水喷淋灭火系统(含管道管网、阀门、喷头、支吊架等)、室外消火栓系统(含管道管网、阀门、地井等)、消防供水系统(含水泵、控制柜等)、防火卷帘门系统、应急疏散指示系统等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具有消防维护保养许可证、壹级项目经理证书,投标企业应有多年从事消防工程施工以及维护保养经验,维保业绩突出。 2.2投标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各类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证复印件(均应加盖企业公章)。 2.3拟选派本维保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2.4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每天8时30分至11时30分, 13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休息) 3.2报名地点: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安保处(青岛市株洲路137号) 3.3 报名要求: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消防工程施工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维护保养许可证(以上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法人公章,并出具原件核查)。 4、资格审查 4.1 招标人将按照报名要求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2012年3月22日17时前通知选中的企业,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5.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整(人民币)。 6.2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现金或支票的形式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交纳,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及交纳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6.3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 地 址:青岛市株洲路137号 邮 政 编 码:266110 电 话:******** 联 系 人:宋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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