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关于东乡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采购(招标编号:JXGH-DX-2020-G006)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关于东乡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采购(招标编号:JXGH-DX-2020-G006)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关于东乡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采购(招标编号:JXGH-DX-2020-G006)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的委托,依据东乡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对其所需东乡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采购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招标编号:JXGH-DX-2020-G006

2、采购总预算:460800元

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自助诉讼服务平台

1.1

自助诉讼服务平台

1

1.2

自助一体机设备

1

智能诉讼平台

2.1

智能诉讼软件

1

2.2

智能诉讼配套设备

3

司法公开便民展示平台

3.1

司法公开便民展示系统

1

3.2

便民展示一体机

1

电子展示系统

4.1

信息交互软件

1

4.2

42寸壁挂式电子展示屏

2

4.3

定制服务中心挂屏材料设计制作

1

远程调解

5.1

远程调解软件

1

5.2

远程调解设备

1

5.3

70寸高清电视

1

详细参数详见第六章技术参数要求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版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标现场提供2019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开标时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现场提供2019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纳税发票、社保局出具的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系统截图(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特别提醒: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以上提出的有效证件及资料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同时必须以扫描件形式制作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备注:以上资格审查资料需单独使用档案袋装好,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

2)必须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保证金: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玖仟元整,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各投标人缴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东乡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采购)和缴费人的名称,缴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如未注明,产生的后果自负。投标人须提供交纳投标保证金汇缴账户的账号、收款单位及开户行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

6、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日:自本项目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6月5日起至2020年6月11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该项目招标文件即视为报名该项目。

8、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10: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及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两副)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及纸质投标文件时间为准。评标以供应商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若电子评标系统出现故障导致电子评标无法继续,经请示相关监管部门同意后,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若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将视为主动放弃投标资格。

10、CA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乡分中心开标大厅(东乡区行政服务中心市民中心4楼,区行政中心后,状元路以北、华云路以东)。

11、已下载招标文件且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采购人名称: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孝冈镇

联系人:李好生

联系电话:151*****356

东乡区采购办投诉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洪

通讯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孝岗镇美食城5号楼

联系人:黄春辉

电话:182*****824

电子函件:********91@qq.com">********1@qq.com

注:各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850-3300。

标签: 电子化 信息化 诉讼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