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城市规划道路建设项目(芦笙路延长线、瓦窑社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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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县城市规划道路建设项目(芦笙路延长线、瓦窑社路)

发布时间 2020-06-04


澜沧县城市规划道路建设项目(芦笙路延长线、瓦窑社路)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澜沧县城市规划道路建设项目(芦笙路延长线、瓦窑社路)c022a763-cf36-4fc1-b805-f37fe1f0d456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c022a763-cf36-4fc1-b805-f37fe1f0d456
建设规模:约8798万元c022a763-cf36-4fc1-b805-f37fe1f0d456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市政工程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0-06-04 09:00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0-06-10 17:00
评审办法: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办人:郭健
办公电话:137*****938移动电话:137*****938
招标代理机构: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经办人:李雪春
办公电话:****-*******移动电话:135*****47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01001
标段名称:澜沧县城市规划道路建设项目(芦笙路延长线、瓦窑社路)-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06-10 17:00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0-06-17 09:00
开标地点:4楼开标厅405(市本级)
开标方式:现场解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879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①.澜沧县芦笙路延长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K0+000至K0+339.98)段城市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等市政基础设施,道路长339.98m, 道路红线宽40m,设计时速40Km/h,,详细范围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
②. 澜沧县瓦窑社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市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市政基础设施,道路长974.31米,宽36米,设计速度40km/h.,详细范围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其他:1.其它要求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除登录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外,须于2019年 6 月4日至2019年 6 月 10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思茅区龙生路83号市住建局办公楼一楼)领取相关纸质资格预审文件资料并递交以下的申请人证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5)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亲自领取时提供)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领取时提供);
2.资格预审文件资料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公告发布表-市政道路.pdf2020-06-03 16:10:37
2公告申请表.pdf2020-06-03 16:10:45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延长 道路建设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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