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城市规划道路建设项目(芦笙路延长线、瓦窑社路)
澜沧县城市规划道路建设项目(芦笙路延长线、瓦窑社路)
发布时间 2020-06-04
招标项目名称: | 澜沧县城市规划道路建设项目(芦笙路延长线、瓦窑社路)c022a763-cf36-4fc1-b805-f37fe1f0d456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c022a763-cf36-4fc1-b805-f37fe1f0d456 | ||
建设规模: | 约8798万元c022a763-cf36-4fc1-b805-f37fe1f0d456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0-06-04 09:00 |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0-06-10 17:00 |
评审办法: | 无 |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经办人: | 郭健 |
办公电话: | 137*****938 | 移动电话: | 137*****938 |
招标代理机构: | 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李雪春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135*****470 |
标段编号: | GC****************01001 |
标段名称: | 澜沧县城市规划道路建设项目(芦笙路延长线、瓦窑社路)- |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0-06-10 17:00 |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 2020-06-17 09:00 |
开标地点: | 4楼开标厅405(市本级) |
开标方式: | 现场解密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8798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①.澜沧县芦笙路延长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K0+000至K0+339.98)段城市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等市政基础设施,道路长339.98m, 道路红线宽40m,设计时速40Km/h,,详细范围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 ②. 澜沧县瓦窑社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市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市政基础设施,道路长974.31米,宽36米,设计速度40km/h.,详细范围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一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其他: | 1.其它要求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除登录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外,须于2019年 6 月4日至2019年 6 月 10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思茅区龙生路83号市住建局办公楼一楼)领取相关纸质资格预审文件资料并递交以下的申请人证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5)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亲自领取时提供)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领取时提供); 2.资格预审文件资料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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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4、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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