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先锋路万达广场配电箱招标公告
东丽先锋路万达广场配电箱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范围:天津先锋路东丽万达广场项目配电箱采购。
1.3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形式,不因工期的调整或者市场的涨幅调整,请各单位自行考虑风险。
二、投标人资格
2.1局合格供方。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根据天津市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并从中择优选择1家投标人进场施工。本次招标以综合评标为原则,得分最低的为中标单位。
3.3本工程采购内容
3.3.1承包范围: 天津东丽先锋路万达广场项目采购配电箱等工作内容
3.3.2包含施工图纸及投标方提供的施工方案(含招标方可能需要自行设计的图纸及经认可的施工方案)所包含的全部工作以及合同中未列明而施工图纸、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完整工序所必须的检验、配合验收及其他工作及服务。
3.4招标人发放招标文件时间:见云筑。
3.5投标截止时间:见云筑。
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如果有问题需招标人解释和答疑的,应在开标会议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文件
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标,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四、定标原则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合理低价中标;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至工程竣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五、质量要求
5.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5.2电线必须符合现行国标及地方要求,并提供材质证明、合格证等质量文件。
5.3技术要求:符合国标、地标要求,满足工程使用条件。
六、交货、验收要求
6.1质量基本条件: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6.2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送货时必须随带出库单。
6.3验收方式:以我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6.4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的具体时间为准。
6.5交货地点:东丽万达项目部现场指定地点。
6.6乙方发货后24小时内,应通知甲方,以便做好接货准备工作。
6.7乙方装运的材料必须符合甲方通知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6.8由于乙方的原因合同材料需要补充或更换,则此部分材料由乙方负责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承担一切风险和费用。
6.9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材料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或损坏,乙方有责任及时补充供应丢失的材料,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6.10违约:除上述约定外,在通知的交货时间乙方未能及时交货,按照5000元每天的额度支付甲方罚金,但总额不超过100000元。
七、开标时间:见云筑网。
八、联系人:商务:扶萍联系电话:151*****696
技术:姜清国联系电话:152*****592
九、工程分包承包费结算与支付
9.1工程款拨付:招标方向投标方开具出相应金额的真实、合法的税务机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投标方再支付对应的合同款项;否则投标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为确保款项及时支付,分包方(供货方)向我方提供以下收款银行账户:
9.2到货款:货物运卸至指定工程地点,经甲方(指定专人)签字确认收到后,方视为到货(指定专人发生变更的,须书面通知),正负零完成后并经过甲方、乙方、监理方、业主方四方交验合格并签署验货证书后的6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已到货款,到货款为每次到货总价的 60 %,到货款总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70 %。货物经过验收合格后,所有权即归甲方所有。但并不改变合同双方需要履行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
9.3 安装调试款:货物安装完毕,调试合格并经甲方、乙方、监理方、业主方四方验收并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 / %的安装调试款。双方对履约保函的约定,见本合同第22条保函或保证金条款。
9.4结算款:整体工程竣工验收调试完毕,并结算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货物价款(结算总价5%的质量保证金除外)。
9.5 质保金:质保期内由于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发生的费用从质保金内扣除,质保期结束后,甲乙双方应就质保期间发生的增加或扣款进行确认并签订工程尾款确认书,尾款确认书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甲方免息付清剩余质保金。双方对保修保函的约定,见本合同第22条保函或保证金条款。
9.6支付费用的宽限期为3-6个月。宽限期内应支付的款项不计息。
9.7工程结算总额=结算价格=合同单价×甲方实际签收的合格产品数量减去退货量。
品牌要求:
十、清单附件
见附件
单价包括:
1货物原价:含原材料及原材料加工费、复试费、标准件、配套件及加工产品整个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并包括随货物供应的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应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检测报告、安装调试配合验收费用等价格在内。
2其它费用:含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材料供销部门手续费、材料试验费、材料验收之前的保险费、服务费,其中运输费系指由乙方将货物从制造厂运至交货地点落地发生的所有费用。
配电箱(柜)定价原则说明 | |
序号 | 说明 |
1 | 定价适用范围:包括总承包商承包范围内的所有配电、控制箱(柜)、户箱、电缆T接箱、按钮箱等,并包括夜景照明、景观照明、精装修区域配电箱,不包含各业态潜水泵、变频给水泵组、卷帘门控制箱等成套设备已包含的配电及控制箱柜,变配电室内低压配电柜、电容柜、直流屏,酒店客房配电箱亦不在本次适用范围。 |
2 | 甲定材料是指年度招标后纳入采购数据库的材料:如断路器、隔离开关、交流接触器、浪涌、自复式过欠压保护器、热保护器、双电源、EPS、漏电火灾元件、变频器;总包基准价材料是指“总包费率报价一览表”中的元器件;限价材料是指除上述两大类材料外的其它元器件:KBO(电机启动器)、软启动等。原则上万达项目不使用KBO及软启动。 |
3 | 甲定材料由万达年度招标确定(若万达年度招标元器件规格、型号等不全的,依据相同年度相同品牌系列元器件所对应的折扣率确定价格),总包基准价材料由总包与万达年度议价确定,甲定材料、总包基准价材料不计取任何费用计入配电箱组价明细中的元件价格,限价材料由项目公司依据项目技术要求及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市场价格等因素按“新增价格核定操作手册”确定价格。 |
4 | 各业态的断路器、双电源、变频器等器件依据万达建造标准及管理需求由万达统一确定品牌、系列标准,超出万达标准的配置,定价(结算)时按统一确定的标准计算。低于万达标准的配置必须整改,并承担业主的所有损失;同时元器件配置可能有多种方案选择,定价(结算)时按满足要求的最经济方案确定价格; |
5 | 盘柜一次图纸及二次图纸明确体现的元器件按图示数量计取元件费用,其它材料定义为辅材,如一、二次回路配线、一、二次接线端子、零地排、导流铜排(进线超过200A的落地安装配电柜及电缆T接箱除外)、布线槽、绝缘子(板)、导轨、扎带、紧固件、标牌、名牌、有机玻璃、衬板等所有材料,辅材按元器件费用的 百分比(%)计入。进线大于等于200A的落地安装配电柜及电缆T接箱的导流铜排依据盘柜布置图或合理的实际发生计入“总包基准价材料”费用中;其它盘柜导流铜排计入辅材费用; |
6 | 综合取费包含装配费(含现场装配费、现场调整改造费用以及异地工作的一切相关费用)、运费(运至业主及总承包商指定地点,含因设备调整改造引起的返厂运费)、税费、管理费、利润等所有除材料费以外厂商、总包所需的所有费用。综合取费基数为元件费用+辅材费用。 |
7 | 户箱配电箱体依据位数按台报价。其它配电箱按平米报价,平米报价应包含制作、除锈、喷涂(箱体颜色必须满足甲方现场需求且费用不调整)、支撑件、锁具等。配电箱体的平米数是指配电箱的表面积(6面),不包含衬板面积;配电箱体不计取综合取费。 |
8 | 智能照明模块由智能化承包单位供应,配电箱厂商负责装配及配线。元器件供应单位负责将元器件运至总承包商指定地点。装配费用不计取综合取费;费控电表由总承包单位供应,配电箱厂商负责装配及配线。费控电表供应单位负责将表具运至总承包商指定地点。装配费用不计取综合取费; |
9 | 应严格按配电箱组价明细组价,见附表,不得调整。 |
10 | 供电局收费的电度表安装价格执行总包电气已有清单子目,多功能电表、预付费卡表等计入配电箱组价明细表中的总包基准价材料; |
11 | 依据业主签认版的实际到货盘柜图纸及到货清单(需与排产单对应,且到货清单需总包单位、监理、业主工程部共同签确)结算。如因业主原因导致已排产的配电箱修改或取消,按如下结算:(1)总承包商所发盘柜排产通知单需同时抄送业主;(2)排产通知单注明盘柜到货日期前7个日历天内总承包商签收的设计变更,如涉及已加工盘柜(本排产通知单内)作废或修改,业主承担盘柜货值20%;(3)总承包商签收盘柜设计变更后,补充提供的排产通知单所涉及的盘柜补偿费用,业主不予考虑;(4)排产通知单注明盘柜到货日期前7个日历天之前发生盘柜设计变更不计取任何费用;(5)到货后的盘柜由于业主原因退货(总承包商必须接受退货),经设计、监理及业主确认元器件无法在原有盘柜内二次利用,业主承担该部分元器件货值20%、辅材、综合取费、智能照明模块装配费及箱体费用;(6)到货后的盘柜设计图纸调整造成需更换元器件,按最终设计图纸计算后增加拆除元件所对应的辅材、综合取费及智能照明模块装配费,拆除元件经设计、监理及业主确认无法在本项目二次利用,业主承担元器件货值20%。 |
12 | 预付费电表后台设备、火灾漏电报警主机、消防电源检测主机依据甲定、总包基准价或限价确定价格,布线及安装原则由总承包商实施; |
13 | 指示灯使用LED发光形式;按钮和指示灯的颜色应符合标准规定。 |
14 | 箱内导流铜排及导线材料应选用优质电解铜,其纯度达到99.93%以上;相关规格选择详见“导流铜排及导线规格表” |
15 | 箱体的板材材质:户内:冷轧,配电箱、柜采用黄金比例选择柜、箱外形尺寸,使柜、箱尺寸协调美观,箱体颜色在生产前提供色板,须经招标方确认。安装方式按图纸标注或清单要求。户外:304不锈钢壳体,防护等级IP54以上。住宅户箱箱体采用冷轧板,面盖采用优质PVC阻燃材料(透明门)或冷轧板门,配电箱体价格应包含锁具、标牌及喷码等工作。 |
16 | 箱体厚度:壁挂式或暗装式配电箱当配电箱长边小于1000mm时,板厚不得小于1.5mm;长边等于或大于1000mm时,板厚不得小于2.0mm;落地式配电箱板厚≥2.0mm。 |
17 | 箱体表面涂装:粉末喷涂 |
第三部分 技术条款
1、一般要求:
1.1、低压配电箱、柜的所有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规范、设计、电力局验收、消防验收及防雷验收要求。投标人应明确生产的产品执行的标准(国家标准GB7251、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并根据所依据的标准提供相应的国标、行标或企标(企业标准应高于国标或行标)。
1.2、所有的电气元件及技术参数必须符合规范、设计、电力局验收、消防验收及防雷验收要求,如需更改必须按正规工程资料(洽商)表格的要求填写并经设计院、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及厂方代表共同签字认可。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供货单位负责。
1.3、根据本工程样品生产要求生产样品,完后通知业主、监理、施工单位有关人员验收通过后,方可全面生产。
2、箱、柜(柜)体部分:
2.1配电箱、柜的板材的各种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所有配电箱、柜要求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冷轧钢板。落地柜用2.0mm厚冷轧板制作,照明配电箱、柜及控制箱、柜大于等于500mm的用2.0mm厚冷轧钢板、小于500mm的用1.5mm厚冷轧钢板制做。二层底板需用2mm厚冷轧板(电表箱、柜除外)。表面涂装:粉末喷涂。其中金属结构件,除外表的门和封板外,其余都经镀锌处理。
2.2 落地柜配活顶盖,配电箱、柜不开敲落孔。
2.3 照明箱、柜应设二层门,二层底板与箱、柜体体之间的安装螺栓不小于M5,二层底板返边与箱、柜底不小于30mm 。
2.4 配电箱、柜采用暗锁或通用锁,每把锁配四把钥匙。
2.5配电箱、柜的金属部分:包括电器的安装板、支架和电器金属外壳等均良好接地,配电箱、柜的门、敷板等处装设电器,并可开启时以裸铜软线穿透明塑料管与接地金属构架可靠连接。
2.6、配电箱、柜体体型号、材质、颜色由业主确定(并有文字签字记录)。
2.7、两台或两台以上的配电箱、柜相邻敷设时,箱、柜的高度、厚度应一致。
2.8、动力照明配电箱、柜内,地排、零排必须有预留压线位置,接地螺栓,不小于M10,镀锌螺栓,接地点必须在箱、柜体内左下角。
2.9、人防箱、表箱、浪涌保护器等需满足当地各部门要求并保证验收。
3.0、中标单位需根据系统图提供配电箱尺寸、安装方式并根据现场条件对箱体尺寸进行确认。
3、元件部分:
3.1 所有塑壳断路器、微断、空开、变频器、双电源互投开关、EPS主机及电池、漏电火灾报警设备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选用,厂家提供与之配套的电缆接线端子。如进、出线缆大,而塑壳断路器、空开端子小,应设母排将端子外引。买方要求卖方在供货时提供本标段内低压元器件相应的证明文件,买方将据此查证卖方所提供的产品确系品牌产品。塑壳断路器、微型断路器、变频器、软启动器、接触器、热继电器等柜内主要电气元件,要求选用同一品牌产品(除变频器);开关极数参照图纸。
系统额定电压:380V/220V
系统控制电压:AC220V,
系统最高电压:440V
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直接接地
额定绝缘电压:1000V
额定工频耐压:2500V
额定冲击耐压:8kV
频率:50HZ
主母线和中性线母线最大持续电流:
满足图纸各回路配置表要求,与变压器容量匹配;
进线单元、馈线单元垂直引线所能承受的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及额定峰值耐受电流应不低于水平母线的相应值。
上述持续电流值为考虑降容因数以后应满足的要求。
3.2 配电箱、柜内的电器、仪表等需进行检测及电气耐压、耐流实验,如设计图纸中设计的电表由供电部门安装,配电箱、柜柜应留有装表计量的位置。
3.3其它元件、附件及材料均需选用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标准。
3.4提供所有元件、导线的合格证及中文说明书(实行强制认证的提供CCC认证证书及CCC试验报告)。进口产品提供商检证明。元件安装应符合GB50254-96标准。接线应符合GB50171-92标准。
3.5配电箱、柜内的空开、指示灯、按钮、旋转开头等操作及控制和指示元器件下方必须有固定牢固的标签框和机打标签。
3.6电气元件、规格型号见系统图(请注意楼宇自控、消防、通风器、夜景照明、污水泵等和设计总说明要求等各种控制要求),照明、空调配电柜二次控制回路需设FS、BA控制端子及相应的反馈点,排烟风机配电箱、柜预留防火阀联动点。各元器件规格、型号、控制不清楚的请与设计联系。
3.7断路器参数及功能要求:
框架断路器参数及功能要求为:抽出式,额定电流大于630A的,都选用框架断路器;电子式脱扣器(智能保护单元)功能要求为:带LCD显示,具备过载保护,可调短延时,瞬时短路保护,接地故障保护;故障报警节点,电动操作机构,分励线圈,合闸线圈,(主进线及母联开关还要求配欠压保护线圈),安全合闸锁;额定运行短路电流ICS=100% ICU;;
塑壳断路器参数及功能要求为:双重绝缘设计,固定式(抽屉柜),额定电流在630A及以下的断路器都选用塑壳断路器,额定运行短路电流ICS=100% ICU;全系列短路、过载电流可调节;保护功能依据负荷类型(如配电型,电机型)确定;所有塑壳都按要求配辅助接点;个别的按照特殊要求另配故障报警节点、分励线圈、电动操作机构(如消防回路)等;
变压器容量:小于或者等于800KVA,断路器:Icu≥25KA,Ics=Icu
变压器容量:1000KVA,断路器:Icu≥35KA,Ics=Icu
变压器容量:1250KVA,断路器:Icu≥40KA,Ics=Icu
变压器容量:1600KVA,断路器:Icu≥50KA,Ics=Icu
变压器容量:2000KVA,断路器:Icu≥65KA,Ics=Icu
4、组装配线
4.1配电箱、柜,柜上的电器,仪表应符合电器、仪表排列间距要求。
4.2全部紧固件均采用镀锌件。
4.3二次配线均采用黑色线,加套管编序,线径按厂家标准。
4.4分层配电箱、柜接线应考虑干线进出。
4.5开关接线端子应与导线截面匹配。
4.6配电箱、柜装有计量仪表的导线;如多芯铜线须采用套管或线鼻压接,并做好搪锡。
4.7电器安装后的配线须排列整齐,用尼龙带绑扎成束或敷于专用线槽内,并卡固在板后或柜内安装架处,配线应留适当长度。
4.8配电箱、柜所装的各种开关、继电器,当处于断开状态时,可动部分不宜带电;垂直安装时上端接电源,下端接负荷,水平安装时,左端接电源,右端接负荷。(指面对配电装置)
4.9配电箱、柜电源指示等,应接在总电源开关前侧。
4.10配电箱、柜内的配线须按设计图纸相序分色。配电箱、柜内的电源母线,应有颜色分相标志。
相序标色
L1黄
L2绿
L3红
N淡兰
PE黄/绿
4.11 所有铜母线连接处做搪锡处理,裸露部分均喷黑漆,贴色标。
4.12 配线整齐、清晰,导线绝缘良好。导线穿过铁制安装孔、面板时要加装橡皮或塑料护套。
4.13配电箱、柜内的N线、PE线必须设汇流排,汇流排的大小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导线不得盘成弹簧状。
4.14 PE线用BYJR线,线径选择按GB 50303-2002 ,P20,表6.1.2。
4.15配电箱、柜应考虑氧化镁、BTTZ等电缆的安装空间。箱、柜体二层板与箱、柜体之间及二层板与箱、柜体四周根据图纸进出线的规格及导线多少留出足够的配线空间。配电箱、柜的箱、柜体、二层板、面板均须有明显而不易脱落的与图纸相符的设计编号(箱、柜体、二层板用钢字打出箱、柜编号),暗装配电箱、柜箱、柜体应有上或下的方向标识。
4.16凡是两根以上电缆(包括有∏接的电缆)进一个开关的配电箱、柜总开关上端须要设过度处理装置,过度处理装置的规格必须与系统图中电缆规格相匹配。
4.17配电箱、柜内的PE线不得串接,与活动部件连接的PE线必须采用铜质涮锡软编织线穿透明塑料管,同一接地端子最多只能压一根PE线,PE线截面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4.18消防设备的配电箱、柜及配电回路,必须有红色明显标识。
4.19不等截面的两根导线严禁压在一个端子上。等截面的导线(6平方毫米以下)一个端子上最多只能压两根。
4.20配电柜为靠墙安装(需填写)前开门,暗装箱、柜为前配线,明装箱、柜为后配线。
4.21电表箱、柜内接线需齐全整齐,即需配齐符合设计及供电要求的线缆并整齐留出可供安装电表的线缆余量。电表箱、柜外需明确标示清楚户号。电表箱制作须符合当地电业局要求。
5、图纸、资料及进场验收
5.1招标图纸中的配电系统图仅为一次系统,生产厂家必须自行完善二次控制回路的设计,达到设计意图,满足设备功能,保证产品质量。(当图纸中有明显的设计错或漏(例如:开关大小和设备容量的不匹配等)时,在投标报价时,需要给予提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招标单位同意后进行调整。如果不给予提出,后期影响使用,由供货单位免费调整)。
5.2生产厂家需提供控制箱、柜元件排列图、原理图、接线图、箱、柜门贴图等相关资料,箱、柜门贴图需与箱、柜内标识对应。复杂的控制设备需提供操作规程或说明文件。
5.3配电箱、柜内的系统图必须采用塑封,注明各支路所控制的主要区域的名称(图纸如不清楚请与业主联系)。并制作插入图纸框,所有系统图均须出电子版,电子版在箱、柜交付前10天送到工地,否则箱、柜到场不予接收。
5.4箱、柜编号、数量等以图纸和设计修改通知单为准。配电箱、柜统计表仅供参考。
5.5主要元器件的质量证明文件、产品说明及主要参数,随配电箱、柜的质量证明文件一起送到工地。进口的元器件必须有合格证和中文使用说明书。
5.6暗装箱、柜箱、柜体签订合同后按照进场计划准时送到现场。
5.7如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对产品材质及质量有异议,产品将送有关部门检测,费用由厂方负责。
5.8设备进场资料要求:产品的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应齐全有效,设备初次进场时应附有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文件并加盖有生产厂家的公章,材料进场时的日期应在资质文件的有效日期内。如不是原件,还需要在资质文件空白处注明“原件存放处:XXX公司;抄件人:XXX;抄件日期:X年X月X日。”的字样。如是经销商供货,还应加盖经销商的公章。
对应每批每种规格的产品应有相应的合格证及检验报告,产品检验报告应为政府法定检测部门的检验报告。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均要求为原件,并有生产厂家的公章。
以上所有资料一式五份,且均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料内的字迹及公章清晰,容易辨识。
5.9设备到现场后使用方只检查外观,其它功能待通电调试时验收。
5.10生产厂家需主动、积极配合施工方对设备进行调试、运行并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6、其它事项:
6.1未尽事宜,按相关行业、国家标准执行。贵公司应保证所提供的配电箱、柜及相关附件顺利通过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质检站等单位验收。
6.2业主提前二十天电话通知厂方(业务员)送货明细,货送到现场指定地点。所送产品必须有效资料齐全(检验报告、合格证、CCC认证等)。
6.3随配电箱、柜附带(需填写)米橡胶护口。
6.4防雷测试点箱、柜(暗装)内设--40×4镀锌扁钢,长10cm并配Φ10镀锌螺杆(螺母、平光垫、弹簧垫),扁钢在箱、柜外留出15cm,箱、柜门外做黑色接地标识。
6.5鉴于建筑物内系统众多,控制复杂,设备安装期间供货厂家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驻现场协助安装调试,费用由供货厂家承担。
6.6设备进场、安装、使用过程中如确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损失,其直接、间接损失经确认后,均应由供货厂家承担。
6.7配电箱、柜箱、柜壳上不需要再留孔,供应商须免费提供两套开孔器。
(B)、主要元器件要求::
(一)、断路器、接触器、中间继电器、刀熔
1、塑壳断路器箱(MCCB箱)
A. MCCB箱须为工厂组装,户内用,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所有的MCCB箱须能在承受不小于所规定的MCCB额定短路容量电流条件下,MCCB箱不出现永久性的损坏。
B. MCCB箱须为全封闭型,适宜于明装或暗装。箱和门体须用镀锌钢板制成(钢板厚度满足附件要求),涂以由业主规定颜色的高质量焙漆。门上须装防尘垫,装以扣锁或其它相同经批准的锁。整个外壳须符合IP41的规定。
C. 工厂组装之MCCB箱设备须包括所规定额定电流的镀锡铜母线,具有足够截面多接线端的中性线和地线母排。
D. 所有带电部件须从前面加以屏蔽。
E. 为了使带电部份和电线在打开前门板时能完全屏蔽,所有在箱内的电线、母线等都应加以遮护,并应提供一块1.5毫米厚的阻燃绝缘前护板。只有MCCB操作手把和其周围的绝缘部份可突出在屏蔽和面板上。在相与相之间和相与中性线之间须加装绝缘隔板。
F. 终端的安排次序须使连接每个输出回路的中性终端和相线终端的安排次序相同。
G. 须配备有多接线端的保护导线,每一个接线端供一个MCCB线路。
H. 须配置一个接地端子,使箱体可以接地。接地端子须适合于内接或外接。
I. MCCB箱须配置立式三极中性铜母线,其额定电流不小于250A 和进线保护装置的电流。母线、母线固定支架和母线接线的布置须承受不少于40kA一秒短路容量的型式试验。
J. 所有的MCCB箱须有清晰的标牌,并有相别标记。在每个箱门内须附有回路记录卡。该卡可更换,并用透明薄片加以保护。记录卡用以记录每个输出回路的名称、电缆截面和实际电流值、MCCB箱的额定电流和每个MCCB电路所服务的点数及范围。
2.塑壳断路器(MCCB)
A. 塑壳断路器须符合并按GB14048-2或(等同于IEC947-2)的规定进行定型试验,并符合下列要求:
极数 : 4或3按图指示。
额定绝缘电压 : 1000V,交流
额定频率 : 50Hz
额定连续电流(应降低 : 如图规定
额定值以适合工地条件)
额定工作温度 : 40℃
额定短路接通容量 : 84kA,功率因子0.25
负载类别 : A
额定工作短路
断开容量(Ics) : 按变压器配置
所有塑壳断路器均须由认可的国家级测试机构证明其短路容量符合上述规定。
B. 所有塑壳断路器须为短路、过载电流可调型,能以速合、速分,自动脱扣,使断路器在过载和短路时不会保持在闭合位置。
C. 塑壳断路器的额定电流示于图上。
D. 所有塑壳断路器均须有由制造厂提供的外壳。
E. 塑壳断路器的进线与出线端须配置适合于连接电缆的端头。
F. 竖井内或防火分区内的总配电箱进行塑壳短路器须配置分励脱扣器,满足火灾时切除普通电源。
3.带漏电保护功能的塑壳断路器 (MCCBs)
A. MCCBs须符合并按GB14048.2、GB14048.4的规定,进行定型试验,并符合以下要求:
极数 4极
额定绝缘电压 1000V,交流
额定频率 50Hz
额定连续电流 如图规定
〔应降低额定值以适合工地条件〕
额定工作温度 40℃
额定短路接通容量 (Icm) 84kA,功率因子0.25
使用类别 A
额定工作短路断路容量 按变压器配置
所有MCCBs均须由认可的国家级测试机构证明符合上述所规定之短路容量。
B. MCCBs之所有机械和带电之金属部件须全部装置于模制外壳内。
C. 操作机构须与操作速度无关,其触发作用须可靠地保证迅速闭合和迅速断开操作,须为自动脱扣。触头须为不焊合材料。
D. MCCBs须带具有温度补偿的热、磁过电流脱扣装置,以提供过负荷和瞬时的短路保护。其动作特性须为反时限特性。在摄氏40度时其临界值应达额定电流之7倍。
E. 需提供手柄附件连挂锁及二条锁匙,能使MCCB锁在"断开"或"闭合"之位置上。
F. 按图所示之规定,为MCCB配置接地故障跳闸机构。此跳闸机构须由接地故障电流传感器及电子线路控制,以提供300/500mA漏电电流,跳闸时间为0.1~1秒。需装有指示接地故障跳闸之指示灯及复位按钮。有关参数符合下列规定:
灵敏度(IΔ)300/500mA
延时时间设定0.1~1s
剩余电流保护动作时间符合:
IΔ2IΔ5IΔ10IΔ
最大断开时间 500ms 400ms 350ms 350ms
最小不动作时 200ms/1~5s
模块型式 跳闸/只报警不跳闸
G.要求分体漏电开关,确保更换灵活
4.微型断路器箱(MCB箱)
A. 微型断路器箱须为工厂组装,户内用,完全符合国标的所有要求。MCB 箱须能承受不小于所规定的MCB 额定断路容量的通过故障电流,而不致遭受永久性的损坏。
B. MCB 箱须为全封闭型,适合于墙面安装。门和箱体须用镀锌钢板制成,涂以厂商规定的高质量焙漆。门须装有防尘垫,配以经批准的锁。C. 所有单相MCB 箱应为A型,所有三相MCB 箱应为B型。
D. 工厂组装之MCB箱中须包括如规定的额定电流为100安或200安的镀锡铜母线,具有足够截面多接线端的中性线和地线母线。
E. 打开前门板时,所有在箱内的电线、母线等都须加以遮护,用1.5毫米厚的阻燃绝缘前护板将带电部份和电线完全屏蔽。只有MCB 操作手把和其周围的绝缘部分可突出在屏蔽和面板上。在相与相间和相与中性线之间须加绝缘隔板。
F. 按MCB 箱详图所示,提供指定额定电流的全绝缘型双极或三极负荷开关或电流型漏电装置并作为MCB 箱之组成部分。负荷开关和电流型漏电装置须与MCB 和MCB 箱同一工厂生产。
G. 隔离开关须符合有关国家规范标准,使用类别AC-22A。电流型漏电装置须符合GB6829、IEC755并能承受足够长时间的短路使MCB 能以动作。
H. 终端的安排次序须使连接每个输出回路的中性终端和相线终端的安排次序相同。
I. 须配备有多接线端的保护导线,每一个接线端供一回MCB线路。
J. 须配置一个接地端子,使箱体可以接地。接地端子须适合于内接或外接。
K. 所有MCB 箱须有清晰的标牌,并有黄,绿,红,淡蓝色的相别和中性线的识别标记。在每个箱门内须附有回路记录卡。该卡可更换,并用透明薄片加以保护。记录卡用以记录每回输出回路的名称,电缆截面,和实际电流值,MCB 箱的额定电流和每回MCB 电路所服务的点数和范围。
5.微型断路器(MCB)
A. MCB必须符合GB10963或IEC898,其额定短路容量为10kA 或以上且机械寿命不低于2万次。
除另有规定外,用于照明线路的跳闸特性为第C型,而用于动力回路则为第D型。
B. 断路器操作机构须为自动脱扣,其设计应保证负载触头在故障时不会保持在闭合位置。
C. 除另有规定外,单极断路器须用于单相电路。三相电路须使用三极断路器,且须联锁,使一相超载或故障时,可以同时切断断路器的各相。
D. 当末端配电箱进线保护为微型短路器时(如每间客房总进线),该开关须为2P。
6.微型隔离开关(MCB-ISOLATOR)
1.微型隔离开关须符合国标(或等同于IEC947-3和IEC669-1标准),其额定耐受电流应达到20倍额定电流1秒的技术指标要求。
2.除另有规定外,单极隔离开关须用于单极电络。三相电路经使用三极隔离开关,且须联锁,须保持三相同时处在合(或者分)的状态,以保证三相回路的同时接通(或分断)。
7.带过载保护漏电断路器(RCBO)
A. 漏电断路器须为两极或四极且需采用电磁式,由电流操作装于一个完全密封的模制盒内。制造及测试须符合GB 6829、IEC755。
B. 跳闸机构须为自动脱扣,使断路器在接地故障时不会保持在闭合位置。跳闸装置不得利用电子放大器或整流器。
C. 额定漏电跳闸电流须按图及MCB 箱详图所示。
D. 需内附可试验自动漏电跳闸的试验装置并需装设防止在漏电跳闸后重合的装置。
(二)、双电源自动转换开关(ATS):
1.电气和机械性能应符合IEC60947-6-1、GB/T14048.11-2008年的要求。 ATSE开关本体和控制器组件均由统一生产厂家提供以确保其可靠性。
2.ATSE需采用一体化结构的PC级产品,励磁驱动机构。ATSE为四极三段位工作位置(即常用、备用、断开位置)。
3.ATSE需配有智能控制器,并且各种参数均在现场调试设定。
4.ATSE的使用类别应与负载特性相一致,无感或微感负载电动机负载采用符合GB/T14048.11《自动转换开关电器》-2008之AC-33iA级别产品;
5.ATSE应经EMC检验,能抗电源电压闪变、瞬变等干扰。
6.ATSE具有RS485通信接口,可与上位机通信进行监控,可实现遥控、遥测、遥信、遥调功能。
7.耐受短路电流:用于照明配电回路应不小于10KA,用于动力配电回路应不小于25KA。额定电流不应小于回路计算电流的125%。
8.控制器采用一体化安装,不用拆主体开关就可以更换控制器。
9.ATSE具有电源显示、电源投入LED显示。
10.ATSE触头系统按分断多次电弧要求设计,并能够保证长期耐氧化性、耐腐蚀性。
11. ATSE可电动和手动操作,并带可卸式手动操作手柄,以便应急时使用。
12.机械寿命:10000次具有5000A分断能力确保产品规格齐全
13.ATSE转换时间:总动作时间不大于200ms,其中给IT机房、安防中心、消防控制室内的双电源开关总动作时间不大于100ms;具备自投自复功能。承包单位须复核各配电箱系统图纸,当采用PC级的双电源开关的配电箱前端未设置断路器保护时,由承包单位负责供应断路器进行保护,同时保证断路器与自动切换开关的匹配。
14.控制器要求
1)转换时间可调,各种参数可设;并具有过压保护、欠压保护、远程脱扣、带电动机负载缺相检测等功能。
2)控制器为不间断工作制(24小时工作制);
3)控制器的额定工作电压应与主电路额定工作电压一致,其正常工作范围85%≤Ue≤110%;
4)控制器的强、弱电间应有物理隔离措施;
5)控制器抗电磁干扰能力应达到工业级水平(电磁环境A的要求);
6)其抗电快速瞬变脉冲群干扰能力应达到
A.电源级ATSE或配电级的ATSE 电源级的试验水平4kV/2.5Hz;信号、I/O、数据及控制端口的试验水平为2kV/5Hz。
B.负载级的ATSE 电源级的试验水平2kV/5Hz;信号、I/O、数据及控制端口的试验水平为1kV/5Hz。
C.过电压保护范围:电源位置或配电位置的ATSE不高于140%Ue;负载位置的ATSE不高于130%Ue
D.控制器应具有躲避电源瞬变干扰的能力。
(三)、电源浪涌保护器(SPD)
1)浪涌的技术参数满足图纸的要求,满足国家标准的定型产品。 2)选择的产品必须具有“当地防雷产品备案证书”。 3)满足项目所在地气象局的要求。
(四)、导体:
1、母线
1)、配电母线(垂直母线)材质为电解一级电工铜,组装在阻燃塑料功能板中,与主母线联接。
2)内设有独立的PE接地系统和N中性导体 ,各回路接地或接零都可就近联接,框架结构件全采用自功螺丝钉联接,具有较高的接地可靠性。
3)、母线须安装牢固,能承受短路故障时的机械应力,各相有字母和颜色标志。
4)、构成开关柜部分装置的母线,母线联接线的载流量和温度必须符合IEC标准和GB5585.2-85要求。接零铜排同相铜排,接地铜排为相铜排的1/2,小于16A以下,接地排同相铜排,必须设接地端子排及出线端子排,要求防操作时防护等级达到IP20。
5)、母线连接面应镀锡,连接螺栓有防松螺母和垫片。搭接长宽符合要求。
2、内部线路
所有控制线须符合IEC和GB国家标准,其载面:电流回路不小于2.5mm2,电压回路不小于1.5mm2。用PVC夹板或线槽安装,电线过门铰时,应用PVC软管保护,套字母管。并留20%备用端子。不同回路须以不同的绝缘颜色区分。
3、线材品牌 所有箱柜内线材均采用《万达集团2015年合格供方库》内产品
(五)、 熔断式刀开关
1、 熔断式刀开关必须符合IEC-408标准,属AC-23使用类型,额定短路电流不小于50KA。
2 、熔断开关为中央独立手动操作。
3 、熔断器须为高分断容量型,符合IEC269标准。
(六)、 电流互感器 :
1、电流互感器一次回路额定电流为额定电流1.1~1.4倍间,一次穿线为一圈。
2、电流互感器须符合IEC185标准。每套互感器的次级和外壳均接地。型式为:BH-0.66
3、 计量用电流互感器精度为1级。其余按常规选择。
(七)、 测量仪表(电流表、电压表、电度表、功率因数表等)。
1、导轨式多功能预付费电度表的使用范围详见设计图纸并最终满足商管使用要求。
2、三相电度表可实现高精度的测量、计量、需量统计、事件记录、实时运行状态查询、分时预付费等功能,可满足测量、计费等应用。仪表可以进行双向有功电度、无功电度的能量累计,精度符合IEC62053-22 0.5S级。能够提供关口级别计量数据,内嵌参数最大值/最小值记录功能和需量测量功能,配合上位监控软件可以帮助用户统计各条线路的能量消耗状况与负荷趋势,自动完成抄表并生成各种电量报表。安装方式采用标准35mm导轨式安装。
3、单相电度表需采用高清晰段式LCD显示,可对时钟,费率,时段等设置,实现分时多费率电度计量,并具有电能脉冲输出功能,具有预付费功能,当表内余额不足时自动跳闸;支持RS485总线(符合MODBUS-RTU协议)通讯方式,具有遥测、遥设功能;具有恶意负载识别功能,精度符合IEC62053-22 1.0级。安装方式采用标准35mm导轨式安装。
4、系统监控软件应采用当代最先进且符合业界标准的软件技术,运行在多任务多线程主流的操作系统之上。中央监控软件应支持中文版Windows XP、Windows Server 2003及Windows 7操作系统。具有功能强大的可扩展的人机接口图形界面,能够对设备系统进行完善的集成监控和管理,系统监控软件应能满足不少于监控部分各点位的要求,采用面向对象的图形界面,操作界面和相关的文档应采用简体中文描述,其字符集符合国标GB 12345-90。监控软件具备B/S架构,可于以太网上同时支持多个工作站,这些工作站能同时通过图像监控、监视、控制系统。中央监控软件应采用全中文界面,并同时支持多个工作站,无需购买多套软件。并有良好的安全机制,具备多级密码保护机制。
系统监控软件应同时包含运行该软件所需的操作系统(要求为Windows XP、Windows Server 2003及Windows 7中文专业版)和其他相关软件平台,软件支持OPC、DDE、SQL,以方便与第三方管理平台系统在管理层的集成。
系统性能高、计费准确、可靠;支持双机热备、主从备份;支持web服务与数据库隔离;支持15万数据采集点;
具体要求如下:
4.1、自动抄表功能:每天(天数可设置)自动定时(时间可设置)采集并保存所有参数数据,新数据根据设置年限自动覆盖过期数据,数据能方便简单导出并生成EXCEL文档,作为能耗分析的依据。
4.2、实时数据分析功能:系统能够对某一单表进行单独读取配套预付费表计的各种计量参数,能够自动测试系统计算机与前端任何一个数据采集器之间的通讯是否正常。
4.3、计费方式:系统支持电量预付费及峰谷计费方式,计费价格可以设置为单一定价,或者峰谷电价等,并自动计算出应缴水、电费,同时记录交费信息,还能够对相应的收费信息进行添加、修改、删除、统计等操作;
4.4、充值缴费:支持为新用户开启计费账户,输入用户的个人信息(含账号、房号、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手机号码等),此外还需支持销户、账户冻结、账户解冻等功能;支持为指定账户充值电费金额、扣除电费金额。并可查询电能表当前剩余电费。支持透支电费。
4.5、系统支持短信发送功能:水电预付费低于设置值或者电费欠费时均能自动短信提醒业主充值。此外,还需支持账户变更短信通知、充值扣费短信通知。
4.6、安全管理功能:支持软件登录权限管理,支持不同操作权限许可管理。
4.7、查询功能:可查询所有远传计量电表的用户信息,包括的历史用电量、当月用电量。支持查询当前用户或全部用户的已缴费或未缴费的账单,并可导出、打印,账单包含电能示数及相关费用等信息。此外还需支持操作记录查询、充值缴费记录查询和短信通知记录查询等。可查询当前处于电费预警、欠费、透支、停电、冻结等非常态下的用户信息。
4.8、系统软件安装授权:安装次数应为无限次数。
4.9预留后期气表等其他需要采集信号的接入功能。并可设定电费赊欠功能。
(八)、变频器:
负荷类型:风机、水泵(不含给水、排污设备)类。
要求:
(1)具有矢量控制功能和软起动功能。
(2)宽电压输入设计(±15%)。频率输出范围0.00-600Hz,任意调节,分辨率达到0.01Hz。
(3)速度响应250rad/s,精度可达0.01%;
(4)低频高转矩,0.0Hz输出转矩可达180%。
(5)内置PI控制器,带有预置PI给定,可实现闭环控制。v/f特性自由设定,可实现8段速设定功能。
(6)具备标准RS485通讯接口,可通过Modbus或BACnet通讯协议实现上位机监视控制。也可就地参数的整定、修改、监控和监控功能。
(7) 满足三路输出:0~10V(模拟),4~20mA(模拟),0~10V(数字)
三路模拟输入:0~5V,0~10V,0~20/4~20mA,+/- 10V
(8) 具有自动节能运行功能,可根据负载大小,自动调节电机的工作状态,保持高效节能运行。强化电机参数的自动检测功能,及时在电机参数未知的情况下,通过自检测也可以使电机在最佳状态下平稳工作。
(9) 具有过流、过压、过载、过热、短路、输入、输出缺相等保护功能。
(10)自动稳压功能(AVR)。当电网电压变化时,能自动快速稳定输出电压。
(11)变频器容量应不小于所带负载电动机铭牌的额定容量的1.25倍,应设有旁路装置,在变频器出现故障或检修时,负载可以手动切换到工频状态下运行。
(12)具体控制要求以排产单为准。
(九)、火灾漏电报警系统(满足一键式集中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1.说明
A. 本系统须为智能式多功能地址编码火灾漏电报警系统,由具有内置微型处理功能的消防控制屏、地址式智能漏电探测器等组件组成,并须具有漏电火灾报警、显示设备故障和各组件的运作情况等功能。
B. 每个外围智能漏电探测器应有各自独立的"地址编码",在控制屏上以文字的形式准确地报告火灾的位置、时间、日期等。
C. 系统回路应采用基于TCP/IP或RS485协议方式高速传输,总线可连接系统所有外部设备和部件,回路设计采用先进的抗干扰技术,可以有效的抵抗内部和外部各种干扰信号对系统的影响。回路单个设备故障应不影响该回路其它设备的正常工作。用于整个系统的电缆须为非延燃性铜芯绝缘导线,并应敷设于金属管或线槽内。
D. 控制主机须配置专用的UPS,使正常电源发生故障时,系统仍能在4小时内照常操作而没有发生任何中断。
E. 系统应为高灵活性,能随意对各个组件的地址编码重新编序,从而配合将来的任何布局情况。此外,系统的容量须允许将来扩大系统的可行性。
F. 本系统装置必须能准确处理日期及时间数据 (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比较、交换及安排次序),并能正常操作。
G. 声光报警功能:系统主机必须提供声光报警功能,经确认后,进行消音,但报警信息不能够自行删除。
H. 火灾漏电报警系统装置必须能准确处理和适时显示需要检测部位的漏电情况。一旦超过设定值,可以自动进行声光报警。
I.火灾漏电报警系统的漏电值:可以在系统主机上按照用电负荷情况,设置不同的漏电报警阀值。
J.在各防火分区总配电箱(含动力及照明)进线处设置漏电火灾探测模块。(客房层设置在各层竖井总箱)
2 火灾漏电报警控制屏(控制主机)
A. 火灾漏电报警系统的报警控制屏(控制主机)将设置于地下一层消防中控室,用于监察各自区域的火灾漏电报警。主机由通讯模块、LCD报警显示器,USB接口等组成。
B. 控制屏的外壳应采用1.2毫米厚的钢板制成,钢板表面应进行烤瓷处理,并须达到IP44防水、防尘的保护要求。
C. 后备蓄电池应用独立的柜、屏与控制屏分开设置。
D. 各有关的柜屏须进行适当的接地工作。
E. 控制屏/控制主机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的部件,使进行各种所需功能:
1. LCD显示屏/液晶显示器
a. 显示整个系统的资料
b. 显示报警区域
c. 系统故障
d. 适时显示各监测区域的漏电流值
e.输出剩余电流预警信号
f. 输出剩余电流报警信号
g. 储存整个系统之数据(储存最少125个发生事故记录)
h. 每个回路须拥有25%后备容量﹐以便将来之发展
2. 接驳外置电脑及图文显示器的RS485或同等接口
F. 所有仪器和设备须坚固安装,内部电线的连接和排列应便于以后的维修和更换部件的工作。
G. 所有控制屏和控制柜内部用金属棚隔开,以便分开仪器中的低压设备,并且防止温敏组件受热过高。
H. 所有的门应装有隐式铰链,并且在必要时,再带有开关机构的暗锁,还应装上由氯丁橡胶或其它可用材料制成的防尘垫。每一只门的锁应配备两把钥匙。
I. 所须的通气百叶应设在控制屏底座的侧面和背面,设计为认可类型。所有通气百叶应设有网罩。
J. 所有油漆工作应采用高级瓷漆。至少要有两层底漆,每层做法是先涂漆再抹平。最后一层漆应光泽明亮。对漆膜还应采取一定的措施,表面完全清洁、光滑、无染物、无擦痕和图案以及其它缺陷。
K. 所有接线柱应设有护罩,其中带电的接线柱连同其分开的控制板上应设有适当的警告牌。所有电路须装上可拆装的熔丝或保险丝,以便分隔、检测和维修。
3打印机
在消防控制屏旁边应设有下列打印机,使进行各种所需打印功能。如设备状态、报警记录等。依据需要可用打印机来打印记录警报、操作员操作动作和系统记录。
嵌入式或台式打印机需至少符合以下的要求:
每秒132列/160字符的打印速度。
24x12点阵字符结构,并能转换成24×36点阵的字符输出质量。
每行220字符的压缩模式选择。
有可选择的软件,执行双重加重打印和宽字符(两倍宽)打印。
每英寸6到8行的可选择的列空间。
纸宽5英寸到15英寸的可选择的列空间。
上下的ASCII的字符设置。
能编印连续纸张。
能打印汉字。
4.电池充电器和电池
A. 承包单位独立于每个消防控制屏旁边应提供一只AC220伏 UPS。
B. 组件须用220伏,50周频单相交流电源,可自动使220伏电池组保持近似充足电的状态,同时能对持续载荷进行补偿。
C. 选用的镍镉蓄电池应在其整个正常寿命中无需修理。即使中途不充电,也能使系统正常工作72小时以上。
D. 电池的额定值应根据承包单位设计的系统作精确计算,并将结果提交审批。
5.电气火灾漏电探测器
A.具有监控电流值:0~2500A,依型号不同可选。
B.监控剩余电流值:100mA~1000mA,连续可调。
C.监控温度值:30~150摄氏度,连续可调。
D.通过“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
E. 现场LED/LCD报警显示。
F.现场设置漏电流值,面板嵌入式或者导轨安装。
G.自检功能和复位功能。
H.输出剩余电流预警信号。
I.输出剩余电流报警信号。
J.脱扣输出功能。
(十) 消防电源监控系统(满足一键式集中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1、应能显示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和备用电源的工作状态和故障报警信息。
2、应能将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和备用电源的工作状态和欠压报警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十一)指示灯和按钮
1 、指示灯使用LED发光形式。
2 、按钮和指示灯的颜色应符合标准规定。
(十二)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技术
1、设备选型标准
成熟性:投标产品应该在万达项目有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应符合KNX国际协会制定并通过审核的KNX/EIB标准,产品获得KNX协会认证,投标时需要提供上述认证资料供招标人审核。
先进性:同一品牌设备应选用新系列产品,不得选用已淘汰或即将淘汰的系列产品。
可靠性:所有系统设备应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和容错性,具备系统长期稳定工作的能力,同时还应考虑高可靠性和低运行成本两方面的因素。
开放性:所有系统设备应选用标准化产品,设备选型应与技术发展的趋势相适应,遵循开放性原则,软件、硬件、通信接口、网络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管理系统等应符合国际标准,使系统具备良好的兼容性和扩展性。
易用性:应选用较易学习掌握、操作简便和维护容易的系统设备,系统软件应采用中文操作界面。
2、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描述:
智能照明控制系统的监控范围:楼梯间、室内步行街公共区域、地下车库、百货公共区域的工作照明。具体的控制部位详见各子项照明施工设计图。
系统内各智能元件不依赖其它元件而能够独立工作,任何一个元件损坏均不影响其它元件及整个系统工作。控制回路与负载回路分离,输入输出单元仅用一根2芯控制线做为总线相连,总线电缆抗干扰力强,可与市电共管共槽敷设。
设置一个照明控制中心(照明控制中心位置详见施工设计图),控制中心可对万达广场上述监控范围内的照明灯具进行开闭控制。
在各个区域的现场配电间内,配电箱内安装4路或8路模块化智能照明的控制器,智能照明控制器自带手动开关功能,各个回路均能进行手动操作。现场部分区域设置智能控制面板,也可进行现场手动控制。每一个照明配电控制箱内照明控制模块设计已预留了一定数量的备用回路。
控制中心设置照明网络服务器及操作管理图形工作站一套。独立组网,组成“集散式”管理系统。工作站可对本区域的被控照明灯具实行全面监控管理。当上层网络或中控系统故障时,现场终端控制模块不受影响,仍能按预先编制的程序独立工作。
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总容量要求不小于10000个回路。
工作站可将部分信息传输至BA工作站(通过OPC方式),BA工作站可采集照明系统所有信息,也可对区域性的照明手动操作。
3、智能照明系统控制方式主要有:
主要控制模式为时间程序控制,手动时间设定。
在有自然采光的大厅、走廊除由时间程序控制外同时还有依据室内外照度来控制室内灯具数量。
在工作照明兼作疏散照明的灯具及应急照明灯具采用消防模块接点输入方式控制。即消防报警系统在每个应急照明配电箱附近安装消防控制模块,其触点输入至照明系统干接点输入模块(每个应急照明配电箱安装一个4点干接点输入模块),照明系统可编程开闭应急照明回路。
控制现场设置一个按键式手动控制面板,回路特别多或者特别少的配电间可适当增减(少用的地方调到多用的地方)。每键控制的回路可由实际的使用情况编程决定。
4、网络构架、通信协议及速率要求
每个系统的网络分为3层:
控制层 :照明模块控制器之间连接的支网(EIB通讯接口的支网)。每个支网联接的模块应合理控制数量不能过多,为了能满足系统的响应时间要求,一个支线耦合器连接的照明模块及手动控制面板数量不得超过30个。
通信速率≥9.6K。
通信管理层:由若干支网通过通信协议转换器(网关)转换为TCP/IP通信协议,然后传送至以太网交换机,再连至照明服务器这一层。
为了保证系统响应时间,一个网关所连接的全部模块总回路数不得大于700个。
通信速率为10M/100M。
传输层:控制中心传送至其它系统(TOC或BA系统)通信速率为100M。
控制层采用EIB通信协议。通信管理层,传输层采用以太网TCP/IP通信协议。
5、智能照明软硬件系统要求
智能照明控制器要求
1) 采用尺寸模数化的模块化结构,导轨压扣式安装方式,具有8回路及以下多种回路规格,方便组合。
2) 为了在模块维修拆卸时,减小影响面,不得使用大于8个回路的单个模块。
3) 每个模块均有内置CPU。支持EIB通信协议,可以不依赖系统主机的支持,即使当主机或通讯网络故障时,仍可按预定程序工作。任何模块损坏或拆卸均不影响其它模块工作。
4) 每回路接触器触头容量应≥AC230V 16A。
5) 开闭模块接触器带有机械锁扣装置,开闭模块信号为脉冲信号,模块动作后不再消耗能源。即使模块电源断电,也不会自行释放而造成大面积灯具熄灭。
6) 当灯具的主回路电源断电时,模块接触器可设定为不释放或者释放。
7) 当模块动作后,能将动作信号返回主机。主机能得到模块的真实的开闭状态。
8) 能自动检测回路电流,并可与正常回路电流进行比较,当照明光源发生故障时,能发出故障信息。
9) 有LED信号灯或机械指示显示模块工作状态。
10) 开闭模块动作寿命(满负荷电流及cosψ=0.8时)≥10万次。
11) 可在模块上手动操作开关开闭,便于故障检修。
系统软件运行监控功能要求
系统实时监控软件操作画面包括:
1) 系统总貌。
2) 控制总画面。
3) 各层灯具平面位置及灯具开闭状态图。
4) 各室内外照度传感器测量值。
5) 各回路电流测量值。
6) 报警一览、数据一览(包括灯具运行累计时间)等。
7) 重要场所还应有用数码照片制作的照明开闭照度效果图。
8) 系统连续采集和处理所得照明有关的测点和设备状态信号,及时向操作员提供有关运行信息,一旦发生任何异常情况,及时报警。
9) 系统操作显示、模拟量显示、报警显示、维修提示等。
10) 制表记录(包括定时记录、事故记录、维修记录)历史数据存储和检索及打印等。
11) 采用图控软件组态设计监控工作站的运行监控软件,具有全中文界面,操作提示和帮助系统。操作界面主要以平面图方式表示,从总体平面图直到每个局部的平面图。在平面图上显示的设备均可以点击进入,以了解该设备的进一步细节数据或对其进行控制或维修。运行参数和设备状态均以图形方式直观表示。运行参数和目标控制参数可以点击进入,了解其属性或进行设定修改。数据库的生成及查询。
6、工程界面规定
智能照明控制系统与强电的界面划分:
1) 照明配电箱由强电安装部门提供,本系统提供智能照明模块控制器交由照明配电箱制造部门安装。模块安装时提供安装指导。
2) 按键式手控面板及总线耦合器,网关等网络连接设备单独安装在墙面或者手控箱里(箱门装面板,箱内装网络设备),由本系统投标人提供。
3) 照明主回路管线(从照明模块至灯具)敷设及接线由强电安装部门负责(采购及安装)。
(十三)、应急电源EPS
1.总则
1.1 说明
A. 应急电源EPS设备须包括:一组整流器、蓄电池充电器、蓄电池、逆变器、静态旁路转换开关、同步设备、保护装置、外部机械旁路开关、进出线断路器(参见设计图)及附件等,如本技术说明书的规定。在应急期间,由蓄电池放电,经逆变器,向负载连续供电。须能维持在所规定的时间内,确保所带负荷的供电。
B. EPS须设计成模块化,在模块系统中须装备整流器、充电器、逆变器、静态旁路开关、及具备所有必需的监视和控制功能,并装置在一个柜中。
C. EPS的规格容量 参见施工图和招标清单。
1.2 保证质量的特殊要求
A. EPS必须设计为连续可靠运行,当市电正常时,处于静置热备用状态;当市电失电时,能在极短的规定时间内(有关参数见下面规定)供电,并能保证维持设备表中规定的备用时间。
B. 以上引述的额定值,须为计入适当的降低额定系数后的有效值。额定值须经调整,以适合当地的条件,例如最高环境温度和湿度等。在确定EPS的容量时,还必须考虑由于所接负载的非线性而引起的降低额定系数。
C. 整个EPS须根据下列标准的最近修改本进行设计和制造:
GB17945-2000 - 消防应急灯具
BS 727 - 无线电干扰测量仪器
BS 800 - 无线电干扰限度
BS 4417 - 半导体整流设备
BS CP 1013- 接地
D. 所有EPS设备须为工厂组装,户内或户外使用,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箱体须为全封闭型,适宜于明装或暗装。箱和门体须用镀锌钢板制成,涂以由业主规定颜色的高质量焙漆。门上须装防尘垫,装以经批准的锁具。
EPS箱体须符合防护等级IP41的规定。当箱体直接安装在户外或者室内生活水泵房、消防泵房、制冷站、换热站、游泳池机房 等可能漏水的场所时,整个箱体须符合防护等级IP65的规定,并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1.3 资料送审
在工程进行中的适当阶段,至少须报送下列文件供审批:
A. 详细的设备和部件表、制造厂商的数据。
B. 表示EPS安装等的施工详图。
C. 设备及部件的详细技术参数。
D. 设备重量及尺寸。
E. 对建筑、结构的要求。
F. EPS在制造厂及工地的测试步骤和测试报告。
2.产品
2.1 系统运行
EPS的设计须能使其于下列方式下运行:
A. 正常运行
正常运行时,负载经旁路开关由市电主电源直接连续供电。同时经整流器、蓄电池充电器将主电源的交流电转换为直流电,向蓄电池浮充电。
B. 应急运行
主电源故障时,旁路开关断开,须不经任何切换自蓄电池取得电源,经逆变器转换为交流向负载供电。如在主电源恢复供电前蓄电池已完全放电,则EPS须自动切断。
C. 再充电
主电源恢复后,EPS须由旁路开关将电源自动转换到市电主电源,并同时向蓄电池再充电,以上的运作须自动进行。
D. 静态旁路
EPS须配置静态旁路开关装置,用于EPS在正常和应急状态的转换。如EPS必须停止服务进行维护或因内部故障或严重过载而需进行修理时,须经静态旁路转换开关将负载转换至外部交流电源,而不需再外配线路。
E. 降级
如仅蓄电池需要维修而停止服务,此时EPS须能继续起作用,除非交流主电源中断。
F. 机械旁路方式
EPS必须装置外部机械旁路开关,以便手动将整个EPS旁路进行维修。负载转移至旁路电源及自旁路电源转回,须由“先断后通”的顺序转换,以使转换中对负载的干扰不超过本技术说明书的规定。
2.2 对设备功能的要求
A. 材料、零件及部件
1) 组成EPS的材料及零件必须为新制成、高质量、无任何缺陷及不完善之处。
2) 所有电子装置必须为全固态。所有半导体装置必须密封。继电器均须为防尘型。
3) 所有固态的电力部件和电子装置的最高工作电压、电流和di/dt率,不得超过其制造厂商制定额定值的75%。固态组件外壳的工作温度不得超过其额定工作温度的75%。电解液电容器须为计算机级,其工作电压应低于额定电压的75%。
4) EPS的设计须使瞬变、电压尖峰、电涌等受到抑制,且不出现于EPS的输出电路中。
5) EPS的固态功率切换电路和控制系统,须为单元化结构,便于维修并缩短停机时间。所有固态的功率切换单元宜为抽出式,并可在EPS的前方抽出。
6) EPS的设计须能易于进入单元和组装的内部。零部件、试验点和端子的放置位置必须易于接近以作回路检验、调整和维修,而不需移开任何邻近的组件或组装。
B. 自诊断设备
EPS须装置足够的内置诊断设备,以便于查明故障、维修和电路校验。EPS的每个电路组件,必须有适当的指示和测试点,以使每个组件的运作状态得按需要受到监视。EPS须装备事故记录仪,以便当需要时提供关键性数据或状态供分析。
C. 结构和安装
1) EPS必须装于重型金属箱内,挂墙式或落地式安装。EPS结构必须坚固并有便于起吊、顶起和叉车搬运的设施。
2) EPS应急电源须能并排布置。电力和控制线路必须分开并加以保护。在柜内须有电缆槽或电线管,以安装输入,输出和柜间的连接线路。
3) EPS应急电源须涂底漆和按制造厂商的标准涂面漆,投产前所有的漆的颜色需送业主方进行确认后才能制造。
D. 通风
必须装置足够容量的风机,以冷却各部件,使其运行于额定温度。风机的电源必须取自EPS蓄电池并当作关键负载的一部分。排风机必须有备用机。排风机须装设风叶传感器,并连接至预告信号及控制屏上。风机须配有保护和监测装置,当风机故障时,装置将及时发出报警信号 到屏面故障灯、声响、以及用于向外界联系的干节点和数字信号。
E. 整流器/充电器组件
1) 整流器/充电器组件须有输入保护。断路器的额定容量及跳闸电流须能供全部关键负载,并能同时向放电的蓄电池充电。
2) 整流器/充电器须是模块型结构,其核心应为成熟的高频脉宽调制技术的高频高速开关电路的功率模块和控制模块;并配备输出短路保护、过流保护、过电压保护功能的模块。
3) 整流组件须由隔离绕组型干式电力变压器供电。当变压器在满载和最高环境温度运行时,变压器绕组的最热点温度应不超过变压器绝缘材料等级的温限。干式电力变压器的接地方式须与所在低压配电系统一致。
4) 整流器/充电器组件的冲击涌流不应大于8倍正常满载输入电流。整流器/充电器组件,须装设能限制其输入电流的过流保护装置,此装置须能预设最大功率值,以限制蓄电池的充电电流。此电流限制在满载输入额定电流的100%至125%间调整。
5) 整流器/充电器组件,须具备以下的性能:当EPS运行于市电失电,由EPS的电池经逆变器向负载供电状态下,市电源恢复至交流输入母线时,此时向电池充电的初始电流不应超过额定负载电流的20%;而后需经15秒钟延时后,此充电电流再逐渐增加至100%满载电流。
6) 整流器/充电器,必须装有输出滤波器,以减小脉冲电流输入蓄电池。在任何条件下进入蓄电池的脉冲电流的均方根值(RMS),不应超过平均充电电流的3%。
7) 整流器/充电器须能按以下的规定对蓄电池再充电。充电电流须由电压加以调节并附有电流限定作用。充电率须足以使蓄电池于十倍的满载放电时间内自全放电而充至95%。蓄电池被再充电后,整流器/充电器,须能保持蓄电池于满充状态直至下一次应急运行。
F. 逆变器组件
1) 逆变器须为固态装置,并能接受蓄电池的输出并供给交流输出。其运行特性须符合以下的规定。
2) 逆变器组件的输出,须接至一变压器及一组三相滤波器,再接至输出端子。变压器必须为干式。当变压器于满载及最高环境温度条件下运行时,其绕组最热点的温度不得超过变压器绝缘材料的限度。EPS逆变器对高次谐波须具有低输出阻抗,使由负载而引起的谐波电压最小。
3) 逆变器的输出频率,须与旁路电源维持于锁相的条件 在规定的限度内。若旁路线路的频率超出了允许值,逆变器须锁相于一内置温度补偿的振荡器。在此情况下,其总的频率偏差包括短时波动和长时偏移,不得超过正常频率的+2.5%。
4) 逆变器必须装有故障敏感器、静态遮断器和输出断路器,使关键负载自逆变器输出切离,而不致超过本规范规定的限度。
G. 蓄电池断路器
EPS中须装置蓄电池断路器。当断路器断开时,蓄电池须与整流器、充电器和逆变器完全隔离。当蓄电池的单个电池达到其放电极限时,由他控制功能发出信号,EPS须通过断路器跳闸而自动与蓄电池隔离。当蓄电池维修时,断路器亦可由手动操作。
H. 控制和指示
EPS须装有内附的控制和指示屏。若提供单独的系统控制柜,则其结构和外形必须与EPS单元相一致,并须装有供输出和旁路开关连接的母线。控制和指示屏或系统控制柜,须包括能显示EPS运行情况所需的仪表、信号和指示器。显示的仪表、信号和指示器应采用数字集成显示的LCD液晶显示器形式,显示器至少有4行, 每行不少于20个字符,可实现中文显示。
测量
EPS至少须装备下列的测量装置,其精确度至少应为+2%。
- 带相选择的输入电压和电流。
- 蓄电池直流充电、放电电流。
- 蓄电池直流电压。
- 带相选择开关的EPS输出电压。
- 带相选择开关的备用电源输入电压和电流。
- EPS输出和备用电源的频率。
2) 信号和指示器
须配备下列的音响和灯光信号,以有效地监视EPS的运行:
(a)整流器
(i) 输入电压降低
(ii) 过热断路
(iii)熔断器熔断
(iv) 整流器故障
(b)蓄电池
(i) 断路器断开
(ii) 放电
(iii) 蓄电池低电压
(iv) 蓄电池达到放电极限
(v) 蓄电池容量
(c)逆变器
(i) 逆变器故障
(ii) 输出电压降低
(iii) 输出过电压
(iv) 过热断路
(v) 熔断器熔断
(vi) 过载
(vii) 过载断路
(viii) 逆变器断开
(d)静态转换开关
(e)负载功率:L1相、L2相、L3相
(f)柜体
(i) 环境温度过高
(ii)通风扇故障
3) 须配备下列对系统的控制功能:
(a) EPS/旁路转换
(b)带保护罩的紧急断路按钮
(c) 指示灯试验、复归按钮
(d) 音响信号试验、复归
(e) +5%交流输出电压调节
4) 仿真线路
在控制指示屏或系统控制柜上须装设带指示灯的仿真线路。仿真线路须描绘出EPS的完整的单线系统图。下列断路器必须在仿真母线上指示出:
(a) 交流输入断路器;
(b) 蓄电池断路器;
(c) 系统输出断路器;
(d) 系统旁路断路器。
5) 紧急断路
必须配备就地紧急断路装置。触发就地紧急断路开关,须使组件的输入、输出和蓄电池断路器断开,将与所有电源完全隔离。
I. 系统旁路开关
1) 系统的机械旁路开关
EPS须装置外部的机械旁路开关,用作手动旁路整个EPS,以进行维修和运行。负载转换至旁路电源及自旁路电源转回须由“先断后通”的顺序转换,以使转换中对负载的干扰不超过本规范的规定。
2) 系统静态旁路开关
须装备一静态旁路开关,以便当EPS市电失电时,将负载自动转换至EPS电源。转换操作须按“先断后通”的原则进行,使静态旁路开关最好并联一断路器。此断路器与静态开关一起触发,然后自静态开关接载负载。如负载转换至旁路电源是由于过载所致,则当过载消除后,负载须自动或手动转换回逆变器上。自动或手动转换则由选择开关选择。
J. 蓄电池
必须为EPS配备一套具有足够安时容量的蓄电池组,以维持EPS的额定输出容量至少达设备表中规定时间(90分钟)的要求。蓄电池须为重型工业用,专门为电力供电而设计。电池须可重复充电、固态密封免维护高性能的铅酸电池,电池可循环充电300次。其容器由高度耐撞塑料制成,使具有防漏密封。所有电池必须备有安全出气孔帽,以防在再充电周期的后阶段产生的氢气引起内部爆炸。所有蓄电池组的接线柱、连接器、和固定螺栓均必须涂以凡士林。
1) 在计算蓄电池组的穿越容量时,必须以下列条件为依据:
(a)环境温度30℃;
(b)镍镉电池放电终了电压1.0伏。
2) 蓄电池须连同下列一并供应:
(a)涂有抗电解液油漆保护的支架或柜;
(b)电池间和上下层间的连接导体﹐须有抗腐蚀的塑料层保护;
(c)比重计和温度计(仅对有通气孔的蓄电池);
(d)组装蓄电池所需的工具和附件。
2.3电气特性和性能
A. 保护
1) EPS须配备内置保护装置,以防止下列故障:
(a) 电力线路上过电压和低电压的涌流。
(b) 在输出端子上因电源并联而发生的过电压和涌流。
(c) 在配电系统中负载切换和断路器操作。
(d) 输出负载突然变化超出额定限量。
(e) 输出端子上的短路。
(f) EPS中的功率半导体组件﹐须由快速动作的熔断器保护﹐使任何一只功率半导体损坏不致引起串级故障。并在控制屏上装设熔断器熔断指示。
(g) 必须装置恒温器,以监视功率半导体的温度。当察觉到温度过高时,EPS应自动断开,并将关键负载经静态旁路开关转换至旁路电源。
2) EPS须配备内置保护装置,以防止EPS内能使其本身和所连接负载永久性损坏的各种预计性的故障。必须用快速动作的限流装置,以保护固态设备的故障。EPS内部的故障须使EPS跳闸并自动转换至旁路电源。所有故障均须发出灯光及音响指示。
3) 在EPS内须有能使维修人员了解跳闸原因的信息。
B. 噪音
在任何正常运行条件下,EPS应保持静止无噪音。应急供电时EPS所产生的噪音不得超过允许的声压水平55分贝(在距EPS最接近的柜面2米处所测值)。
C. 电气特性
1) 输入
(a) 输入电压: 交流380伏+25%;交流220伏+25%
(b) 频率: 50赫+5%
2) 输出
(a) 额定最小功率:按图纸要求
(b) 额定过载功率:120%
(c) 负载的性质:按图纸要求
(d) 输出电压:交流380+5%;交流220+5%;
(e) 输出频率:50HZ+0.5%
(f) 谐波畸变:对任何单谐波,最大5%;对谐波总值,最大5%
3) 效率
在下列条件下,EPS的效率最小应为90%
(a) EPS在额定负载下运行。
(b) 蓄电池已满充电并浮充于系统上。
(c) 输入电压在规定限度内。
(d) 负载的功率因数在1至0.8(滞后)之间。
(e) 效率的定义应为:输出千瓦与输入千瓦的比。
4) 无线电波的抑制
在EPS正常运行时,当按BS727的要求测量,无线电波干扰不应超过BS800所规定的限度。
5) 切换时间 <0.25秒
6) 应急供电时间90分钟
7) 超载能力 120%,60秒;150%,0.5秒;
8) 运行环境温度:-24~40摄氏度;相对湿度:0~90%
9) 负载保护 短路保护,过流保护,缺相保护
10)寿命15年
2.4 与楼宇自控系统(BAS)的分界
由其它承包商供应的BAS,可监视和记录EPS的运行状态和故障状态。所有状态指示须由成对的常开和常闭的干接点发出,连接至BAS的DDC箱。
2.5 通讯接口
EPS须配置通讯功能。 EPS的状态、参数可通过通讯接口接入BAS系统。该接口应为RS485等标准接口,遵守BACNET,TIA/EIA等协议,能适合MODBUS,PRODITBUS和LONGWRK等总线形式,并配置相应的适配器。EPS设备的通讯协议须免费开放。
2.6 EPS必须满足消防验收规范要求。
(十四)电气联动和接口要求(详见图纸备注)
1 概述
配电柜与其它系统的电气接口,将参照图纸以及下列要求进行:
2 电动机就地控制柜
排烟兼排风两用风机就地控制柜的接口要求:
A.两套消防DC24V直启排烟机(不启排风);
B.两套无源常开触点类型的故障反馈信号(一用一备的电控柜需要每台风机均设2套);
C.两套无源常开触点类型的排烟风机启动反馈信号(正常排风,即非消防强制开启时不反馈此信号);
D.消防控制优先级最高(包括手自动切换);
E.一套消防DC24V风机与排烟防火阀联锁功能(排烟防火阀在未打开状态时,排烟风机不启动)。
3 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电控柜的接口要求
A.两套消防DC24V直启排烟或正压送风机;
B.两套无源常开触点类型的故障反馈信号(一用一备的电控柜需要每台风机均设2套);
C.两套无源常开触点类型的风机启动反馈信号;
D.消防控制优先级最高(包括手自动切换);
E.一套消防DC24V风机与排烟防火阀联锁功能(排烟防火阀在未打开状态时,排烟风机不启动)。
4 应急电源柜的接口要求
A.一套消防DC24V启动应急照明功能(如果是自带自动启动功能,则可取消此接口);
B.一套无源常开触点类型的应急启动反馈信号;
C.一套无源常开触点类型的故障反馈信号。
5 非应急电源柜的接口要求(分布于每个标准层的总电源柜和地下室、裙房的照明总电源柜)
A.一套消防DC24V切断总开关接口;
B.一套无源常开触点类型的切断反馈信号;
C.消防控制优先级最高。
6 消火栓水泵、喷洒水泵电控柜的接口要求
A.多套消防DC24V直启功能;
B.多套无源常开触点类型的故障反馈信号(一用一备的电控柜需要每台泵均设4套);
C.多套无源常开触点类型的水泵启动反馈信号(一用一备的电控柜需要每台泵均设4套);
消防控制优先级最高(包括手自动切换)。
7空调风机(非排烟风机和正压送风机类型的空调风机)等非消防用途的动力控制柜的接口要求
A.一套消防DC24V关闭空调风机或其它动力设备的功能;
B.一套无源常开触点类型的空调风机关闭反馈信号(要求非消防强制关闭时不反馈此信号);
C.消防控制优先级最高。
8非消防用途的配电回路配电开关必须带有分励脱口装置,带有一套无源常开触点类型的关闭反馈信号(要求非消防强制关闭时不反馈此信号);
(C). 其它技术要求:
动力配电柜采用固定分隔式开关柜
1、 固定分隔式开关柜为落地安装,开门方式结合系统图和平面图确定,进出线方式全部为上进上出。
2、 固定分隔式开关柜为全组合式装置,柜体基本结构是由C型型材装配组成。C型型材是以E=25MM为模数安装孔的钢板弯制而成。全部柜架及内层隔板都作镀锌钝化处理。四周门板,侧板则作油漆涂覆。
3、 在使用过程中,柜体能进行完全检查和维修。
4、 开关柜采用油漆必须用高质量的涂层材料 。
5、 保护接地系统:装置的保护电路由单独装设的并贯穿整个排列长度的PE线(或PEN线)
和导电的结构件二部分组成。使其能通过一定的短路电流。
6、 一切装在开关柜内外的控制装置、仪表、继电器的功能和电路功能须用中文标记说明。
7、 进出线方式:结合电力平面图和系统图确定,预留孔亦结合平面图和系统图确定,孔盖和箱、柜体螺栓连接固定。
8 试验
1) 全部出厂试验按GB和IEC标准执行。
包括:外壳检验、构造检验、机构动作测试、动作程序测试、耐压测试等。
2) 所有开关柜在制造过程中,业主方需进行中间检查,出厂前二周需以书面通知业主方会同检验测试。
9 运输及安装
1) 中标单位负责设备本体,附件的包装、运输、卸货至现场指定地点。
2) 开关柜安装过程中中标单位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安装,调试,并负责通过电业局的验收和取得通电许可。
10 提供资料和服务
1) 中标后,一周内中标单位负责提供和完成如下工作:
开关柜一次接线确认图和柜体立面图、外形尺寸,基础土建条件图纸及光盘资料。
开关柜样本资料,并负责完成深化的一次系统图、二次系统图,安装接
线图等。
2) 开关柜完整的试验报告书四份。
3) 中标单位方须提供所有开关柜备品备件清单(二年)。
4) 设备及附件的操作及保养资料,开关柜产品说明书,断路器等装置说明书,手册,有关图纸(全部为中文版)等设备中标单位出厂完整资料,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四套。
进口电器元件必须提供原产地证明,海关报关完税单原件。
设备操作,运行,维修,拆卸所必需配备的工具。
11 所有精装修区域配电箱内按总出线回路的10%预留箱内安装空间及相关安装的必须附件
12 所有箱体尺寸需校核电井安装大样,方能排产
13 严禁使用不能调整整定电流的MCCB
14 排产前所有设备开关需校核是否动力曲线
15 投标单位需随标书提供配电箱样品,作为技术开标及中标后的样品封样,开标时未提供样品的,技术标为不合格 。
三、配电箱参考尺寸(仅供参考,以图纸标注为准):
设备控制要求和配电箱预留接点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控制要求 功能业态 | 配电箱预留接点 | 备注 |
1 | 潜污泵 | 1.两台水泵互为备用,轮换工作,并且工作泵发生故障时,备用泵自动投入。2.配电箱内设有手、自动转换开关,可就地分别启停两台水泵,水泵的自动启停由液位浮球控制,当水位升至启泵水位时,自动启动一台水泵;当水位降至停泵水位时,水泵停止;当水位升至超高水位时,发出声光报警。 | 手自动状态信号、水泵运行状态信号、水泵故障报警信号;主备泵轮换控制。 | |
2 | 消防潜污泵 | 两台水泵互为备用,轮换工作,并且工作泵发生故障时,备用泵自动投入。超高水位时两台泵同时工作。2.配电箱内设有手、自动转换开关,可就地分别启停两台水泵,水泵的自动启停由液位浮球控制,当水位升至启泵水位时,自动启动一台水泵,当水位继续升至超高水位时,第二台水泵启动,同时发出声光报警;当水位降至停泵水位时,水泵停止 | 为BA系统预留:手自动状态信号、水泵运行状态信号、水泵故障报警信号;主备泵轮换控制。为FAS系统预留:水泵运行状态信号、两台水泵同时故障信号、超高水位报警信号 | |
3 | 变频生活水泵 | 一台变频器控制多台主泵,各泵轮换工作,其中一台泵发生故障时,备用泵延时自动投入。 | 手自动状态信号、水泵运行状态信号、水泵故障报警信号、变频器频率。 | |
4 | 排风、排烟两 用风机、双速风机 | 1.平时作为排风机使用,可以就地手动控制或通过BAS系统自动控制;2.火灾时作为排烟风机使用,可以就地手动控制、通过消防模块自动控制或通过消防值班室联动控制柜控制,当温度超过280℃时,防火调节阀熔丝熔断,联锁关闭排烟风机。双速风机,BAS系统只控制低速送风或排风,消防状态时由消防联动系统强制启动,不受BAS控制。 | 为BAS系统预留:手自动状态信号、风机运行信号、风机故障报警信号、风机启停控制(要求2种启动方式: 1模块起、停,运行反馈,反馈要求无源反馈,反馈点从KB0接触器取反馈点。 2多线起、停,运行反馈,反馈要求无源反馈,反馈点从KB0接触器取反馈点。 。为FAS系统预留:风机运行状态信号、风机故障报警信号、消防模块控制、消防联动柜控制、280℃防火阀熔丝熔断 停机控制。 | |
5 | 送风、补风机 | 1.平时作为送风机使用,可以就地手动控制或通过BA系统自动控制; 2.火灾时作为补风机使用,可以就地手动控制、通过消防模块自动控制或通过消防值班室联动控制柜控制,当温度超过70℃时,防火调节阀熔丝熔断,联锁关闭风机。 | 为BA系统预留:手自动状态信号、风机运行信号、风机故障报警信号、风机启停控制。为FAS系统预留:风机运行状态信号、风机故障报警信号、消防模块控制、消防联动柜控制、70℃防火阀熔丝熔断停机控制。 | |
6 | 送、排风机 | 可就地手动控制,也可以BAS系统自动控制,当风管上有70℃防火阀时,当防火阀熔断时,联锁停风机。 | 为BAS系统预留:手自动状态信号、风机运行信号、风机故障报警信号、风机启停控制。预留:70℃防火阀熔丝熔断停机控制. | |
7 | 新风机 | 1.可就地手动控制,也可以BAS系统自动控制; 2.开风机前,应先开新风阀;关风机后,关闭新风阀。 3、有电动保温阀连锁风机停功能 | 手自动状态信号、风机运行信号、风机故障报警信号、变频器频率反馈信号、新风阀状态信号、风机启停控制、变频器频率控制 | |
8 | 空调机组 | 1.可就地手动控制,也可以BAS系统自动控制; | 手自动状态信号、风机运行信号、风机故障报警信号、变频器频率反馈信号、风机启停控制、变频器频率控制 | |
9 | 消火栓泵 | 1.两台消火栓泵一用一备,工作泵故障时,备用泵自动投入运行; 2.消火栓泵可就地手动控制、消防模块控制和消防控制室联动柜控制,地下室消防水池水位降到超低水位时,自动停泵; 3.配电箱内设置水池超高液位、超低液位报警信号. 4.消防巡检功能 | 水泵运行状态、故障报警、消防模块启动控制、联动柜启动控制、消防水池超高液位和超低液位报警信号(与喷淋泵共用)、变频恒压启动 | |
10 | 喷淋泵 | 1.两台喷淋泵一用一备,工作泵故障时,备用泵自动投入运行; 2.喷淋泵可就地手动控制、消防模块控制和消防控制室联动柜控制,地下室消防水池水位降到超低水位时,自动停泵; 3.配电箱内设置水池超高液位、超低液位报警信号. 4.消防巡检功能 | 水泵运行状态、故障报警、消防模块启动控制、联动柜启动控制、消防水池超高液位和超低液位报警信号(与消火栓泵共用) 变频恒压启动 | |
11 | 排烟风机 | 火灾时作为排烟风机使用,可以就地手动控制、通过消防模块自动控制或通过消防值班室联动控制柜控制,当温度超过280℃时,防火调节阀熔丝熔断,联锁关闭排烟风机。 | 风机运行状态信号、风机故障报警信号、消防模块控制、消防联动柜控制、280℃防火阀熔丝熔断停机控制 | |
12 | 正压风机 | 火灾时作为正压风机使用,可以就地手动控制、通过消防模块自动控制 或通过消防值班室联动控制柜控制。 | 风机运行状态信号、风机故障报警信号、消防模块控制、消防联动柜控制. | |
13 | 冷却水泵 | 可就地手动控制,也可以BAS系统自动控制。 | 手自动状态信号、水泵运行信号、水泵故障报警信号、变频器频率反馈信号、水泵启停控制、变频器频率控制 | |
14 | 冷冻水泵 | 可就地手动控制,也可以BA系统自动控制。 | 手自动状态信号、水泵运行信号、水泵故障报警信号、水泵启停控制、变频器频率控制 | |
15 | 冷却塔风机 | 可就地手动控制,也可以BA系统自动控制。 | 手自动状态信号、水泵运行信号、水泵故障报警信号、水泵启停控制、变频器频率控制 | |
16 | 步行街电动 窗帘 | 可就地手动控制、遥控器遥控,也可以BA系统自动控制。 | 手自动状态信号、开到位信号、关到位信号、开关控制 | |
17 | 步行街电动 开启窗 | 可就地手动控制。(与消防联动控制) | 手自动状态信号、开到位信号、关到位信号、开关控制 | |
18 | 热风幕 | 可就地手动控制,也可以BA系统自动控制。 | 手自动状态信号、运行信号、故障报警信号、启停动作信号 | |
19 | 风机盘管电源 | 可就地手动控制,也可以BA系统自动控制。 | 运行信号、启停动作信号 | |
20 | 玻喷水泵 | 1.两台喷淋泵一用一备,工作泵故障时,备用泵自动投入运行; 2.喷淋泵可就地手动控制、消防模块控制和消防控制室联动柜控制,地下室消防水池水位降到超低水位时,自动停泵; 3.配电箱内设置水池超高液位、超低液位报警信号. 4.消防巡检功能 | 水泵运行状态、故障报警、消防模块启动控制、联动柜启动控制、消防水池超高液位和超低液位报警信号(与消火栓泵共用) 变频恒压启动 |
注:如需异地控制,应增加异地启停按钮控制功能,表中不一一列出。
消防报警联动设备接口说明
系统 | 联动设备 | 控制原理 | 接口要求 |
电梯控制 | 电梯控制系统 | 在确认火灾发生后,火灾区域所有电梯全部降于首层,梯门自动打开,切断非消防电梯电源,每台电梯归首后的信号反馈到消防控制中心。 | 每台电梯给消防提供一组控制电梯迫降首层的DV24V控制信号接点,和一组迫降首层后的反馈接点(无源常开)。 |
电动防火门 | 电动防火门 | 本工程在疏散楼梯通道、电梯前室等处设置电动防火门,平常处于常开状态。当发生火灾或有警情时,可通过现场释放开关(如果有)直接控制或模块联动控制关闭防火门,起到阻隔火势蔓延,保护其他防火分区的作用。主要由防火门及防火门释放器等组成。其在关闭后返回动作信号到消防控制中心。建议使用释放式(非电磁式)防火门释放器。 | 给消防提供一组用于控制的DC24V信号接点和返回信号接点(无源常开)。 |
门禁系统 | 门禁系统 | 消防联动状态下强行切断门禁电源。 | 给消防提供一组用于控制的DC24V信号接点和返回信号接点(无源常开)。 |
四、技术标准和规范
供应商供应的设备(材料)应符合国家或行业、地方颁布的标准及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1.GB7251/IEC60439《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2.JB/T9661-1999《低压抽出式成套开关设备》。
3.GB50254-96元器件标准
4.GB50171-92元器件标准
5.GB4720《低压电器电控设备》
6.GB1207-1997 电压互感器
7.GB1208-1997 电流互感器
8.GB13539.1-2002 低压熔断器 第1部分: 基本要求
9.GB 13539.2-2002 低压熔断器 第2部分: 专职人员使用的熔断器的补充要求(主要用于工业的熔断器)
10.GB 13539.3-1999 低压熔断器 第3部分: 非熟练人员使用的熔断器的补充要求(主要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熔断器)
11.GB13539.4-1992 低压熔断器 半导体器件保护用熔断器的补充要求
12.GB/T14048.1-2000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总则
13.GB/T14048.2-2001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低压断路器
14.GB/T 14048.3-2002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及熔断器组合电器
15.GB/T 14048.4-2003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低压机电式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
16.GB/T 14048.5-2001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5-1部分 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机电式控制电路电器
17.GB/T 14048.6-1998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
第2部分:交流半导体电动机控制器和起动器
18.GB/T 14048.7-1998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辅助电器
第1部分: 铜导体的接线端子
19.GB/T 14048.8-1998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辅助电器
第2部分: 铜导体的保护导体接线端子排
20.GB/T 14048.9-1998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多功能电器(设备)
第2部分: 控制与保护开关电器(设备)
21.GB/T 14048.10-1999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 第2部分: 接近开关
22.GB/T 16935.1-1997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 第一部分:原则、要求和试验
23.GB/T 4026-1992 电器设备接线端子和特定导线线端的识别及应用字母数字系统的通则
24.GB/T4942.2-1993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25.GB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26.ZBK 36001-89《低压抽出式成套开关设备》。
27.IEC标准
规定所列标准、规范如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应按较高标准要求执行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入网要求和规定等.
五、使用环境条件(除另有规定外,所有设备均应满足下列情况)
2.1 海拨高度:≤1000M
2.2 环境湿度:多年年平均相对湿度80%
2.3 环境温度:-20℃~50℃
2.4 24小时内其平均温度不超过:+35℃
2.5 地震烈度:>8度
2.7 污秽等级:3级
2.8 安装场所:户内,无火灾、爆炸危险化学腐蚀和无剧烈震动和冲击。
附件一 投标方承诺书B1(盖章有效)
序号 | 内 容 | 投标方承诺 | 备注 |
1 | 同意按照总承包方的总体进度计划,按时按需供货 | ||
2 | 在付款方面的承诺 | ||
3 | 保质期时间及保修金额度的承诺 | ||
4 | 售后服务的承诺 | ||
5 | 有关技术服务、技术支持的承诺 | ||
6 | |||
7 |
(本表可根据投标方的需求作相应扩展)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方承诺书B2(盖章有效)
其他优惠承诺或投标时的特别说明: |
(本表可复制)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手机):,办公电话:。
办公地址:
特此证明!
专业分包人:(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附件三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签署合同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合同文件及结算文件等一切于本工程有关的文件内容。
本授权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本专业分包工程结算文件签字盖章生效时止。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联系电话:
住址::
专业分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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