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医五院医疗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广医五院医疗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广医五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医五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九)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医五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九)
项目编号:0835-200F********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姐、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20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港湾路621号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小姐、黄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按国家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0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或新成立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新成立,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或新成立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声明)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8.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9.投标产品隶属医疗器械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10.供应商信用记录经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开标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02日08:30至2020年06月09日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23日10: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3日10:0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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