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兴实业公司拟选聘法律事务所提供法律诉讼催收物管费的公告

关于中兴实业公司拟选聘法律事务所提供法律诉讼催收物管费的公告


为了确保重庆钢铁集团中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各项活动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招投标法及集团公司关于选聘律师事务所的相关规定,中兴公司拟采取比选方式选定律所,就城市印象等小区物业管理费催收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并接受重庆市嘉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本项目的非诉、诉讼催收等法律事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开竞聘的律所的资格要求:

1、依法成立并具有重庆市司法局颁发的执业许可证,经重庆市司法局年检合格;

2、参选人依法设立,连续正常执业5年以上(含5年);具有5名以上(含5名)执业律师;任意一名执业律师必须未在重钢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有任职的经历;

3、就此次项目提供具体法律服务方案及报价;

4、过往业绩介绍:参选人于近5年内应有为国企、央企提供清收法律服务的经验;

5、需提供一名固定联系人,具体信息附后;

6、根据我司需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二、竞聘律所须知

1、有意向参与本次竞聘的律所,请于2020年6月5日11点30分前至我司办公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三钢二路29号)进行现场报名,报名须持律所介绍信,并提交律所简介。

2、我司将在2020年6月9日11点30分前收取各律所标书,超过此期限,视为不参与本次律所公开竞聘。

3、报名联系人夏洪寅,联系电话:********493

重庆钢铁集团中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月2日

标签: 催收 法律诉讼 法律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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