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67地块-基坑支护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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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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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2018-67号地块工程

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

招标单位: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

招标部门:商务部

招标文件编号:商招字2020-MC67-0019

编制日期:2020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二、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蒙城县2018-67号地块

3、业 主:杭州市城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4、工程地点:蒙城县城南新区政通路南、仁和路北,灵山大道东、文体路西

5、招标内容:根据施工图纸和甲方指定现场范围内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

三、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是招标单位认定的合格分包方,且具有专业施工资质的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投标方必须提交经审查合格的证明于总包方查验。投标方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总包方要求,工期在总包方要求基础上只能提前,满足上述条件的投标方才有投标资格;

2、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报价及编制投标书及所需的各种清单,任何不依从此点而按其它原则或方式编写的投标书和清单,其投标后可能因此不被考虑。报价若含有与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不符的额外要求,则其投标亦可能不被考虑。如果有任何其它建议,可另外列明该等建议及其对工期及报价的影响;

3、招标文件综合单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设备进出场费、施工方案设计费、方案论证费、支护检测费、施工管理、建设场地准备、临时设施、保修、维护、利润、风险、管理费、税金、包干费等完成本工程规定的承包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

4、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自然及气候因素、环卫、市容、施工场地条件、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的施工、安装、运行和维护的所有费用及工期,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

5、投标单位自行勘察现场,根据我司提供的清单进行报价。

6、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配电箱、漏电保护器)购买、验收、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统一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由总承包单位统一采购、统一发放和统一管理,费用由总承包单位代付代扣。本分包工程中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检验合格的产品。


四、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经考核选择不少于3 家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1.1评标原则: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企业实力与管理能力、资源配置、投标方信誉、优惠条件及发标方考虑的其他因素从投标人中选择合理最低价确定1 家投标人为中标人

2、工期要求:工期必须服从甲方安排,按甲方进度计划完成。

3、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须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验收评定规范要求。由于材料及施工而造成的一切质量问题均由分包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招标单位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4、承包方式:本分包工程采用固定单价 方式,分包单位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保修。

确定的工程承包单价应当认为,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已经稽核查明并理解该工程的全部招标文件所述的工程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及报价计费原则,如发现不符或其它错误,不论其由于计算错误或其它原因,一律以单价为准;

5、报价要求:

5.1投标单位按招标单位要求进行报价;

5.2列明项目(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5.3税金不计入报价,(另外税金多少要注明);

5.4列组价明细,包括主材费、辅料费、人工费等;

5.5总包暂提供:场地、道路、水、电。

5.6本次投标单位中,报价最高者,直接淘汰,不再进行议标。

四、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书: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附件,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书格式填写。

五、投标工作程序

1、定于2020年 月 日 时前,各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城关镇政通路伟才幼儿园东中建一局项目部

定于2020年月日时前,各投标单位回标,回标地点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城关镇政通路伟才幼儿园东中建一局项目部

2、招标联系人:夏卫东手 机:152*****736

3、投标书必须于上述注明的日期前,将密封标书送交总包方,逾期无效;投标书的内容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请勿遗漏。

六、其它

1、招标单位选定中标单位后,双方签订分包合同,相关事宜在分包合同中明确。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及不合理要求,或对招标文件提出原则性修改,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原中标单位负责。

2、安全生产费用占本合同额的2%.

3、如遇国家税法调整,按国家相关税费政策规定进行调整执行

七、管理要求

1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北京市的各种法律、法规,服从总包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要求,包括CI、质量、安全、贯标等方面的要求,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中标单位应确保自身施工队伍必须是成建制的。中标单位应自行安排从当地或其它地方雇佣的所有雇员、劳务人员,包括他们的膳食、报酬、保险、交通和各种证件的办理,特别是应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外来人员管理的规定办理有关的诸如暂住证、务工证、市场进入许可证等一切所需证件。

3中标单位应遵守总包方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岗位责任制,严格现场管理,如技术工种需持证上岗、工人上岗前安全交底,民工安全、卫生及文明施工教育等,并采取其它必要的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

4中标单位进入现场的所有施工工人均须提供健康证,发生任何职业病等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结算计算规则及工程款支付

1、工程量的计量规则:按总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按实结算,由现场工长、商务经理、项目经理以及分包四方签字确认施工工程量。

2、工程款支付: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完工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70%,办理完结算后支付至90%;竣工验收后付至工程总造价95%;剩余5%在质保期满(2年)后3个月内付清(无息)。

3、本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造价的1%,履约保证金在首次进度款支付中予以扣除;待竣工结算办理完成30天内无息返还。

九、专用补充条款

1、实名制管理

1.1、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按地方政府要求和合同约定执行,乙方对项目现场的所有农民工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并配合甲方对其劳务用工按时进行上报,与农民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及时向甲向提供相关资料;

1.2、乙方与农民工的书面合同需约定工资支付标准、周期和计价方式等内容,必须约定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同时计价方式必须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一致;

1.3、甲方在项目部配备的劳资专管员,有权对乙方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审核乙方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1.4、对于实名制管理如因乙方的不实上报(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原因漏报或虚假填报),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因诉讼、调解、仲裁产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等),由乙方承担,并在下一个支付的款项中予以扣除,乙方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

2、委托支付

2.1、自2020年5月1日(含)起,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发放农民工工资,并出具委托书;

2.2、每月25日前,乙方盘点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的工作完成量,并编制“ 月度工资支付台账”(以下简称“台账”)(详见附件1), 28日前将台账原件报于甲方劳资专管员,并提供相应的代扣代缴证明;

2.3、台账中 “应得工资”总额与甲方审核认可的月结单中“人工费”总额保持一致。且台账需经农民工本人签字、摁手印及乙方负责人签字确认;

2.4、乙方对台账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如延期上报或未上报,甲方将停止支付任何款项,直到收到台账再行支付,乙方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5、该台账原件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

3、支付及发票。

3.1、甲方根据乙方编制的台账,按劳动合同约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并向乙方提供代发工资凭证;

3.2、甲方代发农民工工资金额视同付给乙方的进度款,乙方需给甲方提供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发票需合法、真实有效,不得存在伪造、虚开、套开等弄虚作假行为;

3.3、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支付保函或保证金,金额为 合同额1%-10%,不足一万的按一万。

4、本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条款约定冲突的,以本补充条款约定内容为准。

5、补充条款:(若以上内容与当地政府要求不一致时,以项目所在地政府要求为准,添加条款如下)。


招标单位: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 月 日

投标书详见附件清单


附件1
















年月度工资支付台账

项目名称(章):







分包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元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劳动合同号

开户行

工资卡号

至上月累计工资支付情况

本月(月)情况

本人联
系方式

本人签字、摁手印

备注

应得工资

累计代扣

按合同已发工资

工作内容

工作时间

应得工资

代扣

按合同应发工资




1

















2

















3




































































合计





0

0

0



0

0

0




编制日期:





编制人签字:





班组长:

分包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坑支护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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