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年度杭长公司、湖皖公司职工人身意外保险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2020-2021年度杭长公司、湖皖公司职工人身意外保险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杭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2020-2021年度杭长公司、湖皖公司职工人身意外保险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浙华采字【2020】hzf-7027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2020-2021年度杭长公司、湖皖公司职工人身意外保险采购项目 | 1 | 项 | 33万元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备注:磋商报价时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
五、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特定条件:
3.1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银保监会(或原保监会)颁发的保险经营许可资格;
3.2 供应商为保险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需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上述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材料,但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保险代理公司参加投标,也不接受保险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六、磋商文件的报名/获取:
1. 报名/获取文件时间:2020年6月 4 日至2020年 6月 11 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获取文件)
文件费用500元/本,售后不退。
2. 报名地址: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星洲国际10幢5楼)。
3. 报名/获取文件请递交以下资料:
3.1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授权人身份证;
3.3 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注:报名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将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最终根据响应文件决定。
七、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设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圆整。
2.投标保证金5000元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
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开户名: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账 号:352010100100029079
联 行 号 :309336002019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单位账户汇入到招标公告指定账户,并备注所投项目编号(浙华采字【2020】hzf-7027号),未从单位账户汇出或汇错帐号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地址和电话:浙江省湖州市星洲国际花园10幢502室 0572-2567859
八、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0年 6月 16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九、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9楼开标室(湖州市二环西路2008号 )
十、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6月 16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地址: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9楼开标室(湖州市二环西路2008号 )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0年6月10 日下午16:00前以书面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邮箱:726469816@qq.com,需提供纸质文件的电子版扫描件,并附上word文档。)。如果确需澄清和修改,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告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或者未在法定时间内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磋商公告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成功后获取的磋商文件)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3.参加投标时,投标单位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场投标必须出示“湖州健康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实名登记、实时测量体温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只允许投标单位派1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投标单位应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因不能出示“绿码”或体温异常等原因而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十三、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浙江湖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 (http://www.hzjtjt.com)
十四、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剑鸿 联系电话:0572-2567837 传真:0572-2567859
2.采购人名称:浙江杭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0572-5727118
3.质疑函接收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2-2567837 传真:0572-2567859
4.监督人: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联系电话:0572-2025313
浙江杭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4日
标签: 意外保险 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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