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4年度新北区城区绿化养护管理招标公告
2012~2014年度新北区城区绿化养护管理招标公告
标段 | 工程名称 | 规模(m2) |
一 | 2012年-2014年新北区城区绿化养护工程一标段(一级养护区) | 210051.29 |
二 | 2012年-2014年新北区城区绿化养护工程二标段(一级养护区) | 205592.16 |
三 | 2012年-2014年新北区城区绿化养护工程三标段(三级养护区) | 427972 |
四 | 2012年-2014年新北区城区绿化养护工程四标段(三级养护区) | 397114.75 |
五 | 2012年-2014年新北区城区绿化养护工程五标段(三级养护区) | 409062.53 |
六 | 2012年-2014年新北区城区绿化养护工程六标段(三级养护区) | 391472.61 |
七 | 2012年-2014年新北区城区绿化养护工程七标段(三级养护区) | 382041.1 |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养护服务能力的企业法人;投标人工商注册年限不低于3年(截止开标当日);由于养护工作及时性、机动性强,要求投标单位必须为常州本地(含五区二市)单位;外地单位需在常州地区(含五区二市)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够满足办公、仓储等要求;(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原件或土地使用证原件备查、如果是租赁的则需另行提供租赁合同原件<租赁期不得少于一年>和业主房屋产权证原件或土地使用证原件备查)
2、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浇水车等)和专业技术力量;投标人须为本次养护项目配备专职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养护队伍;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企业具备应急抢险机制与能力,按110联动要求,能在出险半小时内到达现场组织抢险;
6、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
(1)在新北区养护工作中,2011度考核为A级(第1、第2名)的,可参加全部7个标的竞标,但只能中2个,其中一级养护区标段只能中1个;
(2)考核为B级(第3~7名)的,可以投4个标,其中一级养护区的标段只能投一个标;且全部投标只能中一个标;
(3)考核为C级(第8、第9名)的,只能投1个标,且只能投三级养护区的标段;
(4)未参加新北区2011度绿化养护的单位,投标时只能投2个标,且一级养护区的标段只能投一个标,且全部投标只能中一个标。
(5)所有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人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标前答疑会并举行法人代表约谈会,不准时参加或身份不符将拒绝该单位参加本次投标(约谈会要求详见本公告后附件1~附件3)。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项目信息公示时间:2012年3月15日起至2012年3月23日止。本项目实行投标报名集中资格预审,时间为:2011年3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过期不候;通过资格预审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会议室(晋陵中路593号)。
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须以转帐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标段。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并附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套(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和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可以是同一人)的劳动部门社保证明原件;
●在常州本地(含五区二市)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原件或土地使用证原件、如果是租赁的则需另行提供租赁合同原件<租赁期不得少于一年>和业主的房屋产权证原件或土地使用证原件。
其它相关资料。
五、标前答疑会及法人约谈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3月27日下午2:30;
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招标大厅。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2年4月12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2年4月12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招标大厅;
投标文件接收人:汪习周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2年4月12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招标大厅。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 系 人:汪习周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213003
开户名称:常州市政府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银行及帐号:工行营业部 ****************895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徐刘平、****-********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3月14日
附件1:
法人面谈会议详细说明
一、时间:2012年3月30日上午9:30。
二、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招标大厅。
三、所需资料: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请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承诺书(一式两份、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面谈结束时在承诺书上签字)。
四、会议详细步骤:步骤一,招标人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向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宣读承诺要求;步骤二,投标人依照签到顺序宣读承诺,保证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履行相关承诺;步骤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当场在两份承诺书上签字,并上交至招标人。
五、会议全程将由招标人拍照,留下影像资料。
六、各投标单位必须按以上要求进行面谈,不符合上述要求者,将拒绝该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本人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 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法人代表面谈承诺、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承 诺 书
常州市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
本人系 的法定代表人,在贵单位 的招投标活动中,本人自愿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面谈活动。在面谈中本人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是 ,且无在建工程;
二、本单位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弄虚作假,否则,愿意放弃今后两年内在你单位的投标权;
三、本单位承诺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本单位承诺一旦中标,中标的项目负责人常驻施工现场,绝不违法分包、转包;
五、如果以后涉及招标投标方面的投诉举报,本人将在投诉书上签字,否则,招标人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不予受理。
六、报价将清单所示所有内容全部涵盖。所报绿化养护价格(单价)涵盖绿化养护各种作业,即基于现有绿化和绿化设施发生的一切与养护有关的费用。主要有修剪、除草、浇水(水费由甲方承担)、施肥(肥料甲供)、植保(药品乙供)、松土、平整土方与开堰沟、斜树扶正与支撑、防寒与保暖、死树杂物和落叶的清理、果实的摘除、资料文档的积累、绿化现场的巡查等。不含大规模土方填筑与新增苗木。
七、本单位充分了解绿化养护工作是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展示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创建和谐人居和生态城市的重要载体。本单位承诺一旦中标,将按照投标要求立即组织项目部和养护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养护,承诺购置的机械设备,将在中标后30天内购置到位(以提供发票和现场检查为准)。保证文明施工,确保零安全事故。严格遵循《新北区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手册》和《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办法》相关绿化管理条例开展养护工作。我单位也理解随着城市发展和城市管理手段的不断改进,贵单位有对《新北区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手册》修改的权利,《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办法》亦会调整,我单位愿遵循新的管理制度,不会因此提出增加任何费用。若违背承诺,愿按照合同接受处罚。
八、本单位遵守新北区有关诚信考核和施工管理的相关规定。
投 标 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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