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防控的公开招标公告
无人机防控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九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无人机防控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4)投标单位必需直接管理服务,不得转包、分包或代替;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无人机防控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601-010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JFS2020034) 3、预算编号:14-Q20-0589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飞防总面积约5000亩,飞防用药为甲维灭幼脲、有机硅等,施药范围为华亭镇、徐行镇。 5、交付地址:华亭镇、徐行镇。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7、采购预算金额:500000.00元(国库资金:5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7.本采购项目执行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9、最高限价:500000.00元 1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11、项目联系人:朱敏洁 12、电话:021-69952309转803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6-03 14: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6-10 14: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红色公章);2.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红色公章);3.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红色公章);4.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红色公章);5. 法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彩色扫描件加盖红色公章);6.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彩色扫描件加盖红色公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6-03 14:00:00至2020-06-10 14: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6-23 14: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6-23 14: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供应商可于开标日14:00-14:30到澄浏中路中路2523号或可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网开标室远程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投标时所使用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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