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非网招]兴国县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EPC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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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EPC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兴国县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EPC项目根据县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摘要精神、兴国县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合作协议建设。项目业主为兴国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社会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设计等前期工作、物资采购、工程施工及后期管护和耕种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约17000万元(最终投资额以财政审核确认的投资额为准)。包含前期工作费(废弃矿山调查费、勘测费、实施方案编制费、项目可行性研究费、施工设计费与预算编制费)、建安工程费、设备采购费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项目区验收后三年管护和新增耕地的耕种等相关费用。
2.2建设规模及地点: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面积约3700亩(最终以上级部门批准的修复面积为准)。建设地点:兴国县25个乡(镇)。
2.3招标范围:包括废弃矿山调查、勘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施工设计与预算编制、工程施工、物资采购、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项目区验收后三年管护和新增耕地耕种等相关内容。
2.4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矿山地质环境整治、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土地平整、农田防护、渠系建筑物、土壤和水质改良、项目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土壤培肥、三年项目区管护、三年新增耕地农作物有效种植等工作。实际建设内容及工程量以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复确认的实施内容为准。
2.5质量标准:勘查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1)《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动态监管技术规程(试行)》;(2)《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19-2006);(3)《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GB/T 32864-2016);(4)《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DZ/T 0220-2006);(5)《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DZ/T 0221-2006);(6)《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7)《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13);(8)《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9);(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10)《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15-2012);(1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 50434-2018);(12)《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 651-2013);(13)《矿山废弃地植被恢复技术规范》(LY/T 2356-2014);(1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 0223-2011);(15)《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 1012-2000 );(15)《土地整治项目设计报告编制规程》(TD.T1038-2013);(16)《耕地质量验收技术规范》(NY/T 1120-2006);(17)《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8-2018);(18)《人工草地建设技术规程》(NY/T 1342-2007 );(19)《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T 1607-2003 );(20)《边坡喷播绿化工程技术标准》(CJJT 292-2018);(21)《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TD/T 1031.1-2011);(22)《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GB 51287-2018);(23)《矿山土地复垦基础信息调查规程》(TD/T 1049-2016);(24)《煤炭工业露天矿土地复垦工程设计标准》(GB51287-2018);(25)《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UDC-TD)。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计划工期
(1)勘测设计计划工期:单个子项目勘测设计时间不超过30日历天,具体工期按业主单位要求完成;
(2)施工计划工期:单个子项目施工工期不超过180日历天,项目总施工时间不超过900日历天。单个项目开工日期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3)后期管护及耕种期3年。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设计单位资质:设计单位须同时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勘查甲级、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及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3施工单位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施工单位另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或提供含清晰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方和施工方)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资格要求,如一个单位不能同时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资格要求,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但联合体不得超过2个法人单位组成,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1人的两个投标人,视为同1个投标人的企业,即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投标。若同一投标人同时满足勘测设计、施工资质则无需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投标人施工方必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用户并且信息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人员均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公示期满,且须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之前,否则无效。
3.5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测绘工程或土地规划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
3.6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及以上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提供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证书原件】
3.7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3.8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3.9财务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0信誉要求:
3.10.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方)在截标前3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3.10.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方)在截标前3年内无被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施工方)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尚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以及企业注册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6个月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凭证。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施工负责人担任。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 6月28日止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29日10时00分,地点为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若由于违规企业的行为导致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招标过程中的损失由违规企业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人:兴国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址:兴国县凤凰大道49号
联系人及电话:邱先生/189*****196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达芬奇国际中心10栋23楼
联系人及电话: 李林辉/152*****057
招投标监督机构:兴国县自然资源局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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