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史馆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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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史馆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警史馆改造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秦皇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秦皇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警史馆内部装修改造,工期35天,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警史馆内部装修改造,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为采购人完成本项目工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供应商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参加投标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6-03至2020-06-09,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秦皇岛海港区友谊路和和平大街交叉口速八酒店九楼,法定节假日除外,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6-23 09:00,地点为 秦皇岛市夏都宾馆六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秦皇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招标代理机构:秦皇岛市世纪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东山街123号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友谊路182号9层901室、902室、907室
邮编:

066000

邮编:066000
联系人:

霍剑

联系人:王磊
电话:

15100350777

电话:13383286211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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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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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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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秦皇岛银行建国路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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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60501012010300676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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