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人民医院超声乳化仪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灵武市人民医院超声乳化仪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计划申请表第2020NCZ(YC)000465号下达的集中采购计划,由灵武市人民医院委托具体组织实施对灵武市人民医院超声乳化仪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事宜,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采购计划编号:2020NCZ(YC)000465

招 标 编 号:FZNX-2020-009;

二、项目名称:灵武市人民医院超声乳化仪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超声乳化仪1台(详细参数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采购预算:58万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须具备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

2、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证明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投标人需提供自行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打印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方可参加(查询时间为:投标报名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时须提供的资质: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 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cgp.gov.C)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查询时间为:投标报名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

4、投标单位登陆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本单位信息并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报名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

5、《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0年6月5日至 2020年6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B座写字楼8楼808室)报名并领取《公开招标文件》,报名时应携带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28日下午15:00(采购人自下午14:30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四楼(灵武市人民路61号)。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6月28日下午15:00 整 ;

开标地点: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四楼(灵武市人民路61号)。

九、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魏华联系电话:182*****851

灵武市人民医院:杨建华 联系电话****-*******

十一、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灵武市政府网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灵武市人民医院

地 址:灵武市育才路南段

联 系 人:杨建华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B座8楼808室

联 系 人:魏华

联系电话:18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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