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城-1期-住宅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二十四城-1期-住宅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人:兰州润和置地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名称:兰州二十四城-1期-住宅总承包工程

3、招标项目概况:

3.1项目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城关区雁儿湾片区,S601#规划路以北,B642#规划路以南,B629#规划路以东,S633#规划路以西

3.2项目概况:9#地块规划高层住宅楼、商业及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23.49万㎡(暂定),本项目定档:9号地块整体B档;本项目产品线归属:城市改善。具体以项目正式设计图纸为准

3.3招标范围:前期工程接收及修缮、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大门等)、土石方捡底、局部基础换填、地下室主体结构、地下室砌体、地下室保温(若有)、人防工程、车库地面工程(金刚砂/环氧地坪和地下室电梯厅地坪除外)、降水工程(若有)、地下室粗装饰工程、土方回填、主体结构工程、主体粗装饰工程、室内地坪、屋面工程、外墙面砖安装工程、防雷接地、主体和地下室普通水电(各给水、排水、电力系统)、预留预埋、孔洞封堵、钢筋供应、商品混凝土供应、砂浆供应、防火封堵、成品烟道、散水及截水沟、总平范围内室外机电机房、风井、采光井等结构、建施图范围内的构筑物、零星金属工程、设备基础、车库门、木构架供应及安装工程、屋顶钢结构及其他小型钢结构、阀门供应(消防工程除外)、小市政工程、热力二次管网等,具体详见工料规范。

3.4 标段划分及投标保证金:

标段数:2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标段号合约分判项目分期标段范围投标保证金(元)
标段1住宅总承包工程兰州二十四城-1期7/8/9/10/11#号楼及周边地下车库和商业、幼儿园500000.00
标段2住宅总承包工程兰州二十四城-1期1/2/3/4/5/6楼及周边地下车库和商业500000.00

如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则按如下要求交纳:
资格审查合格单位,需在截标前向我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费用,若在截标前未能向我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费用,将予以废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没收条款: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发现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4、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计价方式:暂定总价

6、评标原则:价低者得

多标段中标方式:采用各种商务报价组合最低价中标的方式

多标段中标类型:不允许1个投标人中2个标段及以上

价差控制比例:

不合理价判定标准:最低价与次低价差额比例大于%, 最低价与合理价比例小于%

7、资格审查标准

下述指标中有任何一项不满足要求,均按未入围考虑。


资格审查项资格审查项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壹级及以上
业绩情况近三年有过同类型项目合作经验,且工程业绩大于等于10万平方规模项目不低于3个
拟派项目经理资质一级建造师及以上


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13

说明:具体资格预审打分表请查阅招标公告附件,依据资格审查评分细则进行评分,按得分排名由高到低选择上限数量供应商入围(若排名并列,则均按入围考虑)。


8、供方奖惩措施


奖惩分类等级奖惩措施
总承包分类A当A级承包商投标报价为最低价时,可享受2%的履约奖励金签约时,履约保函比例可降至合同金额的5%参与投标时可免缴投标保证金若中标,进度款付款比例可提升至85%
总承包分类B签约时,履约保函比例可降至合同金额的8%参与投标时可免缴投标保证金若中标,进度款付款比例可提升至85%
总承包分类C原则上,同一季度内入围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原则上,半年内同时承接项目数量不超过3个(不包括集采)
总承包分类D本专业分类下,禁止参与投标


奖惩措施仅在本专业分类下适用,奖罚措施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9、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支付比例(%)备注
商业承兑汇票100.00


10、弃标处理规则: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弃标,将暂停投标人在后续大区半年内的投标机会。关于弃标的定义:从潜在投标人在招标公告有效期内报名并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当日起至合同签署完成之日内,放弃投标活动或撤回投标文件,视为弃标。
11、报名要求
在符合本公告要求条件下,报名单位须在报名截止日前登陆我司招采门户网站(http://scm.crland.com.cn)进行报名,并上传完整的报名资料,所有报名资料均需盖章扫描件,逾期报名将不被接受。报名人报名资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有虚假信息,将取消报名资格。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声明》(附件)并出具《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附件),《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中载明的投标账号与系统报名账号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则报名无效。
12、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邮箱:
地址:
13、其它: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并列入供方《不合格分册》,从发现上述行为之日起算两年内不得进行投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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