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区分公司身份证自动封装、分拣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区分公司身份证自动封装、分拣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委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区分公司身份证自动封装、分拣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投资金额:约210万元

  2.2采购内容:身份证自动封装、分拣设备一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供应商具有所投货物经营范围);

  3.2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3.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时间: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

  4.2报名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金碧华府B2-30楼3003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原件备查)到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金碧华府B2座30楼3003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

  6、开标时间 2020年6月25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邮政官网。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晓娣、宋苏金

  联系电话:****-*******181*****026

  招标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191号

  采购中心:丁友明电话:****-*******

  监察室(纪检组):冯永利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拣设备 自动 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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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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