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招标公告

公路工程招标公告

舟山北向疏港公路工程岑港大桥至大沙段已由浙江省交通厅(浙交复[2006]241号文)批准修建,并已列入舟山市基本建设计划。舟山北向疏港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下称招标人)为该项目的业主,负责该项目的招标采购。现决定对该项目公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各合同段强制性条件详见
1、凡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业绩和信誉良好的施工单位均可参加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段的投标。项目经理须有一级项目经理证书或经注册的一级公路工程建造师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舟山北向疏港公路工程岑港大桥至大沙段,设计一级公路,总长为10.227公里。其主要工程内容桥梁工程816.54 m/7座、路基土石方667.112km3、隧道585m/座(双洞)、软基处理等。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可于2007年6月25~6月29日每天9:00~11:00时(北京时间,下同)和14:00~16:00时(需交易员)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交易员身份证等复印件(须持原证核对),至舟山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舟山市新城行政中心水务大楼二楼)洽购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包括图纸),售后不退。
4、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标前会议。现场考察时间:2007年6月30日8:30,集中地点:舟山市新城行政中心交通大楼8楼;标前会议时间:2007年6月30日10:30,会议地点:舟山市新城行政中心交通大楼8楼会议室。
5、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为:2007年7月17日10: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
单位:舟山市招投标中心
地址:舟山市新城行政中心水务大楼二楼
电话:****-*******
7、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施工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80万元的投标担保(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应由投标人从县、市级支行及以上的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将以补遗书的形式通知投标人。招标人:舟山北向疏港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
地 址:舟山市新城行政中心交通大楼11楼
邮 编:316021
联系人:黄曙亮
电 话:135*****213
传 真:****-******* 编制人: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
地 址:杭州市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大楼1305室
邮 编:310014
联系人:赵曙光 汪琪
电 话:057l-********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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