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定(青甘界)至海晏(西海)公路工程JX-2标段第三方过程检测及交工验收前检测招标公告

加定(青甘界)至海晏(西海)公路工程JX-2标段第三方过程检测及交工验收前检测招标公告


青海省加定(青甘界)至海晏(西海)公路工程JX-2标段第三方过程检测及交工验收前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青海省西海(海晏)至察汗诺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17]409号文批准立项,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青海正平加西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过程检测及交工验收前检测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海省海东市

2.2 项目概况

青海省加定(青甘界)至海晏(西海)段公路工程JX-2标段(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海东市,主要位于互助县境内,终点局部路段位大通县境内,起点桩号K43+750,终点桩号K93+892.36,全长50.14236km,长链364.587m。

JX-2标段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80km/h、60km/h(长大下坡路段),整体式路基宽25.5m,分离式路基宽2*12.75m,车辆荷载采用公路-I级,共设有主线桥梁11566 m(双幅平均桥长),隧道8497.5m/7座,桥隧比为39.7339% ;互通式立交3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2处,避险车道5处,天桥5处,匝道收费站处、沥青砼路面。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服务范围包括项目全线范围内的公路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等。

项目名称

标段划分

建设里程

主要服务内容

预计服务期

青海省加定(青甘界)至海晏(西海)公路工程JX-标段第三方过程检测及交工验收前检测

JX2-JC-1

50.14

项目全线范围内的公路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的过程检测和交工验收前检测,缺陷责任期内配合服务工作。

主要包括:项目全线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隧道、绿化、房建等工程的过程检测和交工质量检测,并提交阶段(过程)检测报告及交工验收前检测报告。

从签订合同协议书开始至检测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下表中要求的资质、业绩资格,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本次投标。

标段

资质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JX2-JC-1

同时具备:

1、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且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

2、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近5年(合同签订时间于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

1、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里程不少于50Km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建设项目路基、路面工程的质量检测任务。

2、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里程不少于50Km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质量检测任务。

3、独立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建设项目桥梁工程的质量检测任务。

4、独立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建设项目隧道工程的质量检测任务。

注:(1)如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多项指标时,则各项指标可分别认定。

(2)质量检测任务包括施工过程质量检测或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或竣工验收质量检测。

注: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机构所具有的资质,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但应提供该独立法人单位与其下属非独立法人机构隶属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与所投标段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没有直接隶属关系或利益关系,本项目工地试验室的母体单位谢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投标人信用等级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jtsyjc.net/)的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A级及以上;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或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未列入“黑名单”。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于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11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西宁市五四大街33号五四百货大楼12楼1210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3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递交至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二楼多功能厅西侧开标厅)。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会;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文件的,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会。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正平加西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金阳光大厦A座13楼

邮 编:810000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51*****663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层

邮 编:430033

联 系 人:何先生 郭先生

电 话:****-*******

传 真:***-********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网址:http://www.huajiezn.com

2020年6月4日


评标办法(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较高的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递交投标文件较早的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机构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0)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3.7.4项规定。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

b.检测服务费用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文字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5分

主要人员:20分

业绩:2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D):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通过第一信封评审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家(含5家)时,则计算评标基准价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示例0.00%。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45分

检测大纲(或检测方案)和措施

15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大纲(或服务方案)和措施的得基本分9分,视情况加0-6分。

本工程检测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15分

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对本工程重点、难点进行分析的得基本分9分, 视情况加0-6分。

对本工程的建议

15分

对本工程提出建议的得基本分9分, 视情况加0-6分。

2.2.4(2)

主要人员

20分

主要人员任职资格与业绩

20分

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人员业绩最低要求的,得20分;

2.2.4(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2。

其中:F=10,E1=0.2, E2=0.1。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2.4(4)

其他因素

业绩

25分

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对业绩最低要求的,得15分;

(1)每增加一个满足资格审查要求中第1项或第2项业绩的加4分,最多加4分;

(2)近五年每有一座一级及以上公路建设项目特大桥工程荷载试验的检测服务业绩的加1.5分,最多加3分;

(3)近五年每有一座一级及以上公路建设项目特长隧道工程检测服务业绩的加1.5分,最多加3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 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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