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河大道九连立交至太白大道段建设交通隔离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漳河大道九连立交至太白大道段建设交通隔离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南陵县漳河大道九连立交至太白大道段建设交通隔离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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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陵县漳河大道九连立交至太白大道段建设交通隔离设施工程已由南陵县财政局以工程类3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陵县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由配套费列支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南陵县籍山镇,工程主要内容为道路中心隔离钢护栏工程,长约3600米。项目计划工期60日历天,质量达到国家合格标准,招标预算控制价为16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项目经理:

须取得公路工程专业三级项目经理证书或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取得公路工程或交通工程专业职称,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南陵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lzb.gov.cn/)招标公告栏本项目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并准备投标事宜。如需图纸,另行与我处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7条。(本项目适用有效最低价法)

各投标人在投标之日提交投标文件前,在我处投标现场办理报名及缴费手续。

4.2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4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5日上午9∶00整,地点为南陵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1。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人民币):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和诚信保证金贰万元整,宜在投标截止前以银行转帐、电汇或汇票方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不含分公司或办事处账户)汇入到我处指定帐户,投标截止前资金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

5.4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样品,费用自行承担。

6.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地 址:南陵县籍山路县人武部大楼东端

邮 编:241300 联系人:梅治民

电 话:****-******* 传 真:****-*******

网 址:http://www.nlzb.gov.cn

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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