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狼山镇税务所、干召庙镇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狼山镇税务所、干召庙镇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狼山镇税务所、干召庙镇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 ||
品目 |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临河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6月04日16:2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6月05日08:30至2020年06月11日18: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博大厦A座8楼808室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6月30日09:30 | ||
开标地点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博大厦A座8楼808室 | ||
预算金额 | ¥159.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景博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北路与解放东街交叉路口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海峰****-******* |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九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博大厦A座8楼80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景博****-******* |
内蒙古九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狼山镇税务所、干召庙镇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狼山镇税务所、干召庙镇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NMGJH-2020-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景博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北路与解放东街交叉路口
联系方式:张海峰****-*******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内蒙古九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景博****-*******
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博大厦A座8楼80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狼山镇税务所、干召庙镇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九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狼山镇税务所、干召庙镇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狼山镇税务所、干召庙镇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NMGJH-2020-004
标讯区域:中央
行政区域: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
项目联系人:张海峰
项目联系电话:****-*******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海峰,****-*******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北路与解放东街交叉路口
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内蒙古九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景博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博大厦A座8楼808室
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狼山镇税务所、干召庙镇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品目:房屋修缮
行业划分:工程
预算金额:159万元
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房屋建筑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班子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公司注册人员;人员配备执行巴住建委工发(2015)214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6月05日至2020年06月11日(每日上午8:30-11:5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接受报名。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博大厦A座8楼808室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或事项:现场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等: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6月3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博大厦A座8楼808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是法人前来报名只需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二级建造师证书(房屋建筑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对于已经取消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该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及复印件;
(5)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度未出的提供2018年度的)原件及复印件;
(6)提供2019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截图。
注:①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报名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②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份,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原件审查后退回。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内蒙古九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04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房屋建筑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班子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公司注册人员;人员配备执行巴住建委工发(2015)214号。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05日 08:30至2020年06月11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博大厦A座8楼808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博大厦A座8楼80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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