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自然资源保护信息数据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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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自然资源保护信息数据整理的采购公告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市自然资源保护行政执法支队委托,对沈阳市自然资源保护信息数据整理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100-0136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包组名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是否进口主要技术要求数量
001沈阳市自然资源保护信息数据整理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查看1

一、项目名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保护信息数据整理二、预算金额 50万元三、项目概况 利用高清遥感影像、地理基础数据制作全市域十区一市两县电子底图,对土地执法档案扫描矢量化并导入执法信息系统平台,便于执法人员利用专业电子信息底图开展日常执法工作,对历史违法土地档案进行空间数据矢量化工作。四、包组属性 服务五、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六、履约期限 2个月(合同签订后)七、履约地点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八、维保期(质保期):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九、技术规格等标准:为确保沈阳市自然资源保护信息数据整理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现公开采购自然资源保护信息数据整理服务,要求承建单位完成如下工作内容: 1、项目内容(1)制作地理基础信息执法电子底图利用地理基础数据套合最新高分辨率卫星影像和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套合最新高分辨率卫星影像和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制作4期12980平方千米全市域电子底图,每张工作底图覆盖4平方千米,预计共3245张。(2)土地执法档案扫描矢量化及并入执法信息系统平台对现有预计4000份土地执法纸质档案进行电子化扫描和整理,并依据高分辨影像和地形图数据采集档案上地块的空间位置,将地块的坐标统一成国家2000坐标系,同时录入地块的属性信息,对上述整理的地块数据进行入库。 2、数学基准(1)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2)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十:资格条件 1.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 具备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测绘资质。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60% 付款条件:提供项目成果 2.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后40% 付款条件:验收(论证)意见或会议纪要、开具发票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0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
人民币500,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具备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测绘资质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6月4日起至 2020年6月11日17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疫情特殊期间,材料发至邮箱:lnzb119@163.com,报名登记咨询电话***-********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0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7月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6月11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沈阳市自然资源保护行政执法支队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南四经街149号
项目联 系 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项目联系人: 姜北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箱地址: lnzb119@163.com
开户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0-06-04附件: 沈阳市自然资源保护信息数据整理-公开招标文件.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整理 数据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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