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勉县骨伤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勉县骨伤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B2020-030Z
三、采购人名称:勉县骨伤科医院
地址:勉县勉阳镇菜园街东、金牛大道南北两侧
联系人:勉县骨伤科医院经办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9号四楼
联系人:张晨
电话: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2020年勉县骨伤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批
项目概况:C型臂X光机一套、遥测心电监护系统一套、床旁监护仪4台、肺功能检测仪一台、机械排痰仪一台、除颤仪一台、4床连体吊桥一套。(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医院自用
采购预算:605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制造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制造厂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5、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加盖供应商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6-04 09:00:00至2020-06-10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9号(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院内健身中心四楼)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复印件。2、发售时间: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6月1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3、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6-24 09: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9号四楼国信招标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0-06-24 09: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9号四楼国信招标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开户名称: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浙商银行西安高新开发区支行
4、账号:
****************056187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