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招标公告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招标公告

BSTHCZ2012-02云南省保山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招标公告


BSTHCZ2012-02云南省保山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

发证工作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8号]》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云南省保山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拟对云南省保山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编号、标段划分情况:

1、项目名称:云南省保山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2、招标编号:BSTHCZ2012-02

3、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为五个标段,包括:

(1)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编号:LYLQFZ[2012];

(2)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编号:SDLQFZ[2012];

(3)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编号:TCLQFZ[2012];

(4)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编号:LLLQFZ[2012];

(5)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编号:CNLQFZ[2012];

二、工作内容:

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确权登记

在以往确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上,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形成的1:10000比例尺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基础,结合已有的1:2000航摄正射影像图,逐宗实地调查补充调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权属界线,查清每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权属、地类、位置、范围、面积和利用状况,完成确权登记的相关技术工作。

2、农村建设用地调查确权登记

逐宗实地调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民宅基地的地类、权属、界址和面积 ,查清每宗土地的权属和利用状况,完成确权登记的相关技术工作。

3、数据库建设

根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成果,按照要求建立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

4、对达到登记条件的宗地,按照云南省土地登记要求做好登记相关事务工作,提交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土地登记。

三、工期要求:

2012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013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农民宅基地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四、招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须在云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的单位名单内;

3、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无任何利害关系的国内企事业单位;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6、本项目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

五、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需提供)。

以上资料均应备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留置查验,原件现场查验后退还投标人。

六、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 3月16 日至2012年 4 月5日(9:00时至17:00时);

2、地点: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兰苑巷7号四楼)

3、招标文件每套费用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2年4月6日9时0分

2、开标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数码港五楼)


招标人:云南省保山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兰苑巷7号四楼

联 系 电话:****-******* 传真:****-*******

联 系 人: 邵龙 159*****270

监督电话: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室 ****-*******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 ****-*******

日 期: 201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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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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