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水质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水质检测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口市供排水水质监测站(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委托,对水质监测设备(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 水质监测设备
2、项目编号:HKGP2012-11
3、采购预算:1,644,000.00元
4、货物需求一览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A | 气相色谱仪(带吹扫捕集器) | 1 | 台 |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B | 气质联用仪 | 1 | 台 |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C |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 1 | 台 |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5、交货地点:海口市海甸六西路12号海口市供排水水质监测站
6、项目完成时间:国产仪器设备从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供货完成,进口仪器设备从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供货完成。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符合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必须具有制造商或国内总经销商或区域总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适用非制造商或总经销商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4月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会议室3(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市行政中心18号楼北楼一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四、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购买采购文件(含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1 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省外供应商可将购买采购文件所需资料传真到我中心,并电汇相应的价款至我中心账户(付款单位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名称)。经审核合格后,我们将邮寄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2年3月16日至2012年3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3、采购文件出售价格:每套人民币150元(含采购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售后不退)。
4、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供应商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自行承担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六、邮购采购文件及提交投标保证金帐户资料:
账户名: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行海口海甸支行
账 号:4600 1003 8360 5300 1617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口市供排水水质监测站
地 址:海口市海甸六西路12号
联系人:蒙工
联系方式:(089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1009室
邮政编码:570135
项目联系人:林挺莉
电 话:(0898)********
E-mail:lintinglixz@163.com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方式:
联系人: 伍海丹
电 话:(0898)********
传 真:(0898)********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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