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通信服务费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齐齐哈尔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通信服务费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齐齐哈尔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通信服务费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齐齐哈尔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通信服务费项目 |
公示时间 | 2020年6月5日起至2020年6月11日止 |
采购预算 | 600万元/年 |
服务期限 | 三年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刊登媒体 |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
项目编号 | LYDY202001 |
二、主要成交标的
通信服务费
三、单一来源申请理由
2012年交警组建高清信号灯卡口以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分公司承建全市电路组网建设,现已完成交警高清信号灯专网建设,利用VPN定向通管进行数据回传。完成交警支队机房到联通公司各分机房中心点千兆带宽开通15条;在市内交通路口及7区9县、高速已经建设完成光纤,用于高清晰信号灯数据回传通道;开通440条链路前端光电转换设备由联通公司提供。基于以上原因,我们申请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分公司继续相关通信服务业务。
四、论证专家
论证专家 | 工作单位及职称 | 论证意见 |
刘敬丹 | 市价格认证中心 高级经济师 | 该项目固定设施建设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分公司完成,相应的服务工作也由该公司提供。根据相关规定,只能由该公司履行。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刘艳菊 | 齐齐哈尔大学 教授 | 该项目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分公司承建了全市电路组网等相关硬件工作,该项目的相关服务费只能该公司继续完成,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关哲刚 | 市财政信息中心 高级工程师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分公司已经完成了该项目相关硬件的承接安装工作,该项目的相关服务费只能由该公司继续收取,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完成本次采购工作。 |
综合论证意见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该项目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拟单一来源供应商及地址
单一来源供应商 | 联系地址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分公司 |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开路10号 |
齐齐哈尔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通信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征求潜在供应商意见。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并加盖公章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龙沙区卜奎南大街617号
联系人:刘以龙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隆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西园安居小区50#楼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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