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顺安报废机动车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东平顺安报废机动车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东平顺安报废机动车拆解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平顺安报废机动车拆解项目
项目概要:年拆解1万辆汽车
建设地点:东平工业园区,原山东兆宇石油管制造有限公司厂址处,不新征土地
建设内容:年设计最大拆解能力10000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解车间、成品仓库、一般拆解产物存储场区、危险废物存储场地、车辆暂存区、报废汽车电器分拣区及其他附属设施、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
二、工程产业政策和规划的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拟建项目属于鼓励类。拟建项目符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商建发[2009]572号《关于加强报废汽车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也符合《东平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东平县化工园区规划》等,项目建成后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从环境保护角度,工程建设选址可行。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20mg/m3),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拆解粉尘、氟利昂、恶臭以及汽、柴油卸油收集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等的无组织挥发废气,采取车间内通风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氟化物和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预测值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和职工生活污水均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拟建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大部分外售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各种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采取相应的噪声治理措施,厂界噪声和敏感点达标。
本项目严格按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及清洁生产的原则进行建设,所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后,其排放情况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的公众范围
拟建工程周围村庄公民,相关部门和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代表。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2)当地主要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废等);
(3)对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意见或要求;
(4)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有何意见或要求;
(6)其他。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如对本报告书在环境保护问题上有具体意见的社会各界人士可以来电来函或者发送电子邮件。我们将给予及时的答复。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东平县顺安报废机动车拆解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经济开发区行业街9号
联系人:卢 总
电话:183-0548-0077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济南市历山路50号
联系人:王工
邮编:250013
Email:********7@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并反馈意见,相关文件详见链接:http://www.dongping.gov.cn/art/2020/5/15/art_65248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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