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TZ-2020-0501

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TZ-2020-0501

第一章 磋商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19〕5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天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的委托,该项目未达到公开招标的限额,拟对“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代理服务,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投标人积极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TZ-2020-0501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2.2、采购内容: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序号



岗位



人数



采购3年总预算



1



厨师、服务员、食堂管理工作人员等



11人



180万元



2.3、服务期限:三年。



2.4、服务方式:餐饮委托管理服务。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过程中无食品安全事故,并具有专业食品安全管理团队;



(6)供应商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食品安全事故(自行承诺);



(7)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具备本项目涉及的服务内容;



(8)供应商派驻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9)供应商在成交并签订合同后,可以立即投入运营,确保职工食堂供餐不间断,并能向采购方提供正规发票;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4、近三年内无拖欠拟派人员工资,以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出具证明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私人或个体磋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6月4日至 2020年6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采用现场领取方式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



获取地点: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古城巷32号。



4.2、投标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并同时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1份)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3)《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经营许可证》;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除外)、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必须是公司在册人员)。



4.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递交时间:2020年6月24日上午9:00至9:30时;



5.2、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古城巷32号二楼207开标室;



5.3、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6月24日上午9:30时;



5.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人,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项目执行的部分相关国家政策



7.1、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7.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



7.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7.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7.5、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属于小微、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



地 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麒麟南路482号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15987435888





采购代理:云南天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古城巷32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话:13466095004





二?二?年六月三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服务 委托 机关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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