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13线K50+000-K85+000段修复性养护工程施工省道213线K50+000-K85+0

省道213线K50+000-K85+000段修复性养护工程施工省道213线K50+000-K85+0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省道213线K50+000-K85+000段修复性养护工程施工已经由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市辖区备案。招标人为巴彦淖尔市公路管理局,招标项目已经由部门批复、核准、备案 ,批文名称《关于S213线K50-K85段、K228-K250(左幅)段修复性养护工程建设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文号巴交发[2020]225号文,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省道213线K50+000-K85+000段修复性养护工程SG-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巴彦淖尔市
2.立项批文:《关于S213线K50-K85段、K228-K250(左幅)段修复性养护工程建设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
3.工程规模:35公里的路基、路面性能恢复,增加标线等附属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实施、完成和缺陷修复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计划投资(万元)

1

省道213线K50+000-K85+000段修复性养护工程SG-1标段

112

2,501.08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投标其他条件: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3.1.1施工各标段(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2)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且该试验检测机构在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试验检测机构查询”查询属实并在有效期内;(注:如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一致时,且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关系时,均视为投标人自有试验检测机构。根据《交通运输部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取消目录》(交法规〔2020〕1 号),投标人不需要提供验资报告或股东出资情况证明。)(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近5年内(2015年 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施工业绩: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三级(含)以上公路大修或大中修工程的施工业绩,并通过交工验收(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业绩信息为准,核实无果、无法核实、核实不符或无法体现“大修或大中修工程”内容的将不予认定);(5)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6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试验室主任和安全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投标人出具的2017年5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原件),不得参加投标。3.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允许围标、串标、转借资质、行贿等违法行为,如投标人存在上述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否决其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4.是否提供联合体: 否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1日17: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5.1本次招标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7月8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二号开标室。因疫情防控要求,各投标人严禁到达开标室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非加密版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和第二信封分两个邮件分别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byneglj@163.com,非加密版投标文件发送递交时间为2020年7月8日09:00时至10:00时,在此时间段以外收到的邮件将视为逾期送达。请自行确认发送的非加密版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时效性(邮件主题以“第___信封+标段名称+简写单位名称+简写项目名称”格式填写;字符“+”可省略,并将本单位的联系方式和邮箱号以“Word 格式”附件(第一信封邮件)发送;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供的,非加密版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邮件中还应以附件形式提供银行保函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因非加密版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和第二信封标识错误或者无法辨别非加密版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和第二信封的产生的一切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5.3逾期上传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的非加密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5.4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7日15:00时前,投标人每标段需提交人民币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电汇。投标人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开具金额与投标保证金一致的银行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家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并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因疫情防控要求,银行保函原件无需提供,只需将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的指定位置。招标人在发布中标公示前将核实银行保函,若投标人提供了虚假的银行保函,招标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发包人将投标人的违规行为上报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二号开标室
4.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8日 09:30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0年06月04日 至2020年06月10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领取网站:电子版(PDF或者word)版请到http://ggzyjy.bynr.gov.cn网站的交易信息栏目下载,专有格式(BMZF)招标文件请登录交易平台会员系统的“领取招标节点”下载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因疫情防控要求,各投标人严禁到达开标室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非加密版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和第二信封分两个邮件分别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byneglj@163.com,非加密版投标文件发送递交时间为2020年7月8日09:00时至10:00时,在此时间段以外收到的邮件将视为逾期送达。请自行确认发送的非加密版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时效性(邮件主题以“第___信封+标段名称+简写单位名称+简写项目名称”格式填写;字符“+”可省略,并将本单位的联系方式和邮箱号以“Word 格式”附件(第一信封邮件)发送;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供的,非加密版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邮件中还应以附件形式提供银行保函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因非加密版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和第二信封标识错误或者无法辨别非加密版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和第二信封的产生的一切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彦淖尔市公路管理局(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巴彦淖尔市交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邮编:015000邮编:015000
联系人:赵先生联系人:韩磊
电话:****-*******电话:151*****187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养护 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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