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当涂县公安局业务用房及辅楼外墙装饰工程
项目编号:DTZB2012-04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当涂县公安局业务用房及辅楼外墙装饰工程,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当涂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支出(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太白路与314省道交叉口西北角;建设规模:业务专用房及辅楼外墙装饰(包含玻璃幕墙、门窗及外墙花岗岩贴面);工程造价约为700万元;计划工期180日历天;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详见工程清单);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安徽省内企业须具备建筑幕墙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徽省外企业须具备建筑幕墙专项设计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无未被解除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结构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不得有在建工程。
3.3 投标人具备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至少一项200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单项合同价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幕墙的工程(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造价证明材料及专业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不分地区或地域)没有处于被限制投标或暂停投标期间。
3.6 投标人自2011年3月1日以来无安全生产死亡事故。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 3月16日起至2012 年 3月22日17:00时止的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当涂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dtzbcg.cn)报名。
4.2 当涂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于报名期间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 每日下午15:00 时至 17:00 时对投标申请人报名情况予以审核。
4.3 报名注意事项:
4.3.1 投标申请人必须登录当涂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进行报名,待当涂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投标申请人应随时登录交易信息网关注报名审核结果。报名成功后,各投标申请人应妥善保管报名确认回执码,并通过该码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4.3.2 投标申请人办理网上报名时须将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联系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及企业介绍信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并按报名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申请。
4.3.3招标文件工本费由投标人于开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在现场以现金方式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4.3.4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4.3.5马鞍山地区以外的企业中标后应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4.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经济损失。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应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申请人通过交易信息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材料。
5.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交易信息网报名提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5.4投标申请人未通过当涂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特别是工程量清单及本项目预算价或招标控制价)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5投标申请人获取图纸的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5.6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质疑,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
5.7投标申请人因下载招标文件时间滞后等各种原因,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提交答疑或质疑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9.招标及代理单位
招标单位:当涂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单位:马鞍山天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0.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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