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招标代理招标公告

2011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招标代理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滦县2011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招标代理
招标代理标书编号:LXZFCG********5(2)
采购人名称:滦县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滦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滦县水务局(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138*****90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滦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采购项目名称:滦县2011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招标代理(具体要求详见“询价采购报价单”)。
项目实施地点:滦县境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详情向采购单位联系人咨询)
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各投标单位须携带资质证明原件及本单位公章到滦县政府采购中心现场报价,否则无效。
审核资质时间:2012年3月20日14:30—15:00(其它时间恕不受理)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3月20日15:00—15:30(其它时间恕不受理)
项目负责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
传真电话:****-*******


滦县政府采购报价单
LXZFCG********5(2)

报价方名称(盖章): 联系电话(传真):****-*******
本询价单共二页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名称技术要求金额总计金额总计(人民币大写)
1滦县2011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招标代理按本报价单要求
备注:
投标人必须为同时具备:河北省财政厅(国家财政部)确认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代理范围必须包含货物类)、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及以上资的代理机构。
投标人资格预审:
投标人必须在2012年3月20日14:30—15:00之间在采购中心现场向滦县政府
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预审: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河北省财政厅(国家财政部)确认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代理范围必须包含货物类)、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
(5)其它相关有效资质证明。
投标人必须经过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资格预审才能到采购中心报名并进行报价。
审核资质有关程序请咨询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
2、询价原则:本次采购以询价的形式进行竞标采购,竞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逐项报出最有竞争力的价格,开标后不得更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如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相加为准(报价供应商必须对询价单内所有项目进行报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3、定标:本项目采购单位预算为:伍仟元整(¥5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采购单位预算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者为有效报价,所有有效报价相加除以有效报价家数为报价平均价,最接近报价平均价且低于报价平均价的有效报价者预中标。本项目如全部报价均超采购单位最高限价(预算)或所提供的服务达不到采购单位要求,询价小组有权决定废标。如有特殊情况,经采购单位申请、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后,询价小组可以作出如下决定:
A、全部竞标人重新报价,进行二次竞争;
B、采取其它方式。
5、项目要求:
详见采购单位提供的相关要求。(详细要求向采购单位咨询,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138*****904)。
6、付款方式:全部招标代理项目招标完毕,确定出中标单位,并监督全部代理项目的中标单位与招标采购单位签订完合同后,一次无息支付合同价款。
7、供应商须按本询价单格式进行报价(对本询价单用钢笔或黑色水性笔填写),如发现有涂抹、改动或字迹不清楚现象,将视为无效投标。
8、项目实施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详情向采购单位联系人咨询,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138*****904
9、报价方式:本项目竞标报价包括中标供应商负责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备案等所产生的费用以及税金等直至采购单位与该项目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所需的所有相关费用。竞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本报价单的要求进行报价,否则无效。
10、审核资质时间:2012年3月20日14:30—15:00(其它时间恕不受理)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3月20日15:00—15:30(其它时间恕不受理)
各投标单位须携带资质证明原件及本单位公章到滦县政府采购中心现场报价(其它时间恕不受理)。
11、竞标地点:滦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采购中心。
12、对未中标供应商,采购中心不再发出通知。
13、中标后中标供应商须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14、本询价单共两页
15、联系电话(传真):****-*******
16、联系人:高先生
报价方名称(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无签字盖章无效)


附件:招标说明一页


滦县水务局
关于滦县2011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招标代理
的要求(********5)

一、项目概况
山洪灾害普查、预警指标分析确定、水情采集子系统、信息汇集与预警平台、预警子系统、包含责任制组织体系、预警编制、宣传培训演练的防御体系建设。
二、工作内容
滦县2011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的招标代理。
三、资质要求
具备经河北省财政厅(国家财政部)确认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代理范围必须包含货物类)、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成果要求及期限
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具体负责该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及备案的一切事宜,满足采购单位的要求,并保证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完成。
五、付款方式
全部招标代理项目招标完毕,确定出中标单位,并监督全部代理项目的中标单位与招标采购单位签订完合同后,一次无息支付合同价款。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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