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潭镇中心学校学生公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环潭镇中心学校学生公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随县环潭镇中心学校学生公寓工程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随县环潭镇中心学校学生公寓工程由湖北省财政厅鄂财建发[2011]191号文批准,项目业
主为随县环潭镇中心学校,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随县环潭镇小东门。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5层砖混结构,建安工程投资约180万元。
2.3计划工期:21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答疑范围内的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3.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外省企业须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备案手续。
3.5拟派项目经理应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配备具有资格(上岗)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等专业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并提供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相关证明(2010年度或2011年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述相关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
3.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7各申请人可就上述建设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7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2年3月16日至2012年3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随县综合招标投标中心代理室(随县厉山镇大同街姚家巷257号,随县社会福利院院内,****-*******),持下列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须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本人身份证等,并提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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