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设计招标公告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设计招标公告
榆次区政府采购中心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设计采购公告
榆次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晋中市环保局榆次区分局的委托,对其榆次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设计进行政府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榆次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设计
二、项目编号:榆政采[2012]-竞-017A号
三、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仅一个包,报价人所报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2、榆次区10个村的4类环保项目进行谈判,包括:(1)对5个饮用水井进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包括建设井房、设置围网、设立警示标、界标、宣传标、交通警示标等保护标志,清运水源地保护范围内残留的垃圾等。(2)在演武、东阳、彭村3个村建设处理规模分别为Q=200m3/d和Q=600m3/d的2个污水处理站并配套建设管网(具体规模见技术规格书),在东长寿村建设污水管网(具体规模见技术规格书)。(3)在以上10个村中每户配置垃圾桶,每村配置垃圾清运车,各村建设有机垃圾沤肥池共计10座,建设3座无机垃圾简易填埋场(具体规模见技术规格书)。(4)树立环保宣传教育标识(具体规模见技术规格书)。
3、谈判内容:要求投标人提交各环保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详细参数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包括设计、图纸、方案、相关资料、项目实施后配合服务、税金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本项目设计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谈判。
2、报价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机构及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报价。
3、依法注册的供应商其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
4、本次谈判允许代理商参加谈判。
5、报价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本谈判文件对报价人所规定的资质条件。
6、具有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要求具有污染修复工程或水污染防治工程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的资质。
7、投标人近三年具有从事同类项目设计的经验和业绩。
五、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要求具有污染修复工程或水污染防治工程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的资质;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7)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六、谈判文件领取
1、 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12年3月17日至2012年3月23日
(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榆次区菜园街区财政局综合服务楼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205房间。
3、谈判文件售价:每份100元,售后不退。
七、谈判会开始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3月29日上午9:30
地点:榆次区政府采购中心
八、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海峰
联系电话和传真: ****-*******
电子邮箱:YCZFCG@163.COM
榆次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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