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采购变配电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采购变配电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的委托,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变配电设备。
1、项目编号:NZC2007-A10-6
2、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综合办公楼购置变配电设备
3、项目内容:购置变配电设备,及其相关的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共分一个包,内容为变压器和配电柜。
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合格的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装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生产企业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和ISO0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保管理系统认证,经销企业具备与投标产品有关的经营许可证,产品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入网许可证。
(3)货物制造厂商针对本采购项目给投标人的授权书(原件);
(4)投标产品符合图纸设计要求。
(5)投标人和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须有类似项目的安装经历和业绩,且无不良记录。
购买标书时须携带: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上述资料要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5、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所投产品必须为正品。
6、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和地点
2007年9月10日-9月21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标书价格为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在内蒙古自治区新华大街63号院8号楼东4楼 420 房间登记发售,招标文件下载网址:www.nmgzfcg.gov.cn。
7、收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帐  号:189*****091001
8、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07年9月29日上午9:00时
投标书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1套正本,6 套副本,无论中标与否,标书不予退还。投标书必须在2007年9月29日上午9:00前送(寄)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9、开标时间:2007年9月29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10、集中采购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8号楼东附楼
联 系 人:王宏
电 话: ****-*******(传真)
邮政编码: 010055
二○○七年九月十日
From:内蒙古政府采购中心 Author:李季
Time:2007-9-10 View: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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