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网络交换机 招标公告
人事处网络交换机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独山子石化公司人事处网络交换机公开询价采购YD-LXG-20-16-33 |
项目概况: | 司独山子石化公司人事处网络交换机公开询价 |
项目单位: | 独山子分部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报价人须为中石油入网一级供应商,物料组********在物资系统产品状态正常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电子邮件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李艳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011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无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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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网络交换机公开询价采购文件(YD-LXG-20-16-33)
项目编号:ZY20-XJD13-WX003-00
采购人: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公司新疆分公司独山子分部
2020年06月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Y20-XJD13-WX003-00
一、询价物资描述
本次采购物资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公司人事处网络交换机公开询价,具体见附件报价单及采购技术要求确认表。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报价人须为中石油入网一级供应商,物料组********在物资系统产品状态正常,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报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查询状态正常,不在异常经营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内。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
3.1凡有意报价者,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于2020 年 6 月 4 日 至 2020 年6 月 8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10 时 00 分至 13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8 时 30 分,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人邮箱。
3.2 采购文件售价200元,采用“线下缴费”的方式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报价人按《标书费缴费通知单》交款说明信息缴纳文件费;将《标书费缴费通知单》电子版及银行回执单通过邮箱发送给招标负责人;经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人确认缴款成功后,通过邮件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
打款来源备注为:B6ZY20-XJD13-WX003-00 李艳 ;(投标人必须备注)
交款方式:电汇或网银公对公汇款;
收款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收款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昆仑路支行
收款银行行号:********0158
四、开报价时间和报价方式
开报价时间: 2020 年 6 月12日12 时 00 分,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在开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扫描件(汇总成1个PDF文件)发至我部专用报价邮箱:dszfb@cnpc.com.cn,邮件报价时“邮件主题”请按照“供应商名称(可简写)+ ZY20-XJD13-WX003-00)”填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单格式须采用本采购文件中报价表格式,如使用其它格式,视为无效报价。逾期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以我部指定邮箱中实际接收时间为准;
五、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人: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
联系人: 罗向国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公司新疆分公司独山子分部
联系人: 李艳
联系人邮箱:dzsw_ly@petrochina.com.cn
电话: ****-*******
中国石油物资公司新疆分公司独山子分部
2020年 06 月 4 日
报价须知
1、报价方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报价方对本采购文件有疑问的,最迟在报价截止时间2天前,可在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澄清相关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邮件形式答复并通知所有领取本采购文件的单位,但报价方要求澄清的问题涉及采购代理机构商业机密的情形除外。
在报价截止日期前,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主动或因澄清报价方的疑问而对本采购文件进行修改并以书面/邮件形式通知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报价方,以上修改文件将构成本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并对所有报价方有约束力。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在采购文件修改时是否相应延长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期,延长的决定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邮件通知为准。
报价单位在递交报价文件以后,在规定的开报价时间之前,可以书面/邮件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修改和撤回其报价文件的通知,但在开报价时间之后,不能修改和撤回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应加盖单位印章,报价人须完全满足采购文件中所列出的主要合同条款及关键技术参数。
3、报价文件自开报价日期起,有效期为90天,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邮件形式向报价方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该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邮件形式进行)
4、采购人将综合评审报价方的报价文件中价格、服务和技术等方面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并确定合同相对方,报价最低的单位并不必然成为最终确定的合同相对方。
5、确定为合同相对人的报价方应在接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邮件通知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6、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
报价文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放入报价文件中:
包含但不仅限于公司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相关资质证书等(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以及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要求将所需资料逐页附入,并确保内容清晰)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询比供应商名称:
单 位性 质:
地 址:
成 立时 间: 年 月 日
经 营期 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要复印正、反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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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要影印件正面
身份证要影印件反面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进行 (项目名称) 的采购,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要复印正、反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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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要影印件正面
身份证要影印件反面
报价书名称:
致:独山子石化公司
根据贵方 采购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报价人 (报价人的名称),提交本公司报价书原件扫描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经认真慎重地阅读上述采购文件,经研究后,我方愿以我们所报的价格和贵方采购文件中的要求提供产品和服务 。
2.一旦确认我方为供货单位,我方保证按所报价格完成合同内容。
3.如果确认我方为供货单位,我方将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与贵单位签订合同并对此承担责任。
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
5.我们同意在递交报价书之日起遵循本报价书,报价书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报价书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7.我们完全理解贵方关于不保证按最低价确认为供货单位的阐述。
与本报价书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电报、传真或电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地 址:
公章:
日期:
为共同加强独山子石化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防止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双方在业务往来中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尊重独山子石化公司廉洁从业各项制度规定,郑重作出以下廉洁承诺:
一、本公司(含公司工作人员,下同)决不向贵公司工作人员(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亲属及特定关系人,下同)提供个人佣金、回扣、礼品、礼金(含电子礼金)、礼券(含电子礼券)、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免费劳务等。
二、本公司决不报销、支付应由贵公司工作人员承担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装修、婚丧嫁娶、车辆使用、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等)。
三、本公司决不向贵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宴请、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
四、本公司决不向贵公司工作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拉拢、贿赂。
五、本公司决不采用任何形式的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为贵公司工作人员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
六、本公司在与贵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时,如发现本公司与贵公司双方工作人员之间存在关系人身份,本公司应立即向贵公司揭露。
七、本公司承诺,对贵公司工作人员索取、收受贿赂及其他不正当利益,或要求本公司进行任何直接或间接使贵公司工作人员或其关系人、指定人受益的行为,本公司应立即通知贵公司纪委,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客观信息,积极配合贵公司调查、取证等相关工作。
八、违反上述廉洁承诺,本公司完全接受贵公司《合同相对人准入与评价管理规定》和《物资供应商管理规定》“违反廉洁承诺,导致公司工作人员被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暂停相关产品交易资格、暂停交易资格6个月至一年;导致公司工作人员发生违规违纪案件的,视情节轻重,暂停交易资格一年至三年;导致公司工作人员发生司法案件的,永久性取消交易资格”的处罚。
九、本承诺书一经本公司签章确认即生效,适用于本公司与贵公司之间发生的全部业务及经济往来活动。
承诺人:公司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通信地址:新疆独山子石化公司纪委
邮政编码:833699
举报电话:0992-3884009
举报邮箱:dszshjb@petrochina.com.cn
有技术规格书的对应技术规格书详细说明报价物资的技术性能指标以及设备/材料的说明和注意事项。
无技术规格书的,应明确说明满足物资明细表相关技术要求。
7.响应及偏差表1、不允许对合同条款、技术要求确认表关键性参数以及报价文件带*条款的提出偏差),否则否决其报价。
2、报价人应逐条编制索引,逐条列明技术规格书响应情况。响应说明不得以“满足”等表述,应详细描述其技术性能满足响应情况。【无技术规格书不适用】
序号 | 技术要求确认表 条款内容 | 报价文件响应/偏离说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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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主要条款
买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 合同编号:
卖方: 签订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
签订日期:
一、 供货明细(共 项,共计 元 详见附表)(税率: )
序号 | 货 物 名 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含税,元) | 总金额(元) | 交货期 | 生 产 厂 家 |
合计人民币(小写): 元 (此金额为含税到岸价) 合计人民币(大写): |
二、 质量及技术标准:1、符合标准或执行技术协议约定。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双方商定或者填“通用标准”。2、质量负责期限: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
3、 质量负责条件:卖方对供货质量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卖方保证所供货物全新的、技术是先进的、质量是良好的、性能是稳定可靠的、数量是完整无缺的。
运输、保险及交货地点:1、交货方式:卖方送货 2、交货地点: 联系电话: 联系人: 3、运输方式: 4、运费及相关费用承担:由方承担。运费单独结算的执行《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外地货物运输业户税收管理的通知》5、收货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 6、保险:卖方按照货物总价100%投保。
7、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买方收到货物之前毁损灭失等风险由卖方承担。
四、包装:1、包装总体要求:卖方对货物的包装必须满足各种长、短途运输条件,因包装不善造成的损毁灭失由卖方承担。2、包装质量: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其它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必须符合相应包装要求并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以及其他根据需要标明的事项。3、包装费用承担:由卖方承担。 4、包装物是否回收:
5、唛头要求:标注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执行标准等,因唛头标注不清或错误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五、随机附件: 1、相关资料,包括货物使用说明书、质保单、供货清单、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的厂名和地址以及其他根据需要配备的资料。2、相关资料、质量保证书必须加盖原生产厂家(质量)专用章。 3、备件及工具:
六、验收:验收标准:买方按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要求进行验收。如果对验收标准和方式有争议的,由买方确定验收标准和验收方式。质检过程中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发生的质检费由卖方承担。买方验收如发现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应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天内答复,如逾期没有答复,以买方验收结果为准。
七、安装调试:1、由方负责;2、相关费用:由方承担。卖方派遣技术人员按合同规定的日程完成所供货物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保证使所供货物达到预定的性能指标。
八、不可抗力: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48 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九、合同变更和解除: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终止合同。变更或终止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终止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2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经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货;3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卖方未按买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买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有关损失由卖方承担。
十、付款:1、付款方式:电汇。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后付实际到货货款总额的 %计 元。留实际到货货款总额的%计 元作为质保金,待货物使用合格个月后一次付清。
十一、售后服务:1、买卖双方对售后服务在技术协议中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遵从本条 “2”约定。2、卖方有义务在质量负责期限内为买方免费提供售后服务等,并应当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内到达指定的服务地点。卖方未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内到达买方指定地点给买方造成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的,由卖方全部承担并视为违约。3、在保修期内,卖方负责对其提供的硬件设备、软件和系统进行维护或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保修期结束后卖方依然负责对所售设备进行维护或维修,其间产生的材料费用由方承担。在设备保修期结束后一旦买方要求进行升级和改造,卖方保证提供相应的服务,此项费用由方承担。如果采购物品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收到买方维护要求后,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遇有严重技术问题,重大故障,需要现场维护,卖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买方现场(在交通允许的情况下)。
十二、保密:卖方应保证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接触到的买方的技术资料、信息、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设计方案等知识产权及价格条款等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卖方应采取保密措施,予以严密保守,不向其他人员泄露卖方的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交换或泄漏卖方提供的上述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等,或擅自出版以上“技术资料”,如违反本条规定致使买方遭受损失,卖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引起的直接和可能的经济损失。卖方的保密义务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后年(由双方商定)。
十三、权力保证: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卖方全权处理,买方概不负责,因知识产权纠纷对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
十四、违约责任:1、买卖双方若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偿付违约部分货款总额的%的违约金。2、卖方不能按期供货的,每迟延一天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3、卖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的,买方可以选择要求卖方退货或更换。4、发生违约情况后,因卖方违约行为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包括间接损失)高于本条第一项约定的违约金的,卖方应按照实际损失(包括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
十五、解决纠纷的方式: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买卖双方都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及其附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争议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六、监督举报:卖方如果发现买方人员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请及时与买方纪检监察部门联系并举报,举报地点是新疆独山子石化公司纪委监察处(邮政编码:833600);举报电话:(0992)3871166;举报电子信箱:dszshjb@petrochina.com.cn。
本合同一式4份,买方执2份,卖方执2份。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技术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卖方 买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中石油股份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任立新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独山子工行十区分理处 帐 号: 帐 号: 3003023009022123001 纳税登记号: 纳税登记号:650202712998841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833699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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