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小学旧教学楼修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实验小学旧教学楼修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清流县实验小学旧教学楼修缮改造工程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FJLX[2020]06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实验小学旧教学楼修缮改造工程已由明教规【2019】226号、清实小字【2020】03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清流县实验小学,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清流县实验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本县内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清流县龙津镇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项目预计工程造价约201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K=9(发包价为¥*******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在福建省清流县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员要求:不少于5名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等)。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根据《关于建立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的通知》(闽建建[2014]42号)规定,列入黑名单的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关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将有关责任主体移出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中移出“黑名单”的企业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5日8时30分至2020年6月8日17时30分到龙津镇迎宾路19号彩之龙8楼购买招标文件(电话:152*****28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 年 6 月11日 17 时 30 分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所在地银行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银行转账或银行出具保函的方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并注明清流县实验小学旧教学楼修缮改造工程,未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6.评标办法
6.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6月12日09时30分,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参加投标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若法定代表到场需提供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到场需提供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购取凭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代理机构签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清流县政府网http://www.fjql.gov.cn/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实验小学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邮编:365300
联系人:严先生电话:152*****865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监督单位:清流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清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 号:9030 5100 1001 0000 0234 80
保证金事宜咨询电话:****-*******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号:
户名: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户行:工商银行清流县支行
账号:9558 8314 0400 0132 511
农民工工资缴交联系单位: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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