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普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综合楼建设项目监理
泽普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综合楼建设项目监理
一、招标条件 泽普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经由泽发改字【2020】16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泽普县人民医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泽普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综合楼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1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监理)。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泽普县南环路以南至赛力乡300米处 2.工程规模:新建五层6000平方米的传染病综合楼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ZPX****************05002 | 泽普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综合楼建设项目监理 | 新建五层6000平方米的传染病综合楼 | 150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监理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3.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在新疆建设云平台可承揽业务;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http//jsy.xjjs.gov.cn/dataservice/index)可查询注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人员,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0年06月08日至2020年06月28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20:00 2.领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 3.招标文件费用:400.00(元) 4.保证金子帐号: 五、其他说明 1.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发布,请投标人及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查看。 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施工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4、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5、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本次招标采用电子辅助评标,对电子招投标流程不熟悉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及时与技术支持公司联系,以免无法完成线上招投标流程。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泽普县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喀什建设招标代理中心 | |||||||
地 址: | 泽普县 | 地 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川渝大厦14楼1号 | |||||||
邮 编: | 844804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李虎 | 联 系 人: | 刘琪琪 | |||||||
电 话: | 158*****709 | 电 话: | 150*****553 | |||||||
传 真: | 传 真: | ****-*******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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